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以做好中共十八大安保为抓手,推进“平安莱芜”建设。把维护稳定作为
“第一责任”,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
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批捕
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
合运用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答疑、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措施,妥善做好风险防范、
矛盾化解工作,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向源头治理的转变,防止和减少了因执法不当引发的
矛盾和上访。妥善处置涉检信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五定两包”责任制、部门联
动化解矛盾、“两师一员”联合接访等机制,建立起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
的新模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全年立查贪
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件42人。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反腐倡
廉警示教育4300余人次,开展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23次,提供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576次,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意
识。组织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百个大项目”活动,对大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容
易出问题的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实施同步法律监督,制作发放预
防犯罪法律手册和警示教育光碟1600余套, 对工程建设单位开展法制讲座136场次,监
督工程招投标90余次, 参与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320余份,突出预防国家工作人
员利用行政执法权、审批权、检查验收权等索贿受贿、以权谋私和不作为、乱作为,依
法保障了大项目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
平正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
公正和社会正义。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对
符合逮捕、起诉条件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对不符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及无辜;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
督,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失当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实现了国家
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

【贪污贿赂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犯罪23件、32人。办案重点突出。
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案件,立查该类案件3件、3人。专项工
作扎实开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查办商业贿赂、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6人,规范了经济运行秩序;依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
犯罪,立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职
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案质量提升。所办贪贿案件与上年相比实刑判决率、重刑判
决率分别增长37个、66个百分点。

【刑事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51人,提起公诉1060人。
突出打击重点。 参与“严打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快捕、快诉,批捕103人,
起诉148人, 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专项行动,批
捕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9件20人,起诉30件、45人,遏制
了金融犯罪高发的态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办案中,坚持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
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批捕、起诉案件准确
率保持100%。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立案和撤案17件,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罪行35件,追捕、追诉漏犯53人,同比分别增长600%、179%,对不符
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不诉156人;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适用法律错
误、量刑失当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4件。

【渎职侵权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9件、10人。工作中,
坚持把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
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
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案件、侵犯人权等犯罪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0件,受理举报线索251件。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活动,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年
内受理的699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妥善化解5起上访时间长、处理难度大
的信访积案; 莱芜市连续9年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连续1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做好举报及初核工作。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发送举报宣传
短信30余万条,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案源;开展举报初核工作,
共初核案件线索22件,移送立案11件。做好刑事申诉工作。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
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 认真进行审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依法维护了法
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3名刑事被害人、困难信
访人协调发放救助款33.6万余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耐心解答法律咨询,热心提
供法律帮助;与市直16个部门、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年
内受理并解决群众各类诉求2138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678件。

【民事行政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46件。
做好抗诉和提请抗诉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提请)
民事行政抗诉2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再审11件,法院再审改变率达到91%。
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对法院正确的裁判或申诉理由不足的84起案件,耐心做好当
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认真办理新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办理执行监督、其他诉讼违法情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诉讼违法调查等新型民事行政
检察案件26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监所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
动的监督力度,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
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的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2400余人次,依法监督纠
正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案件3件, 全市监外执行罪犯无一脱管漏管。强化对监管活动
的监督。通过强化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安全防范检察力度、拓宽监管渠道
等多项措施,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检察,实现了市看守所连续17年无超期羁押、
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莱芜市唯一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依法打击又犯罪活动。办理外执罪犯又犯罪案件29件、43人,批捕、起诉准确率继续保
持100%,打击了又犯罪活动。

【检察技术】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技术职能,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技
术支持和保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8件,其中,检验鉴定1件,文证审查5件,提供技
术协助33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9件,为配合各业务部门办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全
省率先完成二、三级专线网扩容工作,为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与
医疗机构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与卫生部门协商确定莱芜市人民医院、莱
芜市中医医院、莱钢医院为莱芜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定点医院,做好对涉案人员的健康
体检和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办案工作安全开展。

【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不断提
高政治理论素质;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活动和“转提优保促”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工作标准,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
推动检察工作提速增效。检察业务建设。坚持业务立检,健全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加
强对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努
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双提双升”竞赛活动,激励干警拼搏进取,
勇争一流; 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公正执法、勤奋敬业的先进典型,年内有2人受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6个集体、21人受到省检察院及省有关部门表彰,24个集体、46
人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表彰。加强监督制约。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全省率
先开展创建“零违法违纪、零责任事故”检察机关活动,创新推行的自侦办案同步录音、
同步录像、同步监控、同步回访“四同步”监督法在全省、全国推广;层层签订《遵纪
守法廉洁从检责任书》,实行纪检组长全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
各个环节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推行阳光
检务, 加强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的联系,年内发出征求意见函1750余封,先后邀请
120余名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