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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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认真实施“五五” 普法规划和“三五” 依法治市纲要,大力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实施的法律进千村“五个一工程”
被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15期专题刊发,《法制日报》在头版进行刊登推广,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
强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 ,鹏泉街道、苗山镇、茶业口镇、寨里镇4个法
律中专班顺利开班,全市开班总数达17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配合组织
部门对90名拟任县级干部进行任前考法,组织全市4900余名科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
试。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举办全市青少
年法制演讲和法制征文比赛, 先后到近百所学校开展法制宣讲。 加强法学研究,开展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法治研讨活动,共收到论文100余篇;组织市法学会会员积极
参加齐鲁法学论坛及济南都市圈法学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莱芜市法学研究水平;
围绕“平安和谐莱芜”建设,积极开展向社会赠送普法年历、邮寄普法贺卡、送法下乡、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5场次,举办法
制讲座71场、 培训班131期,培训人员6492人,在新闻媒体开办“普法依法治市巡礼”
“司法行政之窗” “两日一提醒”等专栏136期,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及刊物发表
宣传稿件300余篇, 制作宣传展板266块,解答法律咨询2万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5
万份。各区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分别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民主法治村(居)、
依法治校、 依法治企等9个领域, 深入开展“法治区” “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村
(居)”创建活动,年内钢城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法律进千村“五个一工程”。积极创新基层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深化“所所结对”
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以“每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每村建立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
每村设立一个法律援助联络站,每村建立一套普法依法治理档案,每村设立一条法制宣
传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千村“五个一工程”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法制建设一体
化进程, 打造了莱芜市普法工作新经验。全市900多个行政村聘请法律顾问,累计解决
涉农法律服务问题2.8万余件; 建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070个,人民调解员4510人;全
市已设立法律援助宣传联络点、惠民室1098个,法律援助兼职联络员3316人;全市共建
有法制宣传街2400多条。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以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普
法依法治市工作开展。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五五”普
法检查验收工作部署会,培养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靠上抓好分类指导,推动了面上工作的完善和提升,善始善终
地完成“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市级检查验收工作,顺利通
过了省级检查验收。 2010年3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在莱芜市召开,莱芜
市司法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法律服务】 服务大局能力。强化法律服务团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累计为全市
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1600多件。推荐律师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组织律师及
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轮流到市政法机关联合接访中心值班。指导全市公证律师机构规范
开展“两新工程”建设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为航空体育节筹委会提供全程法律
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市法律援助中心列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
施单位,推行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上调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发放《法律
援助便民服务手册》 和《法律援助绿卡》1.3万份,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援助范
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5件,办结665件,案件任务完成
比例和每万人案件数均居全省第二名。
法律服务业。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严格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先后审核办
理2名公证员任职手续、 12名律师执业手续、22名律师实习手续,考核录用40名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者;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821件,业务收费1042.37
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36.83%和29.2%;公证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701件,业务收费343.9
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29.13%和14.48%;基层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871件,业务
收费196.1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15.2%和15.8%。在鲁浩律师事务所成立全市首家律师调
解中心,探索和解息讼的新途径,提高了案件办理效果。大力提升公证律师业务技能,
先后组织83名律师及12名公证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学习培训;通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
狠抓仲裁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扩大了仲裁社会影响;率先在全省推行司法鉴定人出庭
作证和司法鉴定风险告知制度,市人民医院伤残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市
人民医院伤残司法鉴定所主任李庆昌被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开展“文明法
律服务所”和“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创建活动,莱芜钢源法律服务所和寨里法律服务
所主任刘桂来分别受到省级表彰;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建设,先后召开
市律协第二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市公证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对新考核录用的法律服
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完善了“两结合”管理体制。2010年,全市律师、公证、
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积极围绕保民生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5.1万多件, 累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2亿元,较好地维护
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工作。2010年7、8月,全省部
分律师管理干部座谈会和全省司法考试考务暨监察工作会议先后在莱芜市召开,会上推
广了莱芜市工作经验,莱芜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基层基础建设】 调解工作机制创新。按照“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纠纷预防教育机制,
加强网络建设、创新纠纷合力化解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创新纠纷衔接联调机制,加强
质量建设、创新纠纷化解激励机制”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四创四建”工作,打造了
城乡一体的纠纷化解新机制。这一做法被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26期专题刊发,
并被评为2010年度全市工作创新奖。 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 宣传活动,举办全系统
《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组队参加全省竞赛,并进入了决赛。加强公益法律服务机制
建设, 指导钢城区在全区推广颜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新建法律惠民室231个。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工作主体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 人民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及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围绕“两新工程”
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以及国家、
省、市“两会”召开等敏感时期,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和“三
员入户、千村调解”活动,把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全年全市共排
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701件,调处成功率达97.7%。
安置帮教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建立市、区、镇三级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系统。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年内,回归
社会的290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有效管控。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各项工作的规
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做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周听声音、月
见面”要求,指导各区认真抓好6个镇(街道)的试点工作,已接收矫正对象353人,解
除矫正82人,社区服刑人员建档率达100%,无一人漏管或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

【12348专线建设】 大力加强市、区、镇三级“12348”专线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城
乡居民法律诉求表达渠道,方便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市、区两
级法律援助中心和部分条件具备的镇(街道) 开通“12348民生调解直通车”,已出动
“直通车” 168次,上门化解纠纷318起。全年全市“12348”专线共解答电话咨询6326
人次,接待来人来访1127人次。

【队伍建设】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市委推
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三学三创一争”(学理论、强素
质、创出新思路,学业务、增能力、创出新亮点,学先进、比奉献、创出新水平,争做
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学习计划,先后开展17
次专题学习。市司法局工作做法在市直机关读书活动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以学习
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团队建设,在律师行业创新开展“律师沙龙”活动,市律协组
织各律师事务所专题研究律师工作业务,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这一做法被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推广。先后制定《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争做嬴牟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嬴牟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深入开展争做“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先进共产党员活动,积极推进基
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
设水平。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设立“共产党员先
锋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评诺等制度,实行党员领
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众成仁和(莱芜)
律师所作为新社会组织代表,在全市庆祝建党89周年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深入开展
结对帮扶活动,先后到老鸦峪村和仙人桥村捐赠帮扶物品及现金价值9000余元。组织局
机关和局属单位积极开展支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及舟曲特大泥石流捐赠活动, 共捐款
19000元。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有42个单位和120名个人受到市以上表彰奖励。
深入开展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市司法局目标绩效管理意见》和《市司法
局2010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将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单位、到岗位,形成了
层次清晰、责任分明的目标管理体系。5月,市司法局被确定为全市6个网上绩效考核试
点单位之一,进行了先期试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和分解目标、加强录入检
查、定期考核等多项有力措施,全员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会议上作
了现场发言及演示,有37个单位来市司法局进行考察交流。
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编办《关于乡镇(街道)
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对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高度重视,
协调解决了人员调配、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一系列问题,基层司法所实现了以区司法
局管理为主、 镇(街道)党委政府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莱城区18名、钢城区6名司法
专项编制人员全部到位,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举办全市司法所工
作人员培训班,组织司法所长参加全省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
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加强政风行风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及信访工作机制,
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市场大检查活动,提出整改
意见及预防性建议80多条,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与电台
“行风热线” 值班6次,回复“政府在线”群众来信28件。在律师队伍中部署开展了警
示教育活动,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召开党风廉政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与
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聘请1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
(张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