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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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编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先后编制完成城市防洪排涝、
城区排水2项专业规划和大桥路、西内环路、柳家店、大故事村等125项控制性、修建性
详细规划及院落规划,新增规划面积2900公顷。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
编制完成开发区总体规划,该规划方案充分体现了“交通最便利,布局最合理,设施最
完善, 环境最优美”的规划设计思想,并于7月24日通过省专家组的评审论证,为开发
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抗震管理及建筑设计。市抗震办公室组织技术力量,扩大新建工程抗震审查的覆盖
率, 对86项新建工程进行抗震审查, 共审查新建工程90余万平方米,审查合格率达到
100%。深化住宅设计改革,对新建住宅楼全面推行楼顶坡面设计。

[城市建设] 道路工程。按照建设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总体思路,先后续建改造顺
河西大街、凤城东大街、205国道官厂段等6条路段,并对西内环拓宽改造实施房屋拆迁,
全年共完成城建投资4025万元,硬化路面14.7万平方米。配合人防部门在鲁中大街和文
化路交汇处西侧建成一条人防地下通道。加强开发区道路建设,全年共完成工程量投资
1960万元, 施工道路长度4110米,形成路面6.94万平方米,其中有4条路段形成沥青路
面,11月20日全部通车,有3条道路形成沙石路面,实现简易通车。
园林绿化。 市园林处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实施大树进城工程,先后在6条城市主
干道和10处游园绿地栽植20多个品种的大规格树种1.2万棵, 建成清馨游园、芳馨游园
和孝义河桥头绿地, 完善北出入口绿地, 绿化美化红石公园,全年新增园林绿化面积
5.3公顷。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697.3公顷,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37.4公顷,绿化覆
盖率达到35.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7平方米,整个城市绿化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中心广场建设。中心广场由文化广场、府前广场和休闲中心三部分组成。文化广场
从2000年8月份开工建设, 2001年4月底竣工,工程共挖运土方1万立方米,铺装高档玻
化砖9000平方米,建成旱地灯光音乐喷泉1座,安装各类灯饰43盏,并进行了绿化美化。
2001年重点对中心广场和休闲广场进行了建设,共动用土石1.8万立方米,铺装地面2.5
万平方米。 在休闲广场内建成了“T”形舞台、舞池和装饰架,安装华灯、高杆灯、庭
院灯、射灯等130余盏,栽植草坪1.2万平方米、各类乔灌木5000余株。中心广场于2001
年10月1日前全部建成,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供水工程。为保证市区内正常供水,市自来水公司配套完善鹏山净水厂,恢复启用
东关水源地, 对莱芜老城区西关片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投资300万元,先后沿开发
区7条路段敷设供水主管网4000米。
两气(汽)工程。市煤气热力公司新铺设两气(汽)管道4.6公里,新建煤气调压站3座,
增加煤气用户2000户, 扩大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 投资160万元, 完成开发区3条路段
4200米的煤气管线敷设任务,兴华城等一批单位用上了煤气。
环卫及污水处理工程。为提高环卫设施水平,新建水冲式公厕2座,垃圾中转站3座,
完成城东工业污水排水管道的铺设,并与市区排水主管道相连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试运行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审批程序和“一书两证”制度,全年
审查规划设计方案200个, 核发选址意见书6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3份、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108份, 发证率达100%。及时组织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按照规划要
求进行建设。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共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城市规划的
行为144起,立案查处35起,其中给予经济处罚的28起,责令限制拆除的7起,共下达罚
款金额9.4万元,下达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维护了城市规划法的严肃性。
城市容貌管理。市城建监察大队紧紧围绕让莱城“美起来”的目标,加强对乱搭乱
建、 乱贴乱画、户外广告和公共场所的环境治理,先后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10份,申
请强制拆除14起, 拆除乱搭乱建6700平方米;清理乱贴乱画1.2万张,查处乱贴乱画窝
点4处11人,没收销毁未张贴广告纸1.3万张(份)。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审批规
范的户外广告270处,组织实施文化路广告(标志) 设置标志性一条街和花园路店堂门头
装饰样板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市政设施养护。市政工程管理处在搞好城市道路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市区内道路的
养护力度,全年投资80万元,先后对凤城大街、鲁中大街等主次干道进行维修,修补沥
青路面12000平方米, 修换盖板500块, 保证城市道路的完整和畅通。市路灯管理所对
4200盏路灯进行全面养护,使路灯完好率和亮灯率达到98%以上。
城建档案管理。市城建档案馆通过落实建设工程档案跟踪卡制度,强化措施,积极
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入馆工作,全年共跟踪指导建设工程78项,填制跟踪卡64张,接受
建设工程档案45卷,同时接收行业档案1800余卷。积极开展档案服务工作,先后向开发
区提供城市基础设施资料135卷,地形图、管线图档案的数据软盘392张,为建设、施工、
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等单位提供地形图、管线图档案1175幅,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村镇建设] 村镇规划编制。针对乡镇撤并后的新情况,协调各区聘请省规划院和测
绘设计院专家完成高庄、苗山、大王庄、茶业口、辛庄、和庄、黄庄等乡镇总体规划的
调整完善工作。指导各乡镇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五个一”工程(一个工业小区、
一个住宅小区、一条商贸街、一个综合性农贸市场、一个游园绿地) 的详细规划编制工
作,全市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已达到30%以上。
村镇建设。 年内全市完成村镇建设投资5.18亿元,其中小城镇建设投资2.2亿元;
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1.5万平方米,楼房率达28%;小城镇道路硬化率
和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乡镇驻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3.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
盖率达到24%。

