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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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广大妇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妇联下发了《关
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参与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学习“三
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用“三个代表”
的要求指导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
“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亲节”、“国际家庭日”、“九九”老人节等
重大节日为契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
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妇女典型。3月7日,隆重举行了庆“三八”表彰暨巾帼事迹报告会,
代省颁发了“巾帼建功”、信访、家教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了市级“五好文明家庭”
明星户10户、10个“双学双比”“三八”示范基地和十大致富女杰。其中十大致富女杰
还受到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六一”前夕,与莱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春蕾时
间”节目,大力宣传各行各业自愿捐助贫困女童的感人事迹,扩大了救助范围。为庆祝
建党80周年,积极组织了“赞歌献给党”有奖征文活动,广大妇女踊跃参与,收集征文
96篇。 2001年, 市妇联撰写的稿件被省级报刊采用10篇次,市级新闻单位采用59篇,
《莱芜信息》 采用10篇次,《莱芜调研》发表论文1篇,同时获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
编发《妇工信息》10期。

[调研工作] 一是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调研。针对妇女儿童维权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结合《妇女纲要》《儿童规划》、新《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及“三
五”普法的贯彻实施,围绕4个课题开展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和专题文章6篇,分别在
《山东妇女工作》《中国妇女报》《大众日报》和《莱芜日报》上发表。通过对女职工
生育基金社会统筹问题的调查,撰写了《关于女职工生育基金社会统筹问题及对策》的
调查报告。与市劳动局、市总工会联合对《劳动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了妇女劳
动权益的维护情况,提出了对策性建议。对在信访工作中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撰写
了《关于妇女信访维权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和《关于妇女权益、妇女信访情况的调查与
思考》,并在市委《工作情况》上刊登。对“春蕾”捐助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并及时调整和改进了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了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活动的透明度。二
是开展“美在家庭”活动调研。认真总结三年来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
撰写了《“美在家庭”活动情况及对策》,在全省“美在家庭”活动现场会上交流。三
是对女性成才因素进行了广泛调查。撰写了《女性成才因素调研报告》,提出相应的对
策性建议,并提交上级妇联和有关部门。四是进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调研。乡镇规
模调整后,对两区的部分乡镇、村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乡镇合并后妇联组织建设和第七
届村级班子换届前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基层组织建设齐抓
共管才能健康发展》的文章,提出对策性建议。五是对农村妇女“巾帼科技致富工程”
实施情况,特别是“绿证”、“女农民技术员”培训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的调研报告
《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发挥妇女农业生产主力军作用》,在《山东妇女工作》第
9期上发表。六是针对新形势下妇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撰写了《新时期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在《莱芜调研》《莱芜日报》上发
表,并获市委学委会论文评比二等奖。

[家庭文明建设] 1月份组织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 奉献月活动,通过以“五好文
明家庭”为主体的广大家庭的积极参与和示范带动,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家庭美德。
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了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守法德、男女
平等、计划生育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好的10个明星户,于“三八”妇女节进行了
隆重表彰, 其中2户受省妇联表彰。10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情注老人、奉献孝心”好儿
媳评选活动,评选出27名好儿媳,于“九九”老人节期间进行了表彰。“七一”前夕,
在全市开展以促进家庭道德建设,引导家庭成员创造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为宗旨的“益
寿堂杯” 欢乐家庭评选活动,经评委现场打分,评出一等奖1户,二等奖3户,三等奖4
户。 11月17日,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栏目编导组来莱芜市对8个家庭在才艺和演
技水平、 家庭故事等方面进行了采选,4个家庭被选中。市广播电视局推荐的辛智慧一
家于11月27日赴中央电视台参加了全国《欢乐之家》 电视竞赛, 获二等奖。继续深化
“美在家庭”活动,按照“美化生活环境,创造富裕生活,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
化”的内容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原则,突出抓好生活环境的净化、
绿化、美化,积极推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把“美在
家庭”活动推向了新阶段。根据省妇联要求,制定印发了《莱芜市“美在家庭”活动今
后五年活动方案》,使“美在家庭”活动在全市普遍开展。响应省妇联倡导的创建“巾
帼文明队”的号召,紧密结合莱芜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实施“巾帼文明行动”。
与市体育局联合开展了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莱城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先进组织
单位,莱芜市益寿堂艺术团妇女健身队、钢城区钢都广场妇女活动健身站被省妇联评为
先进活动站点。全市普遍建立了以“传播文明、净化环境、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
要职能,以基层妇女组织为核心,广泛吸取妇女骨干参与的“巾帼文明队”,从市直部
门的科技、信息、卫生、体育、文化、维权等“巾帼文明队”,到区、乡镇、村的文艺
队、扫盲队、大嫂子服务队、女青年帮扶队等,共计450余支,1万余人。“巾帼文明队”
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11月16日在文化广场举行了山东省暨莱芜市
妇联“巾帼文明队”授旗仪式,省妇联副主席孙秀丽、宣传部长郭翠芬和市委常委、宣
传部长赵玉峰分别为市、区妇联及市直共计20个“巾帼文明队”授旗。

