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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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开展财税增收竞赛活动,把组织收入放在突
出位置,坚持依法治税管费,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6亿元,
增长6.07%;财政支出完成80.12亿元,增长5.6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亿元,增
长5.6%; 教育支出完成18.35亿元, 增长2.84%; 社保和就业支出完成9.49亿元, 增长
17.6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7.22亿元,增长15.87%;农林水支出完成8.26亿元,
增长7.33%;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6.54亿元, 增长18.95%; 科技支出完成2.24亿元,增长
12.3%;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87亿元, 增长46.35%; 文体传媒支出完成0.93亿元,增长
2.29%;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事业得到较好保障。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对经济下行、增速趋缓、需求不足等诸多不利因素,市财政
局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支持方向和重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引
导、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26亿元,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关闭小企业和淘汰落后
产能、促进外贸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标准经济发展等政策,运用贷款贴息、以
奖代补等方式,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培植壮大后续财源。建立完善竞争性资金分配机
制,探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变直接补助为间接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展企业
融资渠道。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合作,管好用好中小企业过桥资金
和助保金贷款, 共为34家企业提供11.79亿元过桥资金,接续资金链52次,帮助企业获得
银行贷款26.69亿元; 为9家企业组建3个助保金池,发放贷款4100万元;安排“两证”办
理专项资金5000万元, 共为12家企业提供“两证”办理资金6370万元;拨付奖励资金350
万元,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环境。认真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等税收
优惠政策,开展“三乱”专项治理,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规范涉企收费,切实
减轻企业负担。足额安排招商引资经费,支持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支持济莱协作区建设。
认真研究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政策,争取省财政区域战略推进资金1.92亿元,支持交通、通
讯、广电网络等同城化建设,启动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配套项目,提升
全市产业配套和承接能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和扶持重点,突出抓好
地方政府债券、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省级示范镇等政策争取工作,共争取上级资金31.32
亿元,比上年增长4.22%,缓解莱芜市财政困难的压力。

【重点事业保障】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
加大“三农”投入。按照“稳定政策、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强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启动“莱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
对大王庄河等4条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争取上级资金6995万元,启动雪野水库雨洪资源利
用工程。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建成高标准农田1.6万亩。筹集资金2700多万元,支持现代
农业示范区建设。整合资金3900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农村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为1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1750万元。落实资金1700万元,
实施产业化扶贫,启动精准扶贫。落实科教兴农政策,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支持农业
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3000万元,
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推进提升年”活动,共整合资金32项、4.02亿
元,打造雪野绿道、寨里乡村连片治理等一批精品项目,省内外共20批次考察组前来学习
莱芜经验。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各项
民生政策和“为民办实事”落实到位。将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到1亿元,
市级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600万元, 建立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力
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资助、普通
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
全市教育支出共计18.35亿元,促进了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市级安排资金1亿元,争取
省级补助5300万元,保证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一期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深化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城居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发放标准,城乡低保补助实现“一本通”发放。提高乡镇机关事
业人员津贴补贴, 全市11689人享受政策。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4248万元,确
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落实孤儿保障和救助政策,做好优抚安置和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工作。
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落实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政策,在全省率先实行6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农村困难
人群危房改造,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共解决4933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重点项目
支出。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新组建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市城市发展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实施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建设、华冠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制定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推动政府职能
转变,多渠道解决资金难题。对为民办实事、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体育
以及公检法司、“平安莱芜”建设、宗教、援疆援藏等支出按规定给予充分保障。

【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完善公共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运行体系,
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深化改革。成立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
21项牵头、 9项配合、91项参与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都细化分解到科室,建立台账定期调
度,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承担的2项重点推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预算管理改革。按照
预决算公开工作规定,5月底公开市本级和各区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10月底公开市级和钢城区“三公”经费决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把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
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进市直单位预算批复方式,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科
学性规范性。盘活存量资金1800多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政策及重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绩
效管理,共提报13个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
效必问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预算单位提现行为。
试编市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市级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政府受
托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国库和专户资金管理,对财政闲置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增加政府
财力。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政府债务管理。清理甄别存量债
务,严格控制或有债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职能,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
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奠定基础。经费管理制度体系。牵头制定《莱芜市实施〈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则》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外宾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
督促各预算单位管好用好经费,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财政投资评审。出台主要材料
价格发布、 中介机构管理等4个办法,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 共完成评审581项, 评审值
10.66亿元,审减值1.47亿元,审减率达13.8%。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行“阳光采购”,
出台《市级采购人自行采购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
完成政府采购事宜1029个,采购额3.38亿元,节省财政资金4855万元,节支率达12.57%。
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业、经济实
体和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实施意见》,启动脱钩改制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莱芜市市管企
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莱芜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向新组建投融
资公司派驻兼职监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基础管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
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加
强财政内控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水平。组织保密知识党课,强化保密管理。落实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师行业党建,推进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提升会计管理
水平。基层财政干部培训、支农政策培训、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担保贷款续保等工作取得
新进展。
(张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