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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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工作] 2000年,全市政法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抓重点促稳
定、抓服务促发展、抓队伍促公正、抓领导促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各项措施的
落实,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先
后对企业、农村、学校中的不安定因素、政保基础工作、宗教活动进行调查,下发了做
好稳定工作的通知,提出维护稳定工作的对策,为全面做好稳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的斗争。坚持转化、打击、预防“六字”方针,组织帮教人
员5400余人, 先后16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强化教育、转化、管理、控制措施,90%以
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得以转化。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1140余份,切断“法轮功”
练习者与外界“法轮功”组织的联系,较好地控制了“法轮功”练习者进京滋事和外出
聚集。三是做好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落实领导包案、政法联合接访、律师参与信访
值班等制度。 年内,联合接访涉法案件100余人次,其中涉法案件62件,一次性结访率
达98%以上。 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9件。同时,区别农村、城区的不同情况,对
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把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年内,
参与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30余起,妥善处置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20余起。

[严打整治斗争] 全市公安机关全年破获刑事案件1570起, 其中现案619起。一是持
续开展专项斗争。 开展打拐专项斗争,解救安置妇女儿童20名,抓获人贩子5名。开展
打击抢夺、 入室盗窃斗争,抽调警力2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案90多起。开展
打击车匪路霸、流窜犯罪专项斗争,先后抓获车匪路霸、流窜犯罪嫌疑人30余名。二是
严厉打击各类集团犯罪。 先后摧毁各类犯罪集团32个,破获案件192起,抓获犯罪团伙
成员118名,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三是强化治安管理。共立治安案件1551起,
查处1270起,检查涉枪涉爆单位260个,查处涉枪涉爆案件35起,整顿各类场所1300家,
取缔、停业整顿214家,查处涉黄涉赌案件135起。实行治安案件公开处理制度,治安处
罚684人。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在市、区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30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乡镇社会矛盾调解
中心,先后三次召开调度会或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调解中心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
强乡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解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2.健全预防工作机制。 一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 从思想上预防。 普法宣传教育突出
“五个层面”,完善“四项制度”,做到“三个结合”。“五个层面”即党员干部、企
业职工、青少年、农民、个体工商户,通过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干部群众的
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四项制度”即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普法骨干定期培
训制度、定期抽查制度和普法考试成绩入档制度,组织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普法考试。
“三个结合”即学法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学法与研讨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二是
实施依法治家工程,从家庭上预防。总结推广莱城区羊里镇的经验做法,按照“素质教
育系列化、日常行为规范化、经济交往契约化、庭院环境整洁化、家庭生活富裕化、家
政管理档案化”的“六化”标准,在全市实施依法治家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
质,减少矛盾纠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从基础上预防。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推行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村;推行厂务公开,实行依法治企;实行
民主监督,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矛盾和纠纷。
3.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年内组织全市性的大排查活动3次,排出各
类矛盾纠纷180余件。 实行交办督查制度,通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交办单”,严格落
实责任。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解决办法。年内,调处各
类矛盾纠纷3950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9%和9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落实责任抓兑现。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领导责
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三种形式,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研究出台了责
任书千分制考核实施细则。工作中主要坚持“两个结合”、“三项制度”。“两个结合”,
一是坚持全面考核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在坚持半年初查、年终总评,对两区综治工作进
行全面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先后对乡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设情况、城区治安防范工作、
农村治安集中整治工作、 依法治家活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了5次专项督查。二
是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年内组织了4次检查,对各区、乡镇(办事处) 、村(居)和内
部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考核。对明查中难以查实的夜间值班巡逻和群众满意率等问题,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夜查和暗访,进一步增强检查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项制度”,
一是坚持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 年内查究重大案件9起,处罚责任人32名。
二是位次管理和重点管理制度。对综合治理工作区分不同层面,分别排出位次,对治安
混乱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 限期改变面貌。三是奖惩制度。年内,对1个单位实行了一
票否决,市委、市政府对上年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15个模范单位,31个“创安”工作先
进单位, 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预防犯罪抓重点。重点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
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市学校聘请法
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各295名,参加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览。建立青少
年法律服务站,办理青少年维权案件20余起。组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8个单位被授予市级荣誉称号,2个单位被授予省级荣誉称号。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
治活动, 狠抓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3.城区治安抓控
防。 一是建立以110快速反应为龙头的社会面防控网络。在市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建
立5处110出警点;在公路干线、交通枢纽和案件易发路段设立41处堵截点,建立相应的
专职治安巡逻堵截队伍, 形成了以布局合理的治安防控点为依托,在110指挥中心的统
一调度下,高效运转的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遏制了城区突发性案件的发生。二是建立
人防、物防有机结合的内部单位自防自治网络。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健全内部组织和各项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夜间带班巡逻制度,确保生产区、办公区、
宿舍区的安全。指导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充实居民区的群防群治力量,实行封闭式半封
闭式管理。 年内,督促新建、补建停车场、停车棚175处。三是建立城乡结合部位联防
联治网络。依托警务区将地处城郊的内部单位和村庄的保卫干部、治安人员、联防队员
统一组织起来,交叉设防,实行联防联治。同时,坚持以管理促防范,层层建立流动暂
住人口管理组织,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95%以上;强化出租房屋审批、登记、管理措施,
逐人逐户签订治安责任书, 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4.基层“创安”抓拓展。围绕深化
“创安”活动,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校园、安全楼院、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活动,使各
项创建活动互相促进。组织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上年
命名的17个省级安全单位,162个市级安全单位,907个区级安全单位进行全面复核,有
24个单位因工作滑坡、 出现问题被摘掉牌子。5.企地共建抓规范。进一步扩大共建范
围, 完善规范共建做法,建立共建办公室26个,共建单位108个,企地双方共同研究预
防矛盾纠纷和案件的措施,促进企地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抓打击,搞好重点服务。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建
设的各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年内,侦办经济犯罪案件32起,同比
增长50%,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9万多元。立查贪污贿赂案件50件,同比增长25%,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二是抓调节,搞好专项服务。通过加强经济、
