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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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综合救助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城
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标准位居全省前列,全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
对象11.4万人次,发放低保金2736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1万人, 发放低保金3720万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
元提高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2050元,全年保障五保供养对象3800人,
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34万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开展敬老院等级评定活动,
全市20所镇(街道)敬老院有18所达到省一级标准,达标率90%,比例占全省第一。专
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全年共救助城乡困难家庭高考新生298人,发放救助金99.4万
元;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困难群众120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30万元(包含农村儿童大病)。
慈善事业大力发展,加快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慈善劝募活动,与30多家企业签
订设立慈善专项基金的协议, 设立基金额近4亿元;全年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000余
人次。救灾救济工作全面推进,积极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和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争
取中央及省下拨莱芜市救灾资金1000余万元,是历年来对上争取最多的一年。莱城区姚
家岭、 高新区郭家沟、经济开发区冯家坡3个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
社区。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自规划建设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立项筹集、对上争取、社会募集等
措施,拓宽投融资渠道,投资200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市儿童福利
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计划2013年投资3200万元,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
主要包括市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及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已完成地面清障、规划
设计和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提高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对
全市270名城乡孤儿进行全面普查, 按照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
元和600元的标准,共为城乡孤儿发放生活费211万元。年内,莱城区民政局荣获“全省
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各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及内部
设施配套建设进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全市城市社区开展了创新管理
服务方式、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双创”活动,努力打造“精品社区”,全市规划农村社
区107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平台,
积极开展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实现了“一站式”集中办理和为民服务全程
代理;联合住建委、规划、公安等部门,全方位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
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基层民主政治建
设,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工作的新路子;莱城区积极探索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模式,做到“家
底清楚、产权清晰、监管到位、运行规范”,有效地维护了村集体经济利益,在2012年
上半年召开的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莱城区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双拥共建】2012年,帮助驻莱部队解决道路、训练场地、生活设施等方面的难题,
办实事110多项。 加强社区双拥工作站、志愿者队伍等双拥实体的规范化建设,广泛开
展行业拥军、企业拥军、社团拥军、社区拥军等社会拥军活动980多次,扎实开展科技、
文化、法律送军营和走访慰问部队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
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对非本人原因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将原来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
补助提高到400元, 全年共保障150人,发放补助金72万元。2月,莱芜市连续第六次荣
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并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莱城区、钢城区分获全省双拥模范区,
连续两届实现全市“满堂红”,是全省实现“满堂红”仅有的两个地市之一。【优抚安
置】优抚住房保障制度。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工作再次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
十件实事, 全年共审定优抚住房保障对象427户,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度
实行三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解决了2400多户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实
现了应保尽保, 走在了全国前列;9月,莱芜市《探索创新优抚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理
论文章获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落实好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制度。在
全省率先统一了城镇、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按城镇
“三属” 标准发放,农村烈属人均提高4450元,达到了10600元;全年共为优抚对象发
放抚恤定补金4500余万元, 报销和补助医疗费800余万元。“关爱功臣”活动。抚恤定
补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救助范围,每人最高减免1800元,全市义务兵家
庭优待金标准达到9626元,全市共兑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49户,发放优待金1100余万
元;继续动员孤寡优抚对象到镇敬老院光荣间和市光荣院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
退役士兵安置。扎实开展城镇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政策宣传,广
泛动员城乡退役士兵培训,培训两批退役士兵超过800人,做到“愿训全训、应训全训”,
通过考试考核和公开选岗,全市安置退役士兵455人,自谋职业率达到80%以上;涉军群
体整体稳定,特别是在“九·一八”和党的“十八大”等敏感时期,全市涉军群体无出
现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完成社会组织党建台账工作,社会组织
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被表彰为
“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指导单位”和“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宣传工作先进
单位” 。 社会组织建设。全年共新登记社会组织44个,全市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达到
1278个,社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电子
档案库建设全部完成。婚姻和收养登记。加快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
规范化建设,莱城区和钢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殡葬管理。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城乡低
保、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及9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基本殡葬服
务费用, 自制度施行以来共免除各项费用30多万元,600多个困难家庭从中受益,全市
火化率继续保持在100%。

【区划地名】完成《政区大典·莱芜卷》编纂工作,科学做好区划调整,将黄庄镇
大上峪、 东峪、灰菜峪3个行政村划归艾山街道管辖,撤销里辛镇设里辛街道、撤销黄
庄镇设汶源街道,进一步推进钢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创建边界和谐走廊,加强平安边
界建设,建立健全联谊联防、会商协调、应急处理、定期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
与周边济南、淄博、泰安市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全市边界线地区和谐稳定,未
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等事件。认真开展界线联检工作,莱芜市边界界桩完好率
为100%,群众睦邻友好,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地名数据库新增
条目3000余条,大大提升了地名数据库的信息量。对莱芜区划地名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
版,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功能,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更为便捷的区划地名信息。

【局属单位】市军休所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各项待遇,投入
21万元改造军休干部服务和娱乐设施,创造了良好的休养环境,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
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服务品牌”。莱芜战役纪念馆通过引入社会
资金的方式, 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烈士缅怀堂建设,已投入700万元完成主体工
程;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年接待参观游客超过50万人次。市军供站积极开展优质
服务,投入70余万元改造硬件设施,共接待过往部队31列、供应人数7087人次,圆满完
成了饮食饮水供应保障任务,受到部队官兵一致好评。市社会福利院进一步规范供养对
象入院程序,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实现了城镇“三无”人员愿进全进、依法供养。市救
助管理站实施人性化管理服务, 全年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500余人次。市光荣院先
后投资80余万元,建设档案室、荣誉室、医务室、多功能老年活动室和会议室等,提升
了服务质量。 市儿童福利院于6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在全省位居
前列,集中供养社会弃婴35名,为孩子营造了温馨家园。市荣军医院积极争取中央扩内
需资金1100万元,专项用于病房楼的改扩建项目,新病房楼已经竣工并交工使用;加强
内部管理经营, 全年完成业务收入200余万元,门诊达到8000余人次,收治社会住院病
人280余人次。 市福彩中心通过开展基层站点调研活动,强化对销售站点的监督管理,
福彩销售量节节攀升, 全年销售各类福利彩票突破1.7亿元。蟠龙山公墓管理处及时承
租院墙以西60亩土地作为停车场及今后的墓区发展用地,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用地,全
年共销售墓穴303套,实现经营收入630万元。市殡仪馆在上年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年内
投资124万元,对告别大厅、大门、火化炉、院落及绿化等7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面貌
焕然一新,全年完成经营收入286万元。(邹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