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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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救助活动。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位列全省中部第
一,全年救助11.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105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
2400元, 全年救助3.27万人, 发放低保金4700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3000元提高到4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50元提高到3000元,五保集中及分散供养标准位
列全省中部地区第三位和第二位,全年保障五保供养对象3800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300
万元, 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全市20个敬老院有11个被省民政厅考评为全国三星级农
村五保供养机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年共救助患大病城乡困难群众2726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金429.7万元; 开展贫困高考新生专项救助,救助96名低保家庭高考新生,
发放救助金38.4万元。为确保各类救助活动公平公正,制发《莱芜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办法》《莱芜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
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法制化水平,联合纪委、审计、财政
等部门对全市农村低保进行大检查,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各类救助工作进一步阳光
规范。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步伐,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
状况核对工作优秀单位”。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步伐,实现农村低保、五保医疗
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为2366人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支出医疗
救助金86.6万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摸清全市困难家庭底数,为全市党员
干部联系困难群众活动提供特困家庭台账,协助组织部确定好党员干部所联系的村及困难
家庭, 整理印发《莱芜市困难群众社会保障政策汇编》1.5万份,全市3861户特困户初次
联系走访全部完成,2708户特困低保户得到物资、政策等困难帮扶。
慈善事业。有序推进市、区、镇、村四级慈善组织网络建设,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
组织保证。积极开展企业认捐慈善专项基金和定向捐赠基金活动,全年市慈善总会共募集
善款590余万元, 新设企业专项基金3000万元。开展“情暖万家”“爱心复明”“启航行
动”“富民工程”等专项慈善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6000余人次,发放慈善救
助金300余万元。
救灾救济。制发《莱芜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莱芜市救灾储备物
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救灾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管理使用。全力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和
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截至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争取中央及省下拨救灾资金540余万
元,全部下发到灾民手中。两个社区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社会福利】 福利设施建设。投资3100余万元,开工建设占地18.3亩、总建筑面积8287
平方米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全面推进17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
建设, 建设40处农村幸福院,38处投入使用;投资189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4所规范化
“曜阳” 托老所。提高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确认城镇“三无”对象134名,
按照城市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675元)全额发放保障金90余万元。提升社会散居
孤儿保障水平,按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为289名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
发放基本生活费近250万元。

【社区建设管理】 城市社区“百日攻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规划调整为63个城
市社区,基本形成全覆盖、无遗漏的社区规划布局。各级累计投入社区建设的资金达6900
余万元,以“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为重点,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等形式,加快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全市有60个社区完成标准化改造,新建5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
大厅,平均建筑面积1370多平方米,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向社会公开招
聘16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年底前经过岗位培训正式上岗,城市社区基
本实现“有场所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完成7.9万户城市户口的信息登记、5.6万
户户口的迁移任务,为开展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共建。帮助驻莱芜部队解决交通、用水用电、垃圾处理等方面的
问题10余个, 全市各级各部门走访部队300多次,送去价值200多万元慰问品;完成6个批
次军事废旧弹药调运任务;随军家属就业保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保障162人,
发放补助金87.5万元。印发《关于开展军地先进文化同促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不断丰
富部队官兵精神文体生活。 6月,指导钢城区通过省厅组织的年度双拥考评达标验收,为
实现全市双拥创城“七连冠”打下基础。优抚安置。落实好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住房和医
疗保障制度。为500名困难优抚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金100万元,发放抚恤定补金5000
余万元;完成优抚对象医疗续保工作,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覆盖率100%,全年共为优抚对象
报销及补助医疗费1000余万元;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优抚住房保障审计工作,健全完善优抚
住房保障工作流程。落实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政策。完成5498名烈士管理协议
书签订和墓地迁葬工作,其中1854名散葬烈士实行集中管理,全部迁入纪念馆烈士缅怀堂,
3644名散葬烈士重新确定委托管理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全市共发放散葬烈士墓管理保
护资金645.06万元。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提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全市平均达
到10887元, 共为1385户义务兵家庭落实优待金1589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3
年,共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3个批次,近700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实现“应训全训、愿
训全训”;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12名,共落实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712万元;涉军人员
整体稳定,被省厅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社会事务管理】 社会组织建设。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
通知》,严把沟通协调关、材料审核关,降低门槛,做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全
年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0个。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管理方式,开展“四服务四促进”活动,
完善以“四个同步”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管理联动机制,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印发《社会组织党建制度汇编》1000余册,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发展。区划地名工作。调
整张家洼街道4个村的行政区划, 制定雪野旅游区地名规划,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
大典》山东卷中莱芜词条的编纂、修订任务,做好界线自查、联检工作,维护边界地区和
谐稳定。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两区取消婚姻登记预约制度,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清理、
补录工作,加强弃婴收养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殡葬管理。将殡
葬救助标准提高到832元/具, 全年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60多万元,1900多个困难家庭
从中受益,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在100%。
【局属单位工作】 市军休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承办第七届军队离退休干部象棋
比赛,丰富军休干部的生活;莱芜战役纪念馆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对全景画等实施提级
改造,并研究东馆利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军供站认真做好过军供应保障工作,被民政
部、解放军总后勤部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市社会福利院强化服务,增加服务项目,积极
改善供养对象生活环境;市儿童福利院加强对孤残儿童管理服务工作,被授予山东省“德
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年内救助1200余人次;市
光荣院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和省“敬老模范先进单位”;市荣军医院投资1000万
元新建病房楼投入使用;市福彩中心销售各类福利彩票达到1.97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市
蟠龙山公墓管理处加强管理, 投资50余万元安装监控装置,实现经营收入700万元;市殡
仪馆加强内部设施配套完善,开通24小时殡葬救助服务热线,细化服务内容,增开殡葬救
助免费运输车辆,全面落实殡葬救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市社会福利院筹建处积极对
上争取,全力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施工进度,主体工程于9月封顶。
(邹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