民事审判以及律师、公证工作,理顺经济法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为经济发展服
务,重点抓好对国有企业改革、民营企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服务。年内,
法院系统审结经济纠纷案件3647件, 结标额3.54亿元。 执结案件2592件,执结标的额
1.9亿元,执结率91%。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分别办理各类法律事项4903件、
17791件和8376件, 比上年分别增长49%、98%和15%,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三
是重预防, 抓好超前服务。在指导、监督抓好自治自防的同时,先后7次开展对企业、
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整顿, 维护正常的生产、教学秩序。与6个重点行业和
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廉政共建和治安联防活动,避免和减少职务犯罪,保证重点建设项目
的顺利进行。 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320余条。四是抓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督促改进
户政、外事、交通、消防、安检等管理措施。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经常性
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积极参与和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创建
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以治乱为重点,以设立严管街(区)为手段,较好
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政法队伍建设] 1.抓教育提高素质。 通过开展县级干部“三讲”教育“回头看”
和科级干部“三讲”教育活动,对干警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职业道德以及警示教育, 干警的政治素质明显增强。2.抓正规化建设促进管理。狠抓
以“民警思想革命化、队伍管理规范化、警务工作法制化、后勤装备现代化”为主要内
容的正规化建设,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来规范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实现科学合理的机
构编制,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严明统一的纪律准则,规范实用的教育训练,权威有效
的监督机制和健全有力的警务保障。 先后3次组织召开调度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
市政法系统全面推行正规化建设。 3.抓延伸强化监督。主要抓好五个延伸:一是由软
监督向硬监督延伸,在全市政法机关推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建立刚性管理机制。二
是由对领导层监督向对基层监督延伸,组织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抽查各类案卷183件。
通过来信来访,发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如为解决好看守所超负荷羁押人犯
和监外罪犯脱管失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责任,保证严格执法、文明管
理以及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正常进行。三是由八小时之内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
延伸,健全完善有关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制度等,通过
明察暗访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管好干警的手、嘴、腿,使政法干警慎独慎微,不发生
违法违纪问题。四是由机关监督向社会监督延伸,坚持司法公开、服务承诺、开门评警
“三管齐下”,全面实行“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
促进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办案。五是由单位监督向家庭监督延伸。通过定期家访、
谈心、召开家庭座谈会等形式,增进单位、家庭和本人三方的沟通和理解,及时发现倾
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防范。4.抓载体树好形象。开展“政法队伍
形象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从六个方面树好形象:在严打严防上下
功夫,以稳定的环境树形象;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以公正的执法树形象;在法律服务
上下功夫,以优质的服务树形象;在廉洁勤政上下功夫,以高尚的道德树形象;在服务
群众上下功夫,以公仆的情怀树形象;在警容风纪上下功夫,以良好的风范树形象。年
内, 全市政法系统有1人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有5人、2个单位
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创满意” 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有1人被评为全市十大杰出
青年,有2人参加了全市百佳人物和理想信念集中教育活动巡回事迹报告团。5.抓改革
激发活力。本着有利于培养使用干部、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的原
则, 与组织、人事部门一起,改革人事制度,有150余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副
科级以上职务,450余名干警进行了双向选择,19名派出所长挂任乡镇(办事处) 党委副
书记。积极推行“大立案”改革,初步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并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
判员选任制。 推行主诉检察官考任制、干警末位淘汰制。完成了全市5个国资律师事务
所的脱钩改制工作。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 1月6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在莱芜宾馆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
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年的政法工作,研究部署2000
年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立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正泉出席
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牛志春主持会议。
时立军在讲话中指出,“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环境,改革与发展就没有保
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保一方
平安的政治责任。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
严重暴力犯罪、流窜犯罪、盗窃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
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查处和坚决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搞好审判工作,维护国
家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二要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依法严厉打击
各种邪教活动。在继续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骨
干分子和顽固分子的破坏活动,坚决制止少数“法轮功”练习者赴省进京聚集上访。三
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
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时立军强调,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充分
发挥打击职能,严厉打击危害改革和发展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打击走私贩人、偷
税骗税、套汇骗汇、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诈骗以及非法集资、高息揽储
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要
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依法审理好企业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案件,维护企业正
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企业营造安全文明的社区秩序,为企业改
革和发展,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二是进一步强化公正意识,努
力做到严格执法。要切实加强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
办案,文明办案,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和
完善政法队伍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要大力改善执法环境,创造良
好执法条件。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
府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政法
工作的领导。要把政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强化对政法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障政法部门独立行使职权。
政法部门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和要求,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
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正泉,副市长牛志春分别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区
和部分中央、省属驻莱企业签订了200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对1999年取得
优异成绩的1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31个“创安”工作先进单位、31个创人民
满意活动先进单位、10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38名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进
行了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泉、市政协副主席王守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习善、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康扬出席会议,各区分管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区直
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受表彰单位的代表,市直政法部门副县级以上干部及政工科(处)
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市属以上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艺英 刘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