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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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宣传教育】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
动、“五五”普法活动、“爱岗位、建功业、树形象”主题活动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理编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读本》,
使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爱国爱教、
团结互助的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相关部门收看了全国、全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活动视频会”,在重点民族工作区、乡镇、村居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
村(居) 社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莱芜市1名同志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荣誉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1个单位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3名
同志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荣誉称号;西关居委会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
步和谐社区”。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宗教界人士培训教育。积极推荐天主教代表人士参加全省天主教爱国会成员骨干培
训班; 选派4名长老参加全省培训班,推荐1名基督教公民参加全省义工培训,1名参加
全省基督教圣乐班, 并有1名基督教公民考取了省神学院神学生。通过推荐、组织宗教
界人士及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加深了他们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他
们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2009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
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通报了反邪教工作情况。市政府分管副市
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这是民族宗教系统第一次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

【民族宗教维稳工作】 加大排查力度,保障安全稳定。坚持关口前移,加大排查力度,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每月对民族宗教方面不安定
因素的排查报告制度,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全市民族宗教
领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做好在莱新疆、西藏务工人员的
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日维稳工作。通过加大排查力度,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进一步做好全国、全省“两会”、上海世博会、亚运会、莱芜市第二届航空体育节等期
间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对全市清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端午、国庆、春
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区民族宗教局、工商局对全市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采取与管理人员座谈、发放《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清真食
品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防止因清真食
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淆经营而引发事端。积极落实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按
照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升学政策,年内共为30名少数民族考生出具身份证明,使其顺
利享受到国家高考、中考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
公民的关心,春节、开斋节期间,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
领导,拉近了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整理、编制、上报2010年少数民
族发展资金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无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及时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
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少数民族公益事业的建设。做好民品企业协调服
务工作。为确保莱芜市第一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泰禾有限公司享受少
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协调召开由人行、农行参加的民品企业贷
款联席会,协商贷款额度5000万元,下半年已完成第一笔贴息贷款1500万元,并联合人
行莱芜中心支行对贴息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宗教事务管理】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进
一步督促各活动场所健全民主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完善《管委会议事规则》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做到用
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
备案办法》等,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管理工作。
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活动。在上年获得“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称号的4处场
所中选择2处作为创建典型,并推荐1处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通过广泛的宣传
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扩大和强化创建活动的影响力,从而带动全市掀起新
一轮创建活动热潮。全市四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顺利通过省局检查组的验收。
宗教事务管理。本着“以人为本,合理设点,方便群众宗教生活”的原则,严格按
照宗教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申报审批。指导
莱城区某基督教活动场所、雪野旅游区某道教活动场所成立筹备组织,完善各项制度,
逐级提交申报材料,现基督教活动点已登记完毕;对钢城区某道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申
报程序做出整改要求,待整改规范后,再逐级申报。在庙会、节庆及汛期对活动场所进
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建
立和完善抵御宗教渗透的各项机制,确保信息畅通,积极防范和克服宗教激进思想和宗
教极端势力的不良影响,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把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宗
教工作的突破口。做好天主教佘山朝圣和圣母月工作,全市没有出现违规朝圣等现象。
在全市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
会点,联合公安部门对某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依法取缔。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西关清真
寺搬迁事宜。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