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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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369件,标的额18.6亿元,为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完善信息化办案机制,案件质
量和效率大幅提升,主要审判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14条经验和做法被上级法院转发或
推广, 4名法官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在2012年度工作考核中,省法院党组充分肯定全市
法院工作,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机制创新、审判质效、争先创优等方面成
效显著,整体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士合,市委副书记
林殿玲,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朱胜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民胜等领导分别作
出批示。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历史最好成绩。根据省法院2012年考核通报,反映审判质量
和效率的10项指标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有6项主要指标列全省前三位,其他4项指标均高
于全省平均水平:3项指标列全省法院第一位,3项指标列全省法院第三位,创中级法院
历史最好成绩。其中,服判息诉率为93.97%,列全省法院第一位;再审改判率为零,列
全省法院第一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列全省法院第一位;调解撤诉率为47.23%,
列全省法院第三位;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2项指标为3.03%,均列全省法院第三位。不
断创新工作思路,先后有14条经验和做法被最高法院、省法院转发或推广。坚持抓党建、
带队建、促审判,推行“四个三”党建工作模式(突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
三项建设,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民生三个服务,健全争先创优、绩效考评、
监督管理三个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三个作用),被最
高法院转发;在社区、村居设立“法官工作室”,省委、省法院《今日信息》分别转发;
成立“法官服务团”,探索司法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新模式,市委专报省委办公厅,省法
院《今日信息》转发;在全省最早探索实行虚假讼防范查处机制,得到省法院主要领导
充分肯定,《山东法院信息》转发;创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技术中
心”,建立统一执行、资产处置联动机制,省法院《今日信息》转发;探索实行“大警
务”保障机制,省法院法警总队予以转发;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省法院《今日信
息》转发;制定12条司法服务措施,服务经济发展,省法院《今日信息》转发。另外,
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指导推行审判管理月报、建立审务督察制度、刑事判后“法官
寄语”、层层签订履职承诺书、强化基层建设等做法先后被省法院转发。全市法院按照
市委“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总要求,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6个集体、
2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省刑事审判先进单位、知识产权审
判先进单位、行政审判先进单位、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化执法先进单位、
书记员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4名法官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毕
研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董泗云获得全国法院纪检监察
工作先进个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耀海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两会”舆情
监测先进个人,莱城区法院羊里法庭庭长亓民川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秩序。针对近年来钢铁市场持续低迷、效益严重
下滑、涉金融商事纠纷上升的势头,建议市委召开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大会,提出了
保护金融债权、促进银企合作、打击金融犯罪的具体措施。积极搭建银企“连心桥”,
审结涉金融案件97件,33起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后,银行又重新发放贷款1.4亿元,
促进了银企合作共赢; 妥善处理涉及107家企业的联保案件86件,采取活查封等措施,
防止联保企业因诉讼陷入困境;对26家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采取债转股、
提供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停产倒闭。拓宽服务职能,强
化司法服务措施。实行院企联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联系16家重点企业,组织法官深入
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制定12条司法服务措施,编写并向企业赠阅《企业经营法律
风险防范手册》300余册,受到一致好评;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派4名法官任村委
“第一书记”,帮扶资金20余万元,帮助进行村庄规划、整修道路。

【刑事审判】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发挥打击、保护、调节
的司法职能作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36件、997人。严惩杀人、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
犯罪256件, 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侵占企业财产犯罪,判处犯
罪分子18人,确保了企业正常经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20件,有力惩治了腐
败;全面排查因被告人不在押导致不能结案的案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对64名未
羁押的被告人,提请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迅速采取集中抓捕措施,震慑了犯罪分子。
为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建立周送审限变更手续、月通报制度,并对超期羁押案件逐案分
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深、
社会危害不大且能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减少
不和谐因素。高度重视涉金融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做出专门部署,对
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涉金融犯罪案件,快立快审,依法严惩贷款诈骗、金融票据诈骗、信
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贪污、
贿赂、侵占、挪用等犯罪,严格掌握缓刑适用标准,保持对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
金融安全;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使用和赃款赃物追缴的力度,决不让犯罪分
子获得非法利益,充分体现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强决心,最大限度地帮助金融机
构挽回经济损失。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43件,审结32件,其中信用卡诈骗
18件,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12件,违规发放贷款、妨害信用卡管理各1件;判处犯罪分
子36人, 其中监禁刑16人, 占44.4%;结案标的额1.2亿元,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
7414.46万元。

