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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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市委、市政府将“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对达到标准的20处村居(社区) 老年公寓和3处民办养老机构,每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
奖励补助。本着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的原则,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
组长的项目落实领导小组,明确职能科室及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落实工作计划,确保项
目顺利推进。 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各区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4月23日,与财政部
门联合印发《市级财政扶持村建老年公寓及民办养老机构暂行办法》,就扶持标准、申报
程序、验收办法、资金使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将考核验收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9月, 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区上报的入围扶持对象进行复核,按照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原
则, 最终确定扶持对象。 扶持资金于11月上旬全部拨付到位。2013年,市老龄办被评为
“全省老龄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实施银铃安康工程先进单位”,钢城区老龄
办等5处窗口单位被授予第一届山东省 “敬老文明号” , 市老年公寓被授予第一届全国
“敬老文明号”。

【孝德工程】 在健全完善市、区、镇、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家庭养
老这一薄弱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孝德工程。通过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健全完善制
度体系,将道德力量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倒逼家庭子女形成孝道自觉,进而达到破解农
村养老难题的目的。 工程启动以来,全市98%以上的村居推行“定养老事、签养老状、交
养老钱、张养老榜、立养老规”五个养老制度。1月6日,召开“大爱莱芜”家庭美德建设
现场观摩会, 对8个典型示范村的现场进行观摩,听取经验介绍。各区、镇(街道)以此
为样板,整个活动全面展开。联合市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在《莱芜日报》、莱芜电台、
莱芜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家庭美德建设之养老孝老”专题专栏,详细阐述“五个养老”内
容和做法,报道“五个养老”的好经验。通过鼓励创作孝德文艺作品等手段教育引导群众。
陆续推出微电影《养老榜风波》、莱芜梆子小戏《三贴养老榜》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作
品,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成立督导组,先后到全市各镇(街道),部分村(居)
现场督导4次、暗访1次,直接下村入户,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并形成情况通报发到
各区、镇(街道),引导各级对照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五个养老”落到实处。为推动此
项工程走向深入,联系实际开展“集中为老人晒被子”“提倡老年人住正房”等一系列敬
老爱老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着力改善老年人生活居住环境,形成争相养老孝老的良好局面。

【银龄工程】 银龄惠老工程。继续落实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2013年共发放
高龄补贴近8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实行集体养老补贴制度, 全市有近300个行政村
(居) 实行集体养老补贴制度,享受养老补贴的老年人达到3.2万人,发放补贴金2200多
万元。银龄安居工程。推进村居(社区)老年公寓建设,在做好原有老年公寓规范化使用
管理的基础上, 全年新开工建设20处,实际完成22处。全市累计投资3.9亿元,建设社区
老年公寓145处,共有2.2万名老年人免费入住。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不断加大政策宣
传和业务协调力度,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建养老机构,全年有8家民营企业投资兴建
养老机构,总投资3.2亿元,建成后可新增床位1676张,提升莱芜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质量。
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全年争取到省级财政20万元,对莱芜1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扶持。
银龄安康工程。通过采取层层分解任务、定期督导、加大宣传、争取社会支持等多项措施,
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连续五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全年完成保费70万元,
为老年人构筑起意外伤害安全屏障。

【老龄宣传】 强化党政主导意识。连续四年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全市老龄宣传
工作要点”,对老龄宣传进行通盘谋划,精心安排。联合市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
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进行重点部署。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充分
利用主流媒体不可替代的技术、网络等特殊资源优势,加强与《莱芜日报》、莱芜电视台
和莱芜电台等主流媒体的深层次合作,与莱芜日报联合创办《夕阳红》专栏,重新进行设
计,内容充实,特色突出;与市电台联合创办的“老龄之声”栏目及老龄网站等宣传载体
越来越贴近老年人,老龄宣传的规模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强化对上对外宣传。全年,中央电视台记者两次到莱芜采访基层老龄工作,并在聚焦两会
专题栏目中播出。 6月,报送的《莱芜市探索四种养老模式破解城乡居民养老难题》,被
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刊物采用。向省及全国老龄网站、《中国老龄》《山东老年生活
报》等老龄媒体选送稿件,全年有160篇被省以上媒体采用。强化专项活动宣传。将6月和
10月分别定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敬老月”活动集中宣传
月。广泛开展老年法“六进”活动,先后与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
益” 宣传活动6次,进社区宣传14次,印发新老年法宣传提纲1万份,现场解答咨询330余
人次。“敬老月”期间,《莱芜日报》和莱芜电台、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就全市敬老月活动
安排、为老服务信息及老年人的多彩生活等进行深入报道,一个月发表老龄宣传稿件80余
篇,在全社会营造起真心敬老、热心助老、一心为老的浓厚氛围。

【老年文化建设】 加大涉老资源向基层延伸的力度,充分发挥市中老年人音乐舞蹈协会、
市老摄影家协会等社团的平台作用,抓普及和提高。依托市中老人音乐舞蹈协会,先后组
织举办庆“七一”中老年人歌舞晚会、消夏文艺晚会、戏曲演唱会、老人节专场文艺演出、
健身气功比赛和庆祝协会成立一周年音乐会等大型文体活动10余次。 9月,协会赴京参加
全国中老年优秀节目展演,获得金奖,实现莱芜老年文体活动跨越式发展。加强老年文体
活动的指导培训工作,先后举办老年人腰鼓、健身球操、摄影、民族健身舞等一系列培训
活动,培训基层业务骨干达千余人次,覆盖全市大多数村居(社区),丰富了基层老年人
的精神文化生活。
(刘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