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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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01年,以启动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为契机,以深
化“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推动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狠抓“四五”普法依法治市的启动工作。制定“四五”普
法和“二五”依法治市规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两个规划”进行批转,作出
相应决议, 并印发全市贯彻执行。0月11日,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总结“四
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并在全市城乡集
中开展了以此为主题的普法依法治市宣传月活动。确定了“四五”普法经费按人均划拨
且逐年递增的标准,把普法经费划拨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突出抓好“法
德结合、文明理家”这个重点。通过深入总结和理性思考,把起初的“依法治家”及时
发展为“法德结合、文明理家”,使提法更科学、内涵更丰富。科学制定示范乡镇、示
范村和示范户标准,确定和培养了一大批工作典型,在全市大力推广,使“法德结合、
文明理家” 活动在全市铺开面达到60%。10月30日至31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莱芜
市召开全省学习推广“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现场会,向全省推广莱芜经验。三是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实施方
案,明确了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召开了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普法执法责任书》,把学习、宣传、实施专业法律法规的任务对
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普法考核证》、学法日等制度,积极开
展党政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市已有1000余名党政干部参加了法律大专班的学习。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一批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法,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
用法的积极性。指导和协助有关企事业单位不定期举办干部法制讲座,共培训干部1600
多人次。 开展了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妇女维权周、“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宣
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围绕严打整治斗争、
招商引资、建设经济开发区以及中国入世等专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推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业务] 一是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对各律师所、公证处收案收费、
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组织全体执业律师进行了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考试。针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集中清理
整顿,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无证(照)执业人员依法查处,净
化法律服务市场,整顿了法律服务秩序。在全市公证系统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对公证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强化训练,统一进行业务考试。组织12名律师、公证员参加上
级举办的理论研讨和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省司
法厅举办的保全证据等三类要素式公证书评查活动中,莱芜市有8本公证书分获一、二、
三等奖。大力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在全市律师、公证行业中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
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公证卷宗定期抽查制度,全市法律服务监督网络初步形成。加
大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力度,成立了莱芜市人民医院伤残司法鉴定所和莱芜宏
正司法鉴定中心。二是深化改革,法律服务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按照合作制和合伙制
律师所要求,积极完善国资律师所改革,指导各律师所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运作。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顺利推行了要素式公证书,规范了公证服务程序,按照
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对全市2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进行脱钩改制,并顺利通
过省司法厅的年检注册和重新登记,激发了法律服务的发展活力。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
问645家, 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15件, 同比增长11%和31%;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服务事项
25110件, 同比增长74%;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838家, 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23418件, 同比增长均在20%以上,为社会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在全市经济建
设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法律援
助和涉法案件联合接访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件,依法调处涉法上访案件62起,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 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紧紧围绕招商引资、经济开发区
建设、 重点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148”指挥中心
免费为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投诉案件。市公证处、鲁浩律师事务
所在开发区设立业务部,及时为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工程建设提供公证服务和律师服
务。公证工作积极介入农村经济、医疗改革、婚姻家庭等业务领域,开展荒山拍卖、医
患协议、计划生育协议等大批量公证,为泰山造纸厂涂布纸项目、莱新铁矿开工项目、
府前广场改造等重点工程办理公证, 标的额2.2亿多元。各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企业法
律顾问职能,依法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规范股份制运作、清理债权债务,促进了企业改
革。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公证机关密切配合,积极为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林权制度改
革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雪野镇法律服务所与莱城区公证处积
极参与全镇荒山拍卖, 起草修订合同,依法监督竞标和合同签订,全镇3.5万亩荒山全
部顺利拍卖,促进了荒山的综合开发。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中
心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硬件建设、管理制度。为完善“大调解”
网络,集中力量对全市基层调委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战斗力。
按照“抓规范、促提高”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了定期排查、交办督查、会议协调、情况报告、考核奖惩等五项制度,使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
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规定,深入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协助各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
开展素质教育年活动,狠抓司法助理员岗位培训和学历达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
素质普遍提高。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
表彰大会上,莱城区口镇司法所所长张永勤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荣誉
称号。

[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 专门成立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重、特大刑
事案件辩护工作的指导,实行重大刑事案件集体研究辩护意见制度。指导广大律师,积
极做好刑事辩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年内全市律师担任刑事辩
护及代理225件, 有力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大力
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和制止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刑释解
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充分发挥
“148” 专线职能,积极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及时获取纠纷信息和社会治安动态,快
速出警化解纠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会
同有关部门,依托各乡镇调解中心和基层调委会,坚持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纠纷
大排查,做到随排查随调处,对重大疑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实行专项治
理, 防止了纠纷激化。全年组织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6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790起,调处成功2743起,调处率和成功率均达到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20起,
制止群体性上访16起190余人次,有力地配合了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社会稳定。

