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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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通过加大各类救助资金投入,完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
基本生活。常规救助,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理顺了管
理体制, 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救助11.3万人次;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
人每年1500元,救助2.94万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分别达到每人每年2800元、
1500元, 保障378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全年共发放保障资金5700万元,资金和
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8%和25%。专项救助,共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1000余人,发放医疗
救助金298万元; 救助特困高考新生293人,发放救助金100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
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和取暖补贴1050万元,发放各类专项补贴的标准和范围均比
上年有大幅度提高。慈善救助,组织开展“情暖万家”“爱心复明”“康复助医”“夕阳
扶老”“爱心蔬菜”等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救助困难群众3000余人,累计救助金额达75
万元。灾情救助,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储备金额达到100余万元;下拨各类救灾资金480万
元, 保证了7万多灾民的基本生活;成立市减灾委,全面提升救灾减灾水平,莱城区徐家
河社区被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建设
完成市儿童福利院;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莱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已具备入住条
件, 钢城区社会福利中心也正在规划建设中,全部完成后,床位数将达到450张,基本满
足全市的需求;完善20处镇(街道)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部达
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
养老服务社会化。起草《市级财政扶持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指导各区开展养老
服务示范化活动;强化城市社区孤寡老人呼叫救助系统的管理,服务老年人达600人次。
城乡孤儿和城镇“三无” 人员保障工作。 按照机构和分散供养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
1000元和600元的标准, 为全市228名城乡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80万元;在做好城镇“三
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发挥市社会福利院和各乡镇敬老院服务功能,增加集中供
养人数,全年新增加入住85人。
慈善事业。出台《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申请市慈善总会的公益性捐赠税
前扣除资格,引导企业设立慈善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建立慈善分会和慈善超市,组织开展
“慈心一日捐”等活动,募集各类善款670万元。

【社区建设】 按照城乡一体、协调推进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提升城乡
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城市社区,协调各区、镇(街道)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步伐,
已有59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城市社
区管理服务水平,莱城区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钢城区艾
山街道张庄社区和高新区鹏泉街道孙故事社区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
社区” 。农村社区,继续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全市规划建设的107处社区服务
中心, 已有100处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务全覆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
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的做法被市里进行专题报道,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
全面完成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换届的村达到99.7%,一次性成功率达到
100%,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3209人,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双拥共建】 搭建城乡一体的双拥工作平台,全市新建社区双拥工作站、志愿者队伍等
双拥实体800多个, 开展双拥活动3000多次。全力支持部队建设,2011年,全市投资1000
多万元用于国防和部队建设, 地方帮助驻莱部队新建、改造基建项目3个,减免建设配套
费用500多万元, 各级各部门走访部队400多次,送去价值350多万元慰问品。做好随军家
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对非本人原因未就业安置的随军家属,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全年保障130人,发放
补助金46.8万元。深化携手共建活动,驻莱部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解救生产事故险情和
抢险救灾等任务10多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20多起,建立军民共建林场12处,参
与全市“富民强村工程”和“扶贫救助工程”建设,建立扶贫联系点60多个,帮扶困难户
200多户,资助困难学生300人次,推动了文明社区、文明镇村、文明单位建设,为全市创
建文明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

【优抚安置】 优抚住房保障。 全年保障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628户,发放住房保障金
450万元, 自2010年来,全市已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完成1685户优抚住房困难家庭住房
保障工作。
优抚生活保障制度。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抓好抚恤补助金
提标落实工作,全市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金4000余万元;对困难优抚对象实施优先救
助,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因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实施快速救助
和走访慰问。
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为优抚对象办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续保手续, 确保他们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全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和补助医疗费700
余万元。
退役士兵培训安置。 全年共举办两期培训班,有757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通过考试
考核安置办法,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33人,其中360人选择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到83%。
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保障。 全面落实10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等
待遇; 为过往部队提供饮食饮水供应近万人次;市光荣院和荣军医院精心做好120余名优
抚对象的的生活、医疗、康复等工作;烈士缅怀堂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对3000名散葬烈士
的集中管理。切实维护涉军群体稳定,没有出现集体进京到省上访事件,为维护全市稳定
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事务管理】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截至
年底, 已有291个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达到了应建全建;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为民服务创
先争优活动,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莱芜市被省社会组织党工委表彰
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建设,通过积极培育、依法登记、
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全年共登记社团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区划地名,完成将莱城区口镇许家洼村划归羊里镇管辖,开展边界线联检,开展“边界和
谐走廊”创建活动,平安边界建设顺利推进,顺利通过省厅检查组的考核验收;强化地名
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农村地区地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整体推进,
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婚姻、收养、流浪人员救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510对,办
理弃婴收养63人,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近700人次,
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殡葬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销售墓穴351套,
火化遗体6700具,火化率保持在100%。

【局属各单位工作】 市军休所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各项待遇,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为军休干部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纪念馆致
力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干部职工管理,全年接待参观游客达到50万人次。军供站积
极开展优质服务,共接待过往部队16列、供应人数4648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供应保障任
务,受到部队官兵一致好评。社会福利院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年共收养弃婴63人,
供养“三无” 老人23人。市救助管理站强化规范化管理,全年共救助650余人次。市光荣
院强化媒体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全年新增入住50余人。市荣军医院加强管
理经营, 全年完成业务收入170万元,门诊达到8000余人次,社会效益明显提升。市福彩
中心全年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6亿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大幅度增加,开创了历史新
高。蟠龙山公墓管理处全年共销售墓穴351套,实现经营收入7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
%。 市殡仪馆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努力增收节支,工作作风和社会形象有了显著提
高, 全年完成经营收入285万元。年内,莱芜市连续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并
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市民政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工作实绩考评先进单位,文明
行业,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被评为为民服务先进窗口科室,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平安莱
芜”建设先进单位等。
(邹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