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c&A=15&rec=34&run=13

【制度建设】 按照年初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突出经济转调、济莱协作、规范行政管
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律精神与莱芜实际相结合、
创新和法制统一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注重调研论证,使制发的文件于法有据,
努力实现结合国情有高度、立足市情有思路、体察民情有实效。2013年,共审查修改市级
规范性文件64件,一般性涉法文件93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
实行了“三统一”,在市政府网站专栏公布,并将市级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进行备案,报
备及时率、文件合格率100%。

【行政复议】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协助办理行政应诉
案件2件, 受理并答复行政复议咨询30余人次。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认真
做好市本级的试点及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批复要求, 起草印发
《莱芜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莱芜市人民政
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对原由市政府各部门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行使的行政复议职权收归
市政府集中统一行使,实行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制发《关于修改行
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通知》,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落实行政复议
权利告知义务。制订完善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全体会议议事规则、案件审理会议
议事规则、委员守则等配套制度。修订行政复议立案、听证、案件材料查阅、文书立卷归
档等工作规程。 全面推进莱城区、钢城区的试点及集中复议权工作。9月,省政府批复同
意莱城区、钢城区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按照批复要求,指导两区制定具体工
作方案,并上报备案。两区的试点及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正稳步实施。加强对行政复议工
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莱城区、钢城区及市直部门的10余件咨询和请示,及时研究答复,强
化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并指导两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落实行政复议
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4份,向有关机关及时提出完善制度、
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执法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申领工作。从5月开始,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证
件的审验申领工作,印发通知,明确审验申领的范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审验市直部
门行政执法证件481个, 逐一完成同步年审、更换审验有效期标签,因调整等原因注销证
件136个,核发申领证件281个,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47个予以驳回;全面清理过期证件,
清理注销115个超期未年审的过期证件, 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进一步落实持
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审查
区政府报备文件8件, 维护法制统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自11月开始,组织开
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共评查34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204份;配合国土、质监、规
划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7次,规范了执法行为。

【法制宣传】 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
省行政程序规定》 为重点内容,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学习班7期,受训人员
达760余人次, 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法制理论研
究。 针对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理论文章3篇;对莱芜依法行政方面
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编写政府法制信息28条,均在省政府法制网站刊登交流。市政府
法制办公室被省法制办评为“2013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积极组织法制宣传
活动。利用“3·15”“12·4”等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国土、质监、司法行政、工商等部
门开展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27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20余件,增强了社会各
界的守法用法意识。

【法制协调服务】 准确解答法制咨询。全年共解答住房城乡建设、安监、规划等15个市
直部门行政执法方面的咨询问题200余个,帮助相关部门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文书。
协调解决部门间执法争议。协调解决规划、建设等行政执法争议6件。认真提供法制服务。
坚持“勇于说行、敢于说不”,为领导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市政府领
导法律方面的批办件及法律咨询意见8件, 参与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和战略
合作协议13件,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59条。对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征求意见的
6件法规、 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37条,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了书面反
馈。
(陈义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