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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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以做好中共十八大安保为抓手,推进“平安莱芜”建设。把维护稳定作为
“第一责任”,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
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批捕
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
合运用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答疑、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措施,妥善做好风险防范、
矛盾化解工作,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向源头治理的转变,防止和减少了因执法不当引发的
矛盾和上访。妥善处置涉检信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五定两包”责任制、部门联
动化解矛盾、“两师一员”联合接访等机制,建立起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
的新模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全年立查贪
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件42人。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反腐倡
廉警示教育4300余人次,开展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23次,提供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576次,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意
识。组织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百个大项目”活动,对大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容
易出问题的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实施同步法律监督,制作发放预
防犯罪法律手册和警示教育光碟1600余套, 对工程建设单位开展法制讲座136场次,监
督工程招投标90余次, 参与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320余份,突出预防国家工作人
员利用行政执法权、审批权、检查验收权等索贿受贿、以权谋私和不作为、乱作为,依
法保障了大项目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
平正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
公正和社会正义。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对
符合逮捕、起诉条件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对不符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及无辜;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
督,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失当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实现了国家
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

【贪污贿赂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犯罪23件、32人。办案重点突出。
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案件,立查该类案件3件、3人。专项工
作扎实开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查办商业贿赂、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6人,规范了经济运行秩序;依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
犯罪,立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职
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案质量提升。所办贪贿案件与上年相比实刑判决率、重刑判
决率分别增长37个、66个百分点。

【刑事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51人,提起公诉1060人。
突出打击重点。 参与“严打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快捕、快诉,批捕103人,
起诉148人, 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专项行动,批
捕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9件20人,起诉30件、45人,遏制
了金融犯罪高发的态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办案中,坚持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
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批捕、起诉案件准确
率保持100%。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立案和撤案17件,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罪行35件,追捕、追诉漏犯53人,同比分别增长600%、179%,对不符
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不诉156人;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适用法律错
误、量刑失当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4件。

【渎职侵权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9件、10人。工作中,
坚持把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
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
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案件、侵犯人权等犯罪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0件,受理举报线索251件。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活动,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年
内受理的699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妥善化解5起上访时间长、处理难度大
的信访积案; 莱芜市连续9年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连续1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做好举报及初核工作。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发送举报宣传
短信30余万条,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案源;开展举报初核工作,
共初核案件线索22件,移送立案11件。做好刑事申诉工作。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
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 认真进行审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依法维护了法
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3名刑事被害人、困难信
访人协调发放救助款33.6万余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耐心解答法律咨询,热心提
供法律帮助;与市直16个部门、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年
内受理并解决群众各类诉求2138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678件。

【民事行政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46件。
做好抗诉和提请抗诉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提请)
民事行政抗诉2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再审11件,法院再审改变率达到91%。
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对法院正确的裁判或申诉理由不足的84起案件,耐心做好当
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认真办理新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办理执行监督、其他诉讼违法情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诉讼违法调查等新型民事行政
检察案件26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监所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
动的监督力度,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
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的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2400余人次,依法监督纠
正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案件3件, 全市监外执行罪犯无一脱管漏管。强化对监管活动
的监督。通过强化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安全防范检察力度、拓宽监管渠道
等多项措施,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检察,实现了市看守所连续17年无超期羁押、
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莱芜市唯一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依法打击又犯罪活动。办理外执罪犯又犯罪案件29件、43人,批捕、起诉准确率继续保
持100%,打击了又犯罪活动。

【检察技术】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技术职能,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技
术支持和保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8件,其中,检验鉴定1件,文证审查5件,提供技
术协助33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9件,为配合各业务部门办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全
省率先完成二、三级专线网扩容工作,为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与
医疗机构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与卫生部门协商确定莱芜市人民医院、莱
芜市中医医院、莱钢医院为莱芜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定点医院,做好对涉案人员的健康
体检和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办案工作安全开展。

【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不断提
高政治理论素质;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活动和“转提优保促”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工作标准,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
推动检察工作提速增效。检察业务建设。坚持业务立检,健全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加
强对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努
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双提双升”竞赛活动,激励干警拼搏进取,
勇争一流; 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公正执法、勤奋敬业的先进典型,年内有2人受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6个集体、21人受到省检察院及省有关部门表彰,24个集体、46
人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表彰。加强监督制约。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全省率
先开展创建“零违法违纪、零责任事故”检察机关活动,创新推行的自侦办案同步录音、
同步录像、同步监控、同步回访“四同步”监督法在全省、全国推广;层层签订《遵纪
守法廉洁从检责任书》,实行纪检组长全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
各个环节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推行阳光
检务, 加强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的联系,年内发出征求意见函1750余封,先后邀请
120余名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