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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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 认真落实山东省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全年审批各类建设项目85个,其中工业项目5个,均无重
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验收竣工投产项目2个,“三同时”合格
执行率达到100%; 拒批重污染项目11个,有效地杜绝了新污染点源的产生。严格关
停“土(小)”企业,杜绝死灰复燃。完成2001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成绩居全省第6位。 全面完成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放射性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
年审与变更工作,建立排污总量数据库。认真编制了《莱芜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莱芜市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等工作规划。

【工业污染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和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狠
抓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实施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外排废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加强废水的循环利用,提高了污水资源化。加强5000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厂的关停工
作,督促泰山造纸厂加快中段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有效地削减了水污染物的排放量。
依法关停污染严重的泰钢水泥厂,搬迁莱钢矿建公司球团厂,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粉尘、
烟尘的深度治理,年削减烟尘、粉尘排放量2000多吨。坚持燃煤煤质申报制度,大力
推广燃用低硫煤,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
全年无危险废物排放。坚持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切实消减污染负荷,“一控双达标”
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有3家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5家企业实现了污染物全面
达标排放,5家企业完成了治理再提高,2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计,20余家企业通
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全市排放工业废水1813.11万吨, 排放达标量
1786.60万吨, 排放达标率98.54%。工业废气排放总量685.06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
废物产生量515.75万吨,综合利用量347.32万吨,综合利用率66.21%。“三废”综合
利用产品产值15828.4万元。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2148.6万元。COD、二氧化硫等主要
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指标以内。2002年全省水污染防治实绩
考核,莱芜市位居第5名。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认真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莱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进
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断面大汶河
角峪桥水中COD平均值比上年降低9.9%。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
大力推广使用集中供热、管道煤气等清洁燃料。坚持开展城市烟尘集中整治,依法拆
除违规燃煤设施110余台(套),取缔120多家沿街饮食摊点。加强建筑扬尘污染和地
面扬尘污染防治, 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莱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0.8%, 比上年增长3.4个百分点,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
0.055毫克/立方米和0.03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环保责任书规定的指标要求。加强城
市环境噪声管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
声分别为52.2分贝和64.2分贝。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使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
在100%,确保全市人民的用水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抓好莱城区辛庄镇、牛泉镇、雪野镇和
钢城区黄庄镇4个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指标要求,着手进行黄庄
大汶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防治白色污染和秸秆禁烧活动,
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环境法制与环境宣传】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环保违法案件查处
率达100%。 强化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对4起违法案件组织了听证会。扎实开展环境
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有
13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审领了证件。抓好环境信访,编写《莱芜市环境信访材料汇
编》 ,完善了4项信访工作程序,15项信访工作制度和23种信访文书。调处群众环境
信访案件88件,处理率100%,当年结案率达96%。认真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6件,
上级交办、转办案件16件,处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以大气、 水污染防治和生态资源保护为重点,组织开展嬴牟环保世纪行活动,集
中采访了11家企业,播发专题报道23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发
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坚持开办“环保行风热线”栏目,接答解决群众反映的环
境热线问题14个。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在市委党校开设环保教育课,联合有关单位开
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活动。加强新闻报道,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发表
稿件24篇。制定《莱芜市环境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撰编《莱芜环境信息》19期,编
发稿件119篇。充实莱芜环保网站,使网页数达到100个。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标准,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力度,
依法征收排污费201万元。加强对治污设施的监督检查,全年现场检查治污设施262台
次,正常运转率达98%。在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和1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COD在线自动
监控设施,实行上下联网监控。认真受理“12369”热线举报电话272个,依法查处61
件,转办21件,办结率达100%。
全面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
坚持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工作,按时发布周报52期。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编制《莱芜市2001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莱芜市2001年环境统计年报》。全年共
完成各类监测数据9000多个,质控合格率100%。
(王顺华 张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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