【民商事审判】严格依法办案,加大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工伤保险、农民工
讨薪、土地征用、侵权纠纷案件2688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金融机构作为债
权人的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加快办案进度,平均缩短办案周期21天;依法认定商事合
同效力, 对涉及金融犯罪的借款和担保合同不轻易认定无效,对9件涉及金融犯罪的案
件判令借款人、担保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70多件未结破产案件梳理分析,开展专项
清理活动,由商事审判庭统一审理,加快审理进度,泰山造纸、粮食系统等案件取得实
质性进展,审结破产案件45件,为金融机构核销贷款提供法律依据,全部实现“无震荡”
破产;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坚决杜绝利用“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11件不符
合受理条件的破产申请依法不予立案,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8
件,支持了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连续五年居全省前列。加大诉
讼保全力度,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债权人提出的诉前、诉讼保全的申请,严格
按照规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意图的债务人,采
取更加严厉而行之有效的保全措施,对有关责任财产进行有效控制,共做出财产保全裁
定823份, 有效保全了被告的财产;在审理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孝义信用社与莱芜
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莱芜玄武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系列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案件中, 依法查封被告车辆389辆,为有效避免哄抢企业财产现象,及时变更强制
措施,动用警力300余人次,利用3天时间转移保全车辆,避免了企业财产损失;及时出
动警力制止3起哄抢保全财产行为, 防止了类似情况的蔓延。坚持调判结合,促进银企
合作共赢。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莱芜市许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由于资金紧张,
暂时无力全额偿还贷款;为了给困难企业喘息的机会,在审理中,法官尽最大努力做双
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既满足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诉求,又
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尽量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银企互利共赢;有33件
案件当事人自觉偿还银行贷款9200余万元;银行与汇融集团系列借款案,经积极做双方
工作, 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汇融集团及担保人偿还了贷款1.3亿元,银行又发放
贷款6000万元;始终重视审判信息预警分析研判,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互相衔接“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协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化
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200余件次,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定。

【行政审判】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448件,在审
结的案件中和解撤诉127件,和解撤诉率为31.7%,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了官民和谐。在具体的行政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合法
性审查与协调、撤诉与协调、协调与裁判的关系,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
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努力以协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省高级
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68件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大的拆迁案件,审判人员多次
奔赴滕州,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
律,公正裁判,68名当事人均无上诉、上访,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做好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工作,根据省法院级院领导要求,制发《2012年国家赔偿审判
工作目标及措施》,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国家赔偿理论学习与研讨,做好国家赔偿案件申
请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稳妥处理好咨询或申请国家赔偿案件。

【执行工作】建立统一执行、资产处置联动机制。为克服干扰多、执行难度大、容
易滋生腐败的问题, 结合莱芜市便于集中管理的实际,投资800多万元改造5400平方米
的办公大楼,创建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技术中心”。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司
法技术人员集中办公,建立以“集中资源、分权行使、流程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分权
集约”执行新机制。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分段行使立案审查、财产查控、执
行裁决、款物发放等权力,相互监督制约,降低了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根据案件数量、
当事人住址、财产性质和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对若干事项统一归口,一并
办理,节约了执行成本,避免了重复劳动,实现从“零敲碎打”到“批量作业”;成立
司法警察直属大队,法警配合实施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所有涉案资产集
中管理,统一处置,建立拍卖大厅,对所有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活动,纪检监察部门
全程跟踪,避免“暗箱操作”。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中院与纪委、银监局等14家单位联
合制定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严惩“老赖”的2个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公开曝
光一批“老赖”,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不准其新开银行账户、不准办理营业执照、不
准购买车辆、不准乘坐飞机、不准购置土地房产、不准出境等,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
义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4次,严惩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限制出境12人,
罚款23人次,拘传拘留164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加重债务人违约、违法的代价和成本,
促使361名当事人履行了法定义务;对6个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实施罚款。全市法院执
结各类案件2488件,标的额9.95亿元。

