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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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为人民管理城市”“标准化执法”“问题就是资源”
作为执法和服务理念,扎实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01起,结
案率95.7%,无复议诉讼败诉和错案发生;办理各类广告审批615件,办结率100%。

【市容整治】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各类迎检测评活动,以拆除大型广告塔为突破口,
先后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乱搭乱建、乱贴乱
画七大专项整治活动, 城市容貌秩序明显改善。全年共清理流动占道摊点1.2万余个,规
范乱停乱放车辆3800余辆, 查处未做覆盖、违规行驶大货车70多辆,清理货运出租车140
余辆, 拆除大型广告塔19座4520平方米,揭除非法小广告8.1万余张,粉刷墙体乱喷乱涂
3.5万余处, 清理覆盖地面乱喷乱涂2.8万余处,摘除非法条幅260余条。推进环保百日攻
坚行动,坚持早行动、早落实,突出抓好秸秆、树叶、垃圾焚烧和燃煤锅炉、工地道路扬
尘等治理, 共及时制止焚烧行为20多起,规范露天烧烤经营业户117家,督促23家施工工
地采取防尘措施,整改燃煤锅炉、小炉灶30余处,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状况。会同文明办
开展“门前五包” 先进评选等活动,表彰80个先进单位,曝光不文明行为380余处,提高
了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参与意识。

【广告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设置标准、统一收费管理的要求,从理顺管理体
制和规范设置管理入手,提请市政府制定《莱芜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从根本
上理顺户外广告管理体制,明确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为户外广告有序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制定《莱芜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操作规程》,对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受理、审批、监管等
环节提出明确规定。联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印发《莱芜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
理办法》 , 修订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市区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共清理拆除各类户外广告
1028块,面积17360平方米;更新各类广告223块,粉刷广告塔21座,设置公益广告98块。

【规划执法】 制定《莱芜市综合防控违法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莱城规划区
综合防控违法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完善房屋开发预防、部门联防联控、
基层绩效考核三大机制,强化基层管理责任,实现从事后执法向事前管理的转变,维护城
市规划建设秩序。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落实执法前置,实行全程监控,继续保持拆违高
压态势, 以拆违促管理、以拆违促和谐。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220余起,拆除违
法建筑180余处15800余平方米。

【数字化城市管理】 推进数字城管向基层延伸,完成张家洼、方下、泰钢等城区周边城
镇、大型企业网络终端建设,实现与钢城区、高新区数字平台的互联互通,系统软件得到
升级,硬件设备按需增加,增设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基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公
安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实行资源共享,使莱芜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数字
城管城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被评为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畅通12319服务热线,
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负责、 限时办结等制度,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受理12319
服务热线1376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坚持同步收听政风行风热线,2013年共
上线5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50多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城镇管理一体化】 结合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局关于落实职能职责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指导各区执法局、各有关执法大
(中)队做好辖区内容貌治理工作,确保城镇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
通过行政指导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向农村社区或农村集中居住区延伸。截至年底,
全市共有77个村(社区)成立“城管办”。“城管进社区”工作项目获省“人居环境范例
奖”。

【标准化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立《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标准化
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范的工作模式,为城管执法
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修订《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莱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
督管理,增强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正式启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
全程监控、预警纠错。
(柏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