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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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市物价局开展以“提高业务素质、提高调控能力、提高监管水平、提
高服务效果,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一保四提高”主题实践活动,进
一步深化和延伸“创先争优”活动,打造莱芜物价部门优质的行业作风,树立物价部门良
好的社会形象。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专题会议,
成立由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等14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制度,对扶持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发放补贴等稳定物价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部门转发省物价局等七
部门下发的《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严格落
实双低联动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为价格上涨受到明显影响。把握好政府管理
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审慎出台调价政策和调价方案,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为4.2%,均低于全省5.0%、全国5.4%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年度控制目标,保持了全市物
价基本稳定。

【价格管理】 抗旱物资价格监管。针对严重的旱情灾害,积极发挥物价职能作用,全力
以赴做好抗旱保苗保春播价格监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农业、水利、农机、
交通、供销、供电、石油、石化、物流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加强抗旱价格监管提醒会,对抗
旱期间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 确保抗旱物资价格基本稳定做出了提醒告诫;自2月18
日起,对柴油、化肥、种子、农膜、农药、农业用水、用电等重要抗旱春播物资,实行价
格应急监测, 每日安排专人实地巡视相关商品价格情况;自2月22日开始,对抗旱保苗保
春播物资价格开展专项巡查检查;通过与乡镇政府对接、向农资经营户和广大农民群众了
解农资价格情况、发放《提醒函》等形式,对全市抗旱物资价格开展专项巡查,共检查单
位200余户,发放《提醒函》400余份,保持了全市农资价格在较小幅度范围内正常波动。
平抑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针对3月17日发生的食盐抢购造成价格上涨的突发情况,迅速行
动,立即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 1个价格监测组,开通4部专人值守电话,对食盐价格开展专项监测
检查,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做好政策解释;及时与盐务部门联系沟通,了解食盐供应状况,
督促盐务部门保证供应,稳定价格,向购盐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联系电视、报纸
等新闻媒体跟踪采访报道,在17日晚上的莱芜新闻和18日的《莱芜日报》中,向市民通报
全市食盐供应充足的事实,讲明食盐属国家定价商品,物价部门将严厉打击哄抬食盐价格
的乱涨价行为,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召开市内各主要超市负责人会议,明确食盐价格必
须严格执行国家定价,凡乱涨价的,一律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由
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抢购风潮迅速平息。

【收费管理】 清理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涉及企业和民营经济具有收费职能的18个
系统的196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206项中介服务、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
汇总,编制《莱芜市收费项目标准汇编》,免费发放到全市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
清费治乱工作。通过收费年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全面清理,着重对涉农、涉企及农
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进行清理,凡是未经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地方收费项目和标
准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证管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完善变更
手续,严禁“以证代文”,严禁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搭车收费或强制服务并收费。
收费政策落实。对各收费单位落实国家、省、市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进
行全面督查;落实国家关于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绿色
通道政策,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宣传政策与规范行为相结合,纠正错误与经济制裁相
结合,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体现管理,使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价格监督检查】 以继续开展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为契机,积极研究创新价格监管
方式。坚持“巩固、创新、突破”的原则,从过去重专项检查轻市场价格监管,重政府定
价、政府指导价的检查,轻放开价格监管,逐步转向专项价格收费检查与市场价格行为监
管并重,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与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并举,将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
变事后检查处罚为事前服务规范。这种价格监管方式不增加经营者负担,不以处罚为目的,
而是以现场帮助经营者规范各类价格行为,倡导全市全体经营者诚信经营为主,打造价格
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价格诚信经营环境。逐步实现专项检查与市场价格监管并重,查处价
格违法行为与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并举,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
实行公开承诺、发布倡议书、进店帮扶等形式,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强化经营者
价格自律意识,搞好事前防范,帮助经营者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通过活动的开展,维护了企业的品牌形象,改善了全市的发展环境,受到各经营单位的广
泛认同。以开展价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规定的案件审理程序,
从执法主体到立案、检查、审理、处理、整改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全过程、无缝隙的
规程,做到立案要慎、查账要深、定性要准、处理要当、程序要严、效果要好。根据上级
统一部署,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

【价格服务】 价格举报受理。全年共受理12358举报电话价格投诉、政府在线、新闻热线、
行风热线、“12345”市长公开电话批转事项共计300多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
办结率和满意率始终保持100%,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价格问题。
价格鉴证服务。全年受理案件总量近1000件,鉴证金额5000余万元,每个案件都在服务承
诺的5日内完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了充分、准确的依据。
价格监测预警。提高价格监测频率,对粮、油、肉、蛋、奶、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实
行每天监测;增加价格监测品种,根据莱芜市产业特点,增加水泥、煤炭、钢材等基础工
业品价格; 增加上报频率,对11个价格监测表,共计175种监测商品的价格每周两次上报
省物价局的同时,每周四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上报重要工农产品价格变动情况,遇到
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价格形势报告。
价格政策信息发布。邀请莱芜日报社、莱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与价格监管巡查,对监管
巡查中发现的违价问题和典型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披露、曝光;向社会传递政府加强监管、
稳定物价的有关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权威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发挥好价格的调节和导
向作用,稳定社会消费,每周二到周五,在《鲁中晨刊》刊登主要肉、禽、蛋、菜等消费
品在超市和集贸市场的价格行情变化表,引导社会公众预期。
(王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