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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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全市共出生9715人,人口出生率为7.62‰,自然增长率为1.38‰,分
别比省责任指标降低0.98和0.92个千分点;合法生育率为98.4%,比省责任指标高出3.4个
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4,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5‰以下,主要指标和整
体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基础管理】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创新实施计划生育区域分类管理办法,加
强责任计生体系建设,强化责任导向,增强各级责任担当意识。莱芜区域分类管理做法在
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发言。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探索基层
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开展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48个村分别被命名为
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8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村,自治合格村、模范村
分别占全市行政村居总数的92%和65%。

【优质服务】 实施优质服务提速提质工程,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实施网上办
证,方便服务群众,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年共
对11510对夫妇进行免费检查, 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人群的144%。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巩固和发展两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以市指
导中心和区服务站为龙头,以区分站和中心镇服务站为骨干,以一般镇服务站为依托,以
中心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项目得到全面落实。 全市19个镇级服务站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两区和4个镇级
服务站被命名为全国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计生民生建设】 加强计生民生建设,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为56284户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资金642万元;为26828名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励
扶助金2576万元;为793名特别扶助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157万元;建立“人口关爱”基金,
各级共为1325户计生困难家庭发放救助基金104万元。 适当提高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
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各区、镇、村根据各自实际,在民生保
障方面采取不同方式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利益导向更加明显。

【宣传教育】 以宣传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纪念计划生育“三为主”
工作方针确立30周年为主线,计生、宣传、文化、工青妇、计生协及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
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宣传当前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免费为群众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
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综合治理】 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
比长效机制,保持出生性别比总体平衡;全面实施“以房管人”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管理机制,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市全员信息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数据库覆盖
率、主要数据和逻辑关系准确率均达到98%以上。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
民政、财政、卫生、药监、工商、城建、房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出
生婴儿性别比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

【作风建设】 围绕“组织全员培训、打造全科干部、优化全程服务、全面提质提效”,
打造“业务精通、 服务优质、 管理规范、清廉高效”的优秀团队。并组织开展“三评”
(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注重效能提升,实
施阳光计生工程。以实施“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注
重从制度上巩固活动成果。 扩大“阳光热线”覆盖范围,确保“12356”计生阳光服务热
线24小时畅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章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