[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一是抓住市级机构改革的机会,建立健全市直妇委会班子。市
妇联积极协调市直未建妇女组织的部门、单位,促其尽快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市直妇
女组织组建率达到98%以上。 二是抓住区、乡机构改革和乡镇规模调整的机会,健全配
齐乡镇(办事处)妇联班子。及时转发省妇联《关于在全省乡镇规模调整中加强基层妇女
组织建设的通知》,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乡镇 (办
事处) 妇联班子建设纳入规模调整后的统一配套规划中。市、区妇联积极推荐选拔文化
水平高、整体素质好、事业心强的年轻女干部担任妇联主席。从2001年底对新配备的乡
镇(办事处)妇联干部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看,乡镇(办事处)妇联干部的文化水平得到提
高,高中专以上学历占80%;年龄下降,平均年龄29岁。同时针对妇联干部兼职或混岗、
成分复杂(行政编制占21.7%,事业编制占43.5%,无编制的占34.8%) 等问题,及时向有
关部门提出书面提议,使这些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抓住第七届村两委
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强农村妇代会班子建设。近年来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的大幅度下
降,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骨干带头作用的发挥,市妇联及时转发
了省妇联《关于积极做好村级换届选举中女性进“两委”工作的通知》,要求两区妇联
认真贯彻落实,主动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建
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委在《关于做好乡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意
见》(莱发[2001]26号)和各区委下发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了“要注意搞好宣传引导,
力求新当选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中妇女的比例有所增加”的要求。加大对在职妇代
会主任的培训力度,增强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以提高群众威信和竞争实力。

[两大竞赛活动] “双学双比”活动取得成效。各级妇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
收的目标,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
在继续开展“百万农家女十大农业新技术”培训推广的同时,市妇联与市农科所联合成
立“农村妇女高新技术培训推广指导中心” ,7月份挂牌并培训了首期农村妇女技术骨
干100人, 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科技服务和科技带动网络初步形成。与电信公司莱芜
市分公司联合制定了“十五” 期间千名农家女网络知识培训实施计划,8月份举办了80
名农家女参加的首期培训,使农村妇女利用网上信息指导生产经营、促进增收致富成为
现实。各级妇联也依托培训基地,对农村妇女进行“两证”和农业高新技术培训,开展
科技下乡活动。 2001年,全市各级妇联共培训农村妇女21310人次。市妇联和“中心”
联合推广农业新品种洋香瓜种植技术,发展大棚20个,种植2万棵,年收入40万元。3名
农家女获全省科技创新奖,10名致富女杰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10处示范基地被授予
市级“三八”示范基地称号。
“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规范上水平。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举办了“巾帼社
区服务”征文活动,《管“鸡毛蒜皮”的人》在《山东妇女工作》第11期上发表。同时,
加大对创建典型的宣传力度, “三八”妇女节前后,对8个市级以上的巾帼文明示范岗
进行重点宣传。加强对示范岗的分级指导和管理,对已命名的全国、省、市示范岗定期
检查,组织示范岗负责人参加培训,使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莱芜分
公司直属营销部营业室被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在省妇联组织的“巾帼文明
示范岗”演讲比赛中,莱芜市交通局推荐的沙莉获得二等奖,市妇联获组织奖。

[维权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妇儿工委的要求,完成了“九五”《妇女纲要》《儿童
规划》目标任务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掌握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找出了存在
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性建议,形成了《莱芜妇女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莱芜市九十
年代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同时,结合莱芜实际起草完成了《莱芜市
妇女纲要(2001—2010)》和《莱芜市儿童纲要(2001—2010)》,12月份,由市政府以莱
政发[2001]66号文件印发颁布实施。二是加强源头维权,努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3月份,开展了妇女维护权益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日活动,设立宣传站1个,
散发宣传材料2500份, 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4月份,组织开展了新《婚姻法》宣传
月活动。通过上街宣传、咨询、下发通知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
育活动,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奠定了社会化维权的基础。6月份,与市司法局联
合成立莱芜市婚姻家庭公证业务部,2001年6月15日正式挂牌办公。9月份,组织开展了
《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建设,强化回访工作措施,减少了越
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和婚姻
家庭公证业务部的职能作用,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年接访180件,其中法
律服务站接访处理120件次, 鉴定中心依法鉴定20人次,公证处依法公证12件次,使大
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市妇联
积极向社会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呼吁有关部门加强
女领导干部和女后备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增强她们的领导素质和实际能力。2001年
还参与推荐副厅级女领导干部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女领导干部,全部报名参加了考试,
其中2名女领导干部通过笔试、 面试和考察,被列入省副厅级后备干部。四是认真落实
儿童优先原则。 1月份,开通了因特网春蕾网站,全年救助贫困女童810人。5月份开展
了“世纪父母读书”征文、第二届“十佳春蕾女童”和“好家长、好儿童”评选活动。
“六一”儿童节前夕,与电信公司莱芜市分公司联合举办了庆“六一”电信杯“好家长、
好儿童”表彰暨演讲会,表彰了25名好家长、25名好儿童和第二届“十佳春蕾女童”,
9名好家长、 好儿童进行了演讲。市委副书记杜焕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时,选
拔2名好家长、 好儿童代表参加省妇联组织的演讲比赛,分别取得了二、三等奖的好成
绩。6月1日,莱芜市委领导和妇联主席到机关幼儿园看望了儿童和幼教工作者。

(田庆爱 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