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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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全市出生14855人,人口出生率为11.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3
‰,合法生育率为91.7%,出生人口性别比109.4,其他各项工作指标保持较好水平,整体
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计生宣传教育】坚持计划生育社会化大宣传、正面宣传为主和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
宣传的方向和思路,以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主线,以新《山东省人
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依法生育为重点,深入农村集市、社区广场、城乡主要街道等人口
密集地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设立宣传站点、扎制宣传彩车、发放人口文化产品
和宣传品,免费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以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为抓手,实施计生环境亮化
工程,营造温馨化、高品位的生育文化环境,有效推动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强主流媒体
舆论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 2件计生新闻作品获全省2014年度人口计生好新闻奖,与《莱
芜日报》联办开辟的《计生之窗》获全省优秀栏目奖。

【计生依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在全市开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行
动,实行重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清查出的违法生育案件。对当年和往年清理
清查出的违法生育,全部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抓出生
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全程服务、利益导向、打击“两非”、评估考
核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体系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先后查处
“两非”案件4起,协查案件1起,处罚违规医疗机构2家,处理违规药品商店2家,没收流
引产药物2套,处理责任人4人。制发《莱芜市计划生育分类指导实施办法》,完善“五定”
(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帮促包保责任制,加快薄弱单位和后进村
转化升级。

【工作机制创新】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和风
险防控预案,建立人口出生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提前应对出生人口政策性回升问题,实
行全市一孩出生登记、二孩《生育证》办理人数及生育数量定期发布制度,引导育龄群众
科学安排生育时间,预防生育扎堆,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规
范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有效避免“办证难”。全年共审批单独两孩生育证1.3万例,
没有一例群众投诉举报。

【计生民生建设】2014年全市投入计生事业费9737万元,人均投入75.9元,比上年增
长15.64%。把落实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作为全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
点,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
2014年起,分三个年度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市级财政2014年度
应落实的2183人、1317万元全部到位。为全市53010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462万
元,为34744名农村奖扶对象发放奖扶金3336万元;为977户特别扶助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
408.6万元,全市落实农村计生对象“四术”经费173.3万元;全年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18106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人群指标的165.6%。

【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相关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两非”、
社会宣传和生育文明建设、相关政策衔接以及住院分娩个案登记直报制度等“六项长效机
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加强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真正
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全市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登记率和流入育龄妇女查
证建档率均达98%以上,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覆盖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均达到96%以上。根
据山区、平原、城市等不同区域计划生育工作特点,创新实施区域分类管理服务机制,提
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山区实施区域划片、以片定责的“划片管理”模式;平原镇实施层
层定责任、人人有指标、以绩论奖惩的“项目推进管理”模式;在城市社区实施社区为主、
单位辅助、信息支撑、网格覆盖的“网格管理”模式,确保社区计生管理服务全方位、无
缝隙。全面落实单位法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城市计生工作水平。探索基层计
划生育合同化管理,深入开展“诚信计生”“计生助福”“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等活
动,年末全市共有63个村居分别被国家和省命名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75个村居
被命名为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基层群众自治和家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章涵)
责任编校:吕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