【审判管理】健全信息化办案机制,全市法院整合审判管理、科技法庭、电子卷宗
三大系统,实现诉讼信息共享,做到实时监控全市两级法院、人民法庭的庭审。制定23
件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每年随机评查法官的3次庭审,
审管办牵头评查全部裁判文书,结合法官办案数量和质量生成绩效得分,作为评选优秀
法官、办案能手的依据,并同排名后五位的法官逐一谈话。实行改发案件错案追究制度,
对改发案件先由承办人写出书面意见,审监庭逐案审查,审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超过
半数即承担责任, 纪检监察同步监督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等情形,法官年内出现2
件错案调离岗位。 上年评定15件改发案件,认定5件案件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
或适用法律错误, 6名法官被“一票否决”,强化了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对基
层法院案件请示汇报,一律通过局域网,审管办归口审查后转送相关业务部门或由审判
委员会研究答复意见,请示范围只限于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得就案件事实认定和
证据采信等进行请示;请示的案件必须经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立案信访】严防当事人利用“假破产”逃废债务,对11起不符合条件的破产申请
不予受理。努力防范虚假诉讼。在全省最早探索制定关于防范虚假民事诉讼、加强民商
事调解工作的规定,对调解案件层层审核把关,明确界定以物抵债协议、民间借贷等18
种常见虚假诉讼案件类型;实行诉讼诚信告知和承诺制度,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虚
构事实、伪造证据,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权益
或规避法定义务的,依法不予立案、驳回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依法处置9起虚假诉讼案件,避免经济损失1亿多元。
此做法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推广。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实行
院长接访制度,院长每月接访一次,党组成员每周轮流接访一次,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对信访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专题研究解决,成功结服一批信访老户,连续多年实现赴
省进京上访“零登记” ,成为年内全国“两会”期间4个赴省进京上访“零登记”的地
市之一,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市委的表彰。立足源头治理,从立案起,就对案件
存在或者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及时化解,切实防范、
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实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由审委会认定是否存在错误或瑕疵:不
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法官不承担责任,但负责接访稳控;属于错案或存在瑕疵的,法官
承担责任,按照上访等级和次数,分类考核扣分,强化了法官的责任意识,初信初访、
重复上访同比分别下降6.9%和13.3%。

【司法便民】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立案大厅配备2台电子
触摸屏,从立案起就为当事人提供本案的密码,供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以及诉讼
须知、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在社区、村
居设立27个“法官工作室”,及时审结各类纠纷1200余件,方便了群众诉讼;省委副书
记王军民对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法官工作室”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积极开展司
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793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7万元,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彰显了党的关怀和司法温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
传材料2000多份, 解答群众咨询700多人次,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厂矿企业等举办法
制课13场次,受到普遍欢迎。

【基层基础建设】强化行政管理,勤俭节约,从简安排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财务管
理, 定期通报收支情况;实行网上车辆派遣,安装GPS车辆定位系统,杜绝公车私用,
每周通报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后勤保障更加规范有序。强化财务管理,1万元以下的经
费支出由主管会计、 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院长层层审核,5万元以
上党组集体研究、院长签字审批,定期通报收支情况。强化基层法院班子队伍建设,不
断加大协管力度,协调地方党委为基层法院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为基层法院争取中央政
法专项编制26个,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29名,有效缓解了法官短缺问题;积极开展
司法巡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全市法院全面发展。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实行院长
联系法院、党组成员联系法庭制度,定期调研指导工作,召开疑难案件专题研讨、调度
会、经验交流会等19次,通过审理二审、再审案件、通报改发案件等措施强化业务指导,
统一司法尺度,整体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中院统筹规划,指
导两区法院将20个审判庭和9处人民法庭全部建成科技法庭, 实现了网络互联和对庭审
活动的实时监督。

【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
观教育, 撰写心得体会160多篇;建立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层层抓党
建的格局, 每季度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普遍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功能、推进
法院科学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会议上进行交流。改进司法作风。院领导深入一
线调研,带头办案,倡导“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作风;深入开展党员联系帮扶
对象、支部联系基层单位“两个联系”活动,建立民情日记,了解群众疾苦,增强了司
法亲和力; 每季度举办1次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履职承诺书》,出现
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连带追究领导责任,鞭策干警自我加压、奋力拼搏、
勇争一流。提升司法能力。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官举办审判实务研讨、专题讲座16场
次,开展庭审观摩、“三零”竞赛、裁判文书和办案能手评比活动,参加省以上学术交
流11次, 29篇论文受上级表彰,7篇裁判文书在省法院获奖,19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省
法院采用, 涌现出6名全省法院办案能手、13名“三零”竞赛优秀法官。《推进社会管
理创新的司法实践》在最高法院南京论坛上交流,干警李帅出版专著《经济法总论》。
因理论调研成绩突出, 承办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6名法官作主题发言。坚持党
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
表、 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15次,办理议案、提案答复7件次,开展“法
院开放日”活动6次,促进了司法公开。(张爱军 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