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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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发展年”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服务支
持全市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的意见》 30条, 在全市系统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实施
“大企业培植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膨胀。2012年,
全市新发展各类企业2739家、 个体工商户71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2个。其中,私营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比分别增长28.73%、26.41%。出台的《莱芜市农民专业联合社登记
管理工作意见》 被市政府转发。各级工商窗口积极推行“5+2”“白加黑”“晴加雨”
工作模式,做好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注册登记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市局驻服务中心窗口荣获全市百名“嬴牟先锋基层党组织”、荣获行政服务中心季度考
核“优秀窗口”第一名,并被推选为“全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银企合
作平台搭建。 积极开展“三押一推”工作,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1份,抵押股权5.2亿
元, 担保贷款金额4.1亿元。组织召开第二届“助推中小企业成长银企座谈会”,签订
贷款协议7000万元。深入开展“联手助企促发展”活动,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帮助1200
家企业申请贷款2亿元。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共完成企业动产抵押登记170份,主债
权金额28.6亿元。“商标战略五个一”工程。实施“商标战略五个一工程”,连续三年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大会,表彰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企
业。 截至年底,全市注册商标达到23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
26件,创历史新高。企业荣誉争创。年内,有5个市场被命名为“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
7家企业被命名为 “山东省优秀诚信农村经纪人” “山东省农资经营优秀诚信企业”
“山东优秀企业公民” 。 推荐46家企业为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 ,评选110家市级
“消费者满意单位”。完成省、市级守重企业年审,新上报省级守重企业11家,新发展
市级守重企业50家。举行新认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仪式。企业发展平台搭
建。召开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加强协会建设。组织开展“网
上人才招聘月” 活动,达成就业意向854人。组织举办《构建和谐心灵》于丹教授莱芜
报告会,提升了民营企业诚信发展的信心。组织莱芜市第二届个体私营企业运动会,展
示了个体私营企业的良好风貌。推荐会员代表参选“中国好人榜”,3名会员上榜。

【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评估活动,为系统255名食品
安全监管人员建立监管能力档案。 推行食品供货商分级管理,969户食品供货商全部建
立食品供货商月报告制度,提高了源头规范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
(街道)创建工作,全市20个镇(街道)全部通过验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
动, 共检查食品经营户4072户,集贸市场162处,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2起。积极迎接省
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组检查,得到考核评价组的充分肯定。市场秩序维护。加强市场
主体监管,严格年检验照审查,继续保持参检企业网上年检、现场办结率两个100%。全
面整治劳务中介,严查“黑中介”,维护了劳务市场良好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共检查企业418家。严查经济违法案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
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单位56家。圆满完
成“创建无传销市”暨“无传销镇(街道)”活动,得到总局和省局的肯定。加大对传
销的打击力度, 共取缔传销窝点4处,遣散传销人员13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1起。强化
直销行为监管,监督直销培训20余次。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联动协作办公室”,形成
打击经济违法行为工作合力。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抽检24家, 立案2起。开展
“红盾护农” 行动,共抽取化肥、农药样品82个,立案7起。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
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7起。强化拍卖活动监管,共监管拍卖会4次,成交额480余万元。
加强合同监管, 查处“霸王条款”案件18起。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管,为7家汽车经销
单位报批“品牌汽车”销售。加强广告监管,开展虚假信息广告、广告发布行为、非法
户外广告三项整治,立案6起。市局两次在全省系统会议上就广告监管工作作典型发言。
法制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以案说法等多种形
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系统各级的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上报的《山东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使用不在生产目录的建筑外窗》一案,被评为全省系统“十佳”行政处罚案例。

【消费维权】12315平台建设。设立“学雷锋消费维权岗”,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
全年市局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热线电话5207件, 其中咨询3898件,申诉1032件,举
报27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消费维权“五进”工程。与
邮政部门联合, 依托“邮政三农服务站”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50个。创新消费维
权活动。 举办“3·15”纪念活动,大力表彰“十大维权人物”“十佳志愿者”,开展
“3·15漫画征集”和“我与3·15故事”有奖征文,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电视大奖赛”
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消费投诉和解”联络机制建设。开通“莱芜消费
维权网”,开展消费评议活动,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承办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
位创建活动座谈会,受到了与会人员好评。(李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