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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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宣传教育】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开展活动相结合,
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市区主要街道、各清真寺、少数民族聚居村居悬
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在全市继续开展2011年度“民
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评选活动,莱芜市
西关居委会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活动,使少数民族
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使“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
发展”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氛围。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生活。组团参加在济南举办的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开幕式,并参加在临沂举办的武术项目的比赛,莱芜市获得了道德风尚奖,带队教练获得
了优秀教练员奖;联合市体育局通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等选拔上报莱芜武术学校为全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活动开展大力弘扬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下一步挖掘普及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锻炼和培养民族传统体育的优秀人才,丰富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生
活打下了基础。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2010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安
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分管副市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各区分管副区长,民宗局长,市
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各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进
一步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升学政策,全年共为29名少数民
族考生出具了身份证明,使其顺利享受到国家高考、中考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为体现党
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公民的关心,春节、开斋节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及
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领导,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

【民族宗教维稳工作】 加大排查力度,保障安全稳定。为维护团结和谐的稳定局面,坚
持关口前移,加大排查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全
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严格执行每月对民族宗教方面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报告
制度,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春节、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
同各区民族宗教局、工商局对全市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星级宾馆、饭店等不定
期进行排查,要求接待单位,在接待宗教性培训班、讲座时,必须有宗教部门的审批方可
接待;会同宣传部、公安局等部门对不良网络信息进行删除;协助文化稽查对某宗教书籍
进行查缴;对某问题童鞋销售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做好春节、国庆节、中共十七届六中
全会、全国、全省“两会”等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为中国莱芜钢铁博览会、
中国国际航空节的举办打造了良好环境。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筛选上报合适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积极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会同市财政局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居整理、编制,上
报东升修路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20万元无偿资金,用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
生活条件,美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民品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为确保泰禾有限公司享受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
款贴息政策, 2月,协调人民银行、农发行、中国银行等金融单位,召开民品企业贷款额
度协调会,协商贷款额度568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关于继续对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每季度认真审核上报民品企业
贴息贷款申请表,共完成贴息贷款3450万元,享受贷款贴息近100万元。

【宗教事务管理】 创建活动“回头看”工作。为促进创建活动向高标准、多层次、全领
域方向发展,开展“回头看”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成立以分
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活动场所自查的基
础上, 根据各宗教特点、 场所类型实施科学分类和指导。
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
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及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等规定,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认
定程序、认定条件、认定办法等制度,严格把好政审关,建立完善全市教职人员档案,对
9名教职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认定。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组织各场所认真学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财经知识,
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定期张榜
公示,增加了场所财务使用的透明度,维护了场所的团结稳定。
宗教事务管理。本着“以人为本,合理设点,方便群众宗教生活”的原则,严格按照
宗教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申报审批;指导莱城
区某佛教活动场所成立筹备组织,完善各项制度,逐级提交申报材料,已经省宗教局批准
修复重建;在庙会、节庆及汛期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
行整改,确保活动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抵御宗教渗透的各项机制,确保信息
畅通,积极防范和克服宗教激进思想和宗教极端势力的不良影响,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调查摸底,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灵活处置”
的原则,对全市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分类进行处理;做好天主
教佘山朝圣和圣母月工作,全市没有出现违规朝圣等现象;在全市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
会点工作,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建立和完善抵御宗教渗透
的各项机制,确保信息畅通,积极防范和克服宗教激进思想和宗教极端势力的不良影响,
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李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