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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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加大“严打”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批捕
起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
过程,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案内人员警戒等制度机制,落实检察环节
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
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全年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
职务犯罪案件32件41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和“争创廉洁勤政无职务犯
罪先进单位” 活动,利用市、区院和派驻检察室三级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2万余人
次,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被省法制办命名为“全省首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围绕市委实施大项目建设带动战略,进一步深化“百名检察官联系百个大项目”同步预防
活动,对大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容易出问题的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重
点环节实行同步监督预防,突出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资金安全。对市医院扩建工程、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等127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
制作发放法律手册和警示教育光碟4000余套, 监督工程招投标140余次,取得良好的预防
效果。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
题,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
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依
法追捕、追诉,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及无
辜;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失当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构建多元
化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对不服法
院正确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
刑罚执行监督,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实
现了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

【贪污贿赂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犯罪22件31人。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67件8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7件65人,渎职侵权犯罪20件21人。办案
重点更加突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查国家工作人员在
项目审批、产权交易、资金管理等领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13人;深入开
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查医药卫生、电力、企业破
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40人;扎实推进查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立查商业贿赂犯罪21人。办
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所办贪污贿赂案件实刑判决率全省第一、有罪判决率全省第五。

【刑事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60人,提起公诉1240人。突出打击
重点。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严重暴
力犯罪及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244人,起诉613人,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开
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专项行动,批捕、起诉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95人。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严把案件
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保持100%。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坚守法律底线,严格履行监督
职责,防止莱芜发生冤假错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7件,追捕追诉漏犯62人、漏罪
13件,不捕不诉191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5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

【渎职侵权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0人。把党委、政
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
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
案件,侵犯人权等犯罪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各类案件34件。积极构建多元化
监督格局。改变以抗诉为主体的单一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
等多种方式, 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共提出(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
件, 法院再审改变原判决7件,再审改变率达70%;因诉讼程序违法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3
件; 办理诉讼违法调查案件4件。扎实开展专项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
项工作,民事调解及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5
件。 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9件民行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服判息
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694件、举报线索227件。妥善化解信访积
案。 建立院领导包案制,对历史遗留的7件较大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均做到案结事了
人和。健全完善网络受理、下访巡访、视频接访等措施,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
跑腿”,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规范控
告举报工作。通过电话、网络、送法进企业、进农村等形式,不断加大举报工作宣传力度;
加强对线索的规范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举报线索,确保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共初核案
件线索13件, 移送立案9件。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建立刑事申诉办案一体化机制,办
理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
例”。切实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接听热线电话1297个,提供法律咨询1175件,为群众
解难题、办实事64件;充分发挥民生诉求联动处理工作机制作用,向相关联动单位移送各
类群众诉求177件,促进了群众诉求的解决和矛盾纠纷的化解。

【检察技术支持】 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检验鉴定3件、文证审查1
件、 电子证据7件、技术协助20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7件,为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推进电子证据工作,采购手机检验、手机取证、网络侦查等设备,市人民检察院与自侦部
门密切配合,及时将电子证据提取技术应用到办案中。推进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工作,做
好实验室建设前的能力认证工作,组织全市鉴定人共同研究认证材料,为实验室建设打好
基础。

【三项建设】 坚持把派驻检察室、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三项建设”作为推动检察
工作提升履职能力、优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立户立编
10个派驻检察室并全部建成运行,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各检察室加强对基层
执法、 司法活动的监督,发现、转交涉农职务犯罪线索38件,化解矛盾360余件,为群众
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 得到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有2个检察室被省检察
院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8个检察室被地方党委政府表彰为服务发展先进单
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如莱城区院派驻检察室监督小麦直
补款发放,为国家挽回虚报冒领直补款40余万元;钢城区院派驻检察室协助反贪部门立查
一起村“两委”成员贪污挪用公款35万元案件,受到群众赞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编制《2013年—2015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 和《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制定涵盖7个
方面的94项规范化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察和检务督察,进一步促进靠制度管人、管权、
管案。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提高了
办案质量。莱芜市有15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和精品案件。深入推进检察信
息化建设。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积极筹建案件管理、政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包
含八大系统的检务综合信息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全面运行统一业务软件,所办案
件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改造扩容检察专线网、
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保障了信息畅通和安全。市人民检察院
成为全市第一家通过国家保密局测评验收的机密级单位。

【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
委、市委、省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确保
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被市委表彰为“学习型党组”。加强业务能
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
法律监督水平明显提升,有12名干警分别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评为办案能手。创新建立的
自侦办案“四同步”监督法、“五小”群众工作法、“四个三”公诉机制、“两师一员”
接访机制等10余项工作经验被上级检察机关推广。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创建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
无涉检有理投诉、无有责涉检上访“四无”检察机关,采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纪检组长
定期全员谈心谈话、 廉洁从检公开承诺和强化督察监察等一系列扎实有力的措施, 狠刹
“四风”,不断提升“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年度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全
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和责任事故,也未发生涉检有理投诉和有责涉检上访,形
成风正气顺、一心一意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加强“阳光检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认
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开
放日” 活动。拓宽监督渠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件。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代表、
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