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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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87973万元,发放住
房公积金贷款23023万元,支取住房公积金36993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55万
元,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41万元,促进了全市廉租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公积金归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发放宣传单、
开通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地向广大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
政策,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和用工单位的义务意识;主动与编制、统计、人力资源、
工商、经信、卫生等有关部门联系,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建立明晰台
账,将规模以上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公积金制度扩面的重点;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
缴存“控高保低” 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归集公积金87973万元,同比增
长9%;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增26个单位,当年新增人数5540人。

【公积金贷款和支取】规范完善信贷政策,公积金贷款业务平稳运行。严格执行国
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支持职工首套购房,控制发放第二
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创新贷款管理,支持低收入
职工实现住房梦,经市房委会批准出台《关于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和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限价商品
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提供支持。创新住房公积金支取方式,
允许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允许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用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子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
提高了公积金使用效益。强化贷款风险意识,严格落实集体会签制,建立受理、初审、
复审、终审的审贷制度;加强贷后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催收逾期贷款,确保了资金的安
全完整。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归集、贷款、支取等服务规范,
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实跟踪
服务机制,成立归集工作小组,到企业一线了解情况,重点对上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
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实施上门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上门,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莱芜
技师学院400多名教师集中办理发放公积金贷款近亿元。

【公积金核算】修订《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莱芜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资金管理办法》;投资10万元,升级改造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实现
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电算化,会计核算效率进一步提高;定期与各银行核对各
类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与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管理系统核对账务,编制会计报表,
确保了资金安全;每年一季度利用市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公告,
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服务功
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投资20万元升级
优化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服务器,建立公积金科技防腐网络系统和公积金镜像容灾系统,
畅通监督渠道,加大了对市中心及公积金承办银行监管力度,提高了公积金数据抗风险
能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内部科室、管理部、有关公积金承办银行之间的数据
联接,提升了工作效率。(王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