[“148” 专线建设] 充实“148”专线人员力量,并加强业务培训,推动“148”专
线建设制度化、 规范化。建立健全“148”预警出警机制,落实内外联动机制,提高了
“148” 专线的整体工作水平。2001年全市“148”专线解答电话咨询14500多个,提供
法律服务1628人次,接待群众来访469人次,调处各类纠纷410件。

[法学教育工作] 全市法学教育工作进展顺利,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市法律人才教育
中心迁入了600多平方米的教学办公楼, 结束了长期租房办公办学的历史。律函教育工
作取得显著成绩,2000至2001年度招收学员260人,合计注册408科,平均及格率45.4%,
参学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二点一,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居前列,中华律函
莱芜辅导站被司法部法规教育司、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并被省
司法厅授予“律函教育先进辅导站”称号。

[干警队伍建设] 全系统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围绕庆祝建
党8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莱芜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本素质
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实施方案》,督促干警加强素质教育学习。组织市、区司法行政机关
公务员以及乡镇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基本素质教育考试。坚持理
论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警撰写体会文章,举办学习专栏。加大信息工作力度,市司法
局出刊《司法信息》 57期163篇,被上级采用116篇。扎实开展“立功创模”活动,1人
被省司法厅和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十大标兵” 和全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人
被评为全省“十佳县(区)司法局长”,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证员”,2人分别被省司
法厅荣记个人二、三等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推行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局属6个党支部班子进行了换
届选举,重新调整充实了支部班子。市司法局党总支与各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开展执法执纪检查和财务内部审计等形式,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
发生。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实行月考绩卡和季度述职测评制度,增强了干警工作的责
任感。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增设执法检查科,并通过竞争上岗、轮岗、公开招考公务员
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结构和岗位配置。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10月11日,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
部署“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以及“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工作任务。省司法
厅厅长梁德超、市委书记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司法厅厅长梁德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莱芜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
绩,并就“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有创优质品牌意识,在普法实
践中丰富、发展、完善莱芜经验,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上下功夫。
市委书记李玉妹就如何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切实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
特别是“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四五”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要突出重点,不断实践、探索和完善莱芜经验。
要紧紧围绕发展莱芜经济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经济开发区、全民招商引资、发展民
营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富民强村”工程,突出抓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建立起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
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章体系。三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靠推广“法德结
合、文明理家”带动和促进其他各项工作。

[全省学习推广莱芜“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现场会] 10月30日至31日,全省学
习推广莱芜“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现场会在莱芜市举行。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专
程到会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凤,省普法办主
任、省司法厅厅长梁德超,市委书记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
义舜,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成林、李秋宏,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希信,市委常委、政法委
书记张正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茂禹等出席会议。张瑞凤、李秋宏分别主持会议。
胡泽君在讲话中对莱芜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莱芜经验认真实践了江泽民同
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把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到了实处,非常符合农村和农民实际,对新时期深入推进农村基层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
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她
要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在“四五”普法期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总结
推广法德结合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高新亭在讲话中指出,莱芜经验不仅符合全省农村实际,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而且从更高、更深的层次看,也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了“法德结合”的
基本方略。他要求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学习借鉴莱芜经验,发挥
本地优势,培养树立自己的典型。高新亭强调,推广莱芜经验,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
作,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着眼于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突出问题,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梁德超围绕莱芜经验的内涵、现实意义、时代价值以及学习推广等讲了具体意见。
他强调,莱芜经验是新世纪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是依法治村工作深
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经验的出现,开拓了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具
有划时代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学习推广莱芜经验与贯彻“七一”讲话和十五
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作为依法治国的奠基工程,
作为农村“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使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走在
全国前列,为塑造现代法治文明,加快依法治国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玉妹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莱芜市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后说,“法德结合、
文明理家”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这项活动顺应了新形势下加快农
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文明进步的时代潮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
会上,副市长牛志春介绍了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的经验,莱城区、大
王庄镇、寨里镇卞官庄村介绍了经验做法。胡泽君、张瑞凤、梁德超等领导以及来自全
省司法行政部门的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莱城区寨里镇卞官庄村、大王庄镇大下河村、凤
城街道办事处吕花园村的活动现场,并给予高度评价。
(刘西茂 李业清 张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