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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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年度住房保障任务全面完成。继续推进货币直补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
的城乡住房保障制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意见》,进
一步降低保障门槛、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规范认定方式,将城镇住房保障低收
入线标准由占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提高到80%(2013年度,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
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1271元且户均家庭年收入低于65000元),购房补贴标准从每
户5万元提高到每户6.5万元,租房补贴标准从每户年度补贴3240元提高到3672元,同时将
进城务工农民工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购房补贴保障范围。年内完成新增受理
560户租购房货币直补任务, 结转保障上年度租房补贴户2036户;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644
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3898套(含往年结转项目),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
任务。按照共有产权模式,公开、公正地对366套政府配建保障性住房进行分配。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
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1家企业晋升为一级开发资质。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8亿元,同比增长16%;商品房
在建施工面积48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2%;商品房新开工87.32万平方米,商品房竣
工85.39万平方米; 销售新建商品房4364套, 销售面积67.64万平方米, 面积同比增长
12.84%;实现房地产业地税收入4.91亿元,同比增长12.39%,其中纳入财政收入3.87亿元,
同比增长12.25%。加大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房屋征收做到信访稳定。

【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进房地产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按照住建
部和省住建厅要求,编制完成莱芜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在两个开发项目共计
3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中实行“一手交房 一手交证”,占全年销售商品房面积的50%。全
年完成各类房屋登记28871件、面积1315.06万平方米,登记件数和面积分别同比增长4.81
%和23.7%。农房发证工作。探索开展集中居住区房屋发证工作,全年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房
屋初始登记48件, 建筑面积13.15万平方米;办理集体土地工商业用房抵押登记29件,贷
款金额1.36亿元。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发《莱芜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莱芜市物
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的范围、种类及标准,保障业主物业
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累计归集专项维修资金1.53亿元。年内新成立物业服务企业7家,
1家企业晋升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崔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