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市各生活小区积极贯彻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的
意见》精神,按照积极参与、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扎扎实实地
开展了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使各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硬件设施、管理水平、
文明氛围、道德风尚等都有了显著变化,小区整体文明程度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
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
进,推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莱芜电业局第一生活区、清馨
园、鲁中冶金矿山公司东生活区、教师村、吕花园小区、市机关第三生活区、芳馨园、
莱城区机关生活区、张庄生活区、泰钢生活区、钢城区机关生活区等11个生活小区“市
级文明小区”荣誉称号。
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各生活小区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围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
的精神文化需求,以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小区整体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开展文
明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小区建设水平。受表彰单位也要以荣誉为动力,再创新
佳绩,再上新台阶,为巩固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莱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1年2月5日
关于表彰2000年度市级文明小区的决定
2000年,我市各生活小区积极贯彻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的
意见》精神,按照积极参与、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扎扎实实地
开展了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使各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硬件设施、管理水平、
文明氛围、道德风尚等都有了显著变化,小区整体文明程度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
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
进,推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莱芜电业局第一生活区、清馨
园、鲁中冶金矿山公司东生活区、教师村、吕花园小区、市机关第三生活区、芳馨园、
莱城区机关生活区、张庄生活区、泰钢生活区、钢城区机关生活区等11个生活小区“市
级文明小区”荣誉称号。
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各生活小区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围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
的精神文化需求,以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小区整体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开展文
明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小区建设水平。受表彰单位也要以荣誉为动力,再创新
佳绩,再上新台阶,为巩固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莱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