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定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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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
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013年9月1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市政府《关于济莱协作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济莱协作区建设的
决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深化研究、加强对接、积极作为、推进落实”的总要求,
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主动开展接轨融入工作,努力在交通、通信、户籍管理、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面实现率先突破,把济莱协作区建设成为全省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先
行示范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监督工作】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放在突出位置,
对全市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视察,提出积极招大引强、优化产业结构、更加注
重质量和效益等建议。对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市级预算调整作出决议,促
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强对为
民办实事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城乡就业、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问题。对农民增收
情况进行调研,建议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构筑农民增收保障体系。围绕疾病防控管理,
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推进“蓝
天、碧水、青山、绿地”四大生态工程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综
合整治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形成专项报告。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通过视
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完善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
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对全市铁路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建议着眼区域发展大局,搞好铁
路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平安莱芜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推
动创造文明有序、舒适宜居、和谐稳定的城市环境。视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建议进
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瓶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全市检
察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重视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
解社会矛盾。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局、 市规划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等5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通过
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对部门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促进了部门工
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