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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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社区、双拥共建、
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民政局党委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全省先
进县级党委中心组,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被市委、市政
府表彰为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养老服务】2014年,全市民政系统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
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幸福养老工程”被市委、市政府列入201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
一,采取典型引路、组织观摩检查、加强舆论宣传等方式,加快“幸福养老工程”推进力
度,莱芜市出台《“幸福养老工程”实施方案》,各区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文件,全市安
排“幸福养老工程”专项资金5400余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550余万元,带动社会
各界投资近5亿。 在市、区的共同努力下,10个敬老院改造项目全部完成,部分敬老院吸
引社会老人自费入住,钢城区创新实施由镇卫生院托管敬老院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融合式发展; 54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全部完成改造,30所
日间照料中心、40所农村幸福院全部建设完成。建立为8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制
度,惠及低保老人6000多名;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式开展,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
11月5日正式启用。截至2014年底,全市养老床位7200张。

【社区建设管理】年内组织观摩两次,评选出20个示范社区,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年
度表彰内容。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对莱芜市社区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
会主任王良,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磊先后视察城市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城市社区管理。开展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推行五化管理,全市63个城市社
区共划分网格545个, 配备网格管理员1700多名, 为社区居民解决问题2.6万余件。推行
“10+X”服务项目,逐步将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大厅办理,让社区居民享受到快捷高效
的服务,全市城市社区特色服务品牌达到89个。对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社工开展大轮
训,抓住换届选举的机遇,选优配强居委会班子。在资金拨付方面,变财政资金“间接补
贴”为“直接补贴”,由区级财政为每个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建立专户,市财政直接拨付,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资金投入方面,市级财政列支5000余万元专项用于城市社区建
设, 带动社区和社会各界投资达到4.5亿元,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社区信息化采取市场
化运作的方式,由莱芜广电、北京笑脸科技联合开发笑脸智慧社区项目在徐家河社区试点
成功,提升了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莱城区戴花园社区和高新区程故事社区被表彰为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居)民自治。全程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全市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一次成功率100%,是全省完成最快的市之一。加大对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培训力度,
提高工作水平。农村社区建设。指导各区、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
设,全年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处。

【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60
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70元提高到27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
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20元提高到144元,全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32万人,发放低保金8400
万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4200元、3000元提高到4850元、3550
元,全年保障五保对象3731人,发放五保金1448万元,“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
效,受到省厅检查组充分肯定。莱城区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做法在全省推
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效果明显,救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6400余人次,支付大病
医疗救助金345万元。 救助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70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在全省率先
建立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 率先为全部敬老院安装监控和床位呼叫器。筹资360
余万元完成16处镇(街)敬老院维修改造,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市级成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核对机构,实现与车管、房管
等7个部门的信息共享,2014年因低保、廉租住房等项目核对信息3.4万条,为准确认定救
助对象提供依据。 承办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慈善事业。累计接收各类慈善捐款497万
元,先后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残、济困五大救助工程,救助困难群众6000余人次,
发放善款500余万元。 救灾工作。下拨救灾资金410万,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9万户,确保
灾民基本生活。 投资1200万元建设完成2500平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200平米的救灾应急
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投资25万元购置帐篷、棉大衣等救灾物资。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
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莱城区清馨园社区、钢城区张庄社区被评为全国减
灾示范社区,高新区大桥社区、雪野旅游区雪野社区、经济开发区柳家店社区被评为全省
减灾示范社区。 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全市188名困境
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68万元。 孤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289名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人
每月72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66名集中养育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
生活补贴。在民政系统开展“联系孤儿”活动。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共建。为部队办实事,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项目4个,减免建
设配套费用1000多万元。做好随军家属就业保障工作,将非本人原因未就业随军家属补助
金由450元提高到600元,莱城区完成省厅组织的年度双拥考评达标验收,为创建新一届双
拥模范城打下坚实基础。优抚安置。出台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规定,依托
市光荣院做好150名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工作。 发放抚恤定补金6000余万元,完成优抚对象
医疗续保工作,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与各区联合,共同做好零散烈士纪念
设施修缮保护工作, 9月30日在莱芜战役纪念馆举行全市首次烈士纪念活动。2014年是实
施新安置政策第一年,通过认真组织协调,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
安置结果”四公开,80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考试完成安置;继续抓好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
培训工作,做到“愿训全训、应训全训”。涉军信访稳定方面,严格落实维稳各项工作制
度,全市涉军人员整体稳定,没有出现集体进京到省上访事件。

【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党政领导干部
68名,组织开展第一次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出台《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
购买服务条件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落实党建联动机制,创建4处省级、8处市级党建示
范点,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
制奠定基础。 区划地名。 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
《莱芜政区大典》编纂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婚姻和收养登记。
两区婚姻登记处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 从1月起免除婚姻登记工本费,全年婚姻登记8900
余对,登记率保持100%。钢城区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工作。
完成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 年内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免费用160多万元,1900多个困难
家庭从中受益,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局属单位工作】莱芜战役纪念馆投资1600万元完成西馆升级改造工作,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为270多个单位提供红色教育场地,组织开展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
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市军供站投资43万元完成餐厅改扩建和大门改造,完善军
供服务设施, 为过往官兵提供优质服务;市军休所严格落实两项待遇,投资2万元建立军
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军休干部业余生活,承办全
省安置业务工作培训班;市社会福利院以搬迁新院为契机,健全管理服务规章制度,规范
服务流程, 举办和参与4场养老护理专题培训会,不断发挥养老服务示范作用;市儿童福
利院先后邀请专家举办6场技能培训, 投资40多万元完善康复、矫治、生活等服务设施,
不断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1000余人次,完成等级救助管理机构
评定工作, 被民政部授予“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市光荣院完成4批重点优抚对
象轮养工作,投入12万元升级基础设施,组织各种文体活动10余场,着力打造亲情化、人
性化的集中供养环境;市荣军医院完成新建病房楼停车场、路面铺设和绿化工程,接诊患
者近万人次,患者满意度100%;市福彩中心全年销售额2.26亿元;市蟠龙山公墓管理处接
待祭扫群众3万余人次,完成清明节等重大祭扫保障任务,新建深水井1处,进一步完善基
础设施;市殡仪馆取消6项殡葬收费服务项目,建成殡仪服务中心。实行“两公开一自愿”
制度;筹建处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任务。
(邹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