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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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01年,各级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
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中央、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围绕建立“依法管理、
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措
施,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共出生
12758人,出生率为10.34‰,其中计划内出生12747人,计划生育率为99.9%。女性初婚
9512人,其中达到晚婚年龄的9271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97.47%。全市共死亡7215人,
死亡率为5.8‰,人口自然增长5543人,自然增长率为4.5‰。截至年底,全市已婚育龄
妇女284110人,占总人口的23%,已落实节育措施的256228人,综合避孕率为90.2%。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在继续抓好中央《决定》宣传的同时,狠抓了经常性
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按照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关于“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
的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等10
部委办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双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倡导婚育
新风。 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双进”活动经验交流会上,莱城区、钢城区分别作了典型
发言。狠抓计划生育文艺宣传,计生、文化部门紧密协作,组织开展“演身边事、唱身
边人”系列计划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先后创作了《推媳妇》《万元寡妇》《正月十五雪
打灯》《雪野风情》《好男好女》等剧目,其中《好男好女》荣获“广厦杯”全国婚育
文化建设创作演出二等奖。两区也组织了计划生育文艺汇演,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
评。认真搞好社会宣传,在市区和乡镇驻地比较繁华的街道,增设灯箱、搪瓷板块、彩
画路牌、电脑喷绘等高档设施,进一步优化和美化计生宣传环境,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先后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重点稿件。截至年底,各级新闻媒体共录
用计划生育稿件400多篇, 其中省以上用稿50余篇。结合村民自治合格村、模范村开展
优质服务工作,明确了“一校两室”建设标准,狠抓人口学校和科普展室、服务室的配
套建设, 在村级建成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性宣教阵地。充分发挥VCD影碟机入户率较高
的优势,积极推行“家庭电教”工程,统一选购和制作了一批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
孕节育知识影碟,分发到户,使广大育龄群众接受了较高水平的计划生育宣教知识。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上年全面实施“三为主”
的基础上,指导基层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建设,使大多
数村做到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根据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指
导村级重新修订了《村民自治章程》 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截至年底,全市有973
个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 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占行政村总数的90.9%。大力
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原则,狠抓
基层协会组织整建, 进一步明确了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全市80%以上
的村达到了合格村协会标准。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村级普遍
成立了以计生协会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监督小组,及时征求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
建议,提高群众的民主参与程度,进一步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狠抓后进帮促工
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帮促调研活动,对38个后进村进行了重点调查和剖析,并针
对班子队伍不够健全、管理欠规范、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奖励政策落实不好等问题,制
定措施,有的放矢地做好后进转化工作,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平衡发展。认真抓好计划管
理和统计工作,在乡级取消手工操作,规范微机打卡,基层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全
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先进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对
全市优质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
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优质服务工作的认识。各级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服务阵地建设,
形成了以市场服务中心为龙头、区服务站为中心、乡服务站为主阵地、村服务室为补充
的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干部培训为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技术
队伍建设,按照优质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对乡镇服务站技术力量进行调整充实,年龄结
构、 文化结构、专业结构日趋优化。市、区、乡三级共配有技术人员253人,其中中专
以上医学学历220人, 中级技术职称以上54人,分别占技术人员总数的87%和21.3%。依
托各级服务网络,广泛开展了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和妇科病诊治等为主要
内容的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基本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
工程,对安排生育计划者在发证前普遍进行优生“四项病毒”检测服务。全年共检测对
象14657例,发现阳性759例,都及时进行了跟踪治疗。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
情选择,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截至年底,全市实行知情选择的村
达到85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0.3%。针对性别比例偏高的问题,在大力宣传实施《山东
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的基础上,市计生委、市卫
生局和市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实
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补充规定》,
严格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加大对B超使用和染色体检验技术应用的监督力度,
规范和控制终止妊娠类药物的流通、使用和管理。认真搞好孕期监测全程服务,强化对
出生婴儿性别比考核力度,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截至年底,全市出
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为106.5∶100,趋于正常。

[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各级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法律专家
授课,使计生人员掌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和
依法行政能力。在执法队伍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
的精神,提高计生干部热情服务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基层单位普遍设立了计划生育公开榜,对新婚登记、生育证审批、节育措施落实、收费
项目、行政处罚以及“七个不准”等内容全部公开,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民
主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保持信访渠道的畅通,全市19个乡镇 (办
事处) 继续保持“三无”水平。市人大对省《条例》和省人大《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
行了视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计划生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监督
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
因计生部门行政违法而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

[切实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莱
芜市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属地管理、户籍管理和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进一步理顺了市区驻地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
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措
施, 初步形成了以派出所警务责任区为依托的警地联手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和以各村
(居)卫生室、服务室两室合一为阵地的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抓好城市下岗职工、
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5月份,组织市、
区、办事处三级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市区驻地流动人口管理
情况进行了大规模联合清理清查,摸清了全市流动人口底数,规范了各项管理措施。

[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对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政策推动,在认真总结莱城区
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
先优惠政策》,共涉及21个部门、44条具体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
计生委联合制定了《莱芜市农村独女户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计生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初步形成了包括奖励、优惠、优先、扶持和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同时,将这些政策印在《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服务证》上,发放到计划生育家庭,政策涉
及到的部门也普遍实行承诺制度,形成了一证在手、样样都有的局面,促进了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 年内,全市有4.5万个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医疗优惠,减免治疗
费、 检查费40多万元;教育部门为3.6万个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学杂费76万元;各级计划
生育服务站为计划生育家庭减免费用18.4万元;电信部门共为独生子女户免收电话初装
费9万元;全市农行、信用社等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小额贷款820万元;农、林、水、
畜牧等部门为计划生育家庭举办种植、 养殖、林果培训班305个班次,接受培训人数36
万人次, 提供种植、养殖优良品种90多个;共落实计划生育帮扶户1.6万户,占农村总
户数的1.8%; 各部门、单位为老年人减免各项费用288万元,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最低
生活保障金32万元,900多个计划生育家庭接受社会救济25万元;全市共有50100个农村
计划生育家庭办理了养老保险, 占计划生育总户数的23%,投保金额3728万元,其中各
级政府和集体补助1043万元,占28%。

(许维祥)
责任编校 亓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