[建筑业] 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全年新质监工程156项,已核验工程
86项, 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到70%。开展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和创建无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活动, 组织大检查12次,检查工程500余项,提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发出工
程隐患整改通知书120余份, 全市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数量占全年竣工住宅工程数量的
60%,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达到80%。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出台《莱芜市建筑施工
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开展施工企业安全资质复审、认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换证
工作以及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春夏两季大检查及专项大检查,组织开展安
全防护用品打假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按规定报监的工程未发生一
起重大事故, 轻伤率控制在2.4%以下,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招
投标管理。165项应招标工程、156项应公开招标工程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监理发包
全部按要求实行招投标,招投标率达100%。
建筑企业改革。 以贯彻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为契机,按照国家提出的
“抓大放小”的战略,围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引导建筑企业走集团化
经营的路子。2001年先后组建了建设集团、凤凰建工集团、信联建设集团和方圆建安公
司等企业集团公司,增强了建筑业发展后劲。全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亿元,增加
值4亿元,实现利税2.2亿元。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建
筑市场秩序活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
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以[2001]19号文件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全年
共检查工程165项, 查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30项,对10家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了
处罚,罚款金额6.29万元。

[房地产业] 住宅建设与房改。 全年共完成住宅建设投资2.7亿元,新开工住宅面积
20万平方米, 竣工面积32万平方米,实现商品住宅销售收入1.8亿元。住房制度改革进
一步深入,完成680元/平方米成本价出售公房收尾工作,出售公房1630户,对840元/
平方米成本价出售公房进行了试点, 共有3个单位250户办理了售房手续,面积14800平
方米。办理二级住房上市136起,面积8231平方米。
房地产管理。一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严格执行《房产测量规范》标准,进一步
规范房地产测量工作,全年共完成测绘面积121万平方米,同时加快房屋确权发证工作,
共发放房屋所有权证5610册,他项权证583册,产权产籍登记发证率达98%。二是房地产
交易管理。 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1106起,面积27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7亿元。同时
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查处违法交易行为,取缔20余个房地产交易死角,查处6起冒名顶
替办理过户案件。三是房地产抵押管理。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住房消费综合贷款等多种形式的抵押贷款, 全年共对18家中小型企业504户个人住房抵
押贷款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面积8.95万平方米,抵押金额5900万元,抵押率较上年增
加了9%。四是房地产租赁管理。成立专门租赁管理小组,以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为抓手,切实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全年共办理租赁登记备案151余起,金额达150万元。
五是房地产开发管理。严格经济适用房计划审批和建设,按照省下达全市经济适用房建
设计划,在对全市土地供给、资金筹措、开发企业业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把10个建设
项目共计25.5万平方米分解到各开发企业。严格控制自建自用项目的审查审批,全年共
为42个单位办理批准手续,建设解困房26万平方米,为3000户住房困难职工解决了住房
问题。加强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为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了资质。
房屋拆迁。全年审核发放拆迁许可证19个,完成官寺商场群体三期工程、西内环消
防器材厂等5个片区的拆迁,完成拆迁项目17个,拆迁居民270户、单位12个,共拆除建
筑面积3.3万平方米。

[市政公用事业] 城市供水、节水。2001年,市自来水公司完成供水量1858万立方米,
同比增长3%, 销售收入1219万元,企业增加值532万元。市城区节约用水办公室通过强
化水资源费征收,切实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年征收水资源费86万元,自备井管理
率达到100%,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9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煤气热力。2001年,市煤气热力公司共输送煤气43万立方米,输送热力蒸汽14.9万
吨,实现销售收入1260万元,利润362万元。
公共交通。 市公共汽车公司新开5路公交线路,调整2路、7路、8路3条公交线,使
莱城95%的建成区面积纳入公交服务半径之内。 同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公
交车无人售票。 全年完成客运量685万人次,客运里程426万公里,实现客运收入536万
元。

[建设法制] 规范文件制发。2001年,根据全市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在广泛调查研究
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村(居) 民建房监督管理的通知》等4个规
范性文件。其中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的1件,以市建委文件印发的3件。
法制宣传教育。根据省建设厅和市普法办印发的“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市建委结
合全市建设系统的实际,起草制定《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
年规划》,明确全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步骤方法和领导措
施。同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7月6日至7日组织2名同志参加
建设部在北京举办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培训班。二是7月14日至16日,组织16
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建设厅在长岛县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行政执法技术、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建设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
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三是继续组织1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山东政法学院与市司法局联
合举办的干部法律大专班学习。 四是结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5月17日
至18日,组织举办一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骨干培训班,22名参与整顿活动的执法
人员参加培训。五是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宣传。市建委按照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
10月12日在凤城大街设立“四五”普法宣传站,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共
发放“四五”普法宣传材料和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小册子500余张(册) ,展出有关城市规
划、 供水、绿化等方面的展板8板。同时宣传月期间还就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接
受电台和报社的采访,收到良好的效果。六是加强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
宣传。从10月31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在市区主要道路上
悬挂了4幅宣传条幅, 分管副市长在《莱芜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市区内各居委会
张贴了宣传标语。 七是12月16日,组织建设系统1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省统一
的年度干部普法考试。
建设违法案件查处。结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
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1056起,其中按简易程序处理的996起,按一
般程序处理的60起,罚款金额111.04万元。现已结案的1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起。
根据案件性质和处罚依据,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10起,给予经济处罚6.29万元。二是依照《城市
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查处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和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建设
行为44起,给予罚款49.75万元,其中有5起不服处罚决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
市政府法制办审理,均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三是依照《市容管理条例》,
查处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210起, 对16起逾期未拆除的,经市政府批准,依法进行强制
拆除。
(窦进杰 王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