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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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府工作会议] 1月29日,全市政府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刘宗元在会上就2002年的全市政府工作作了部署并强调,要做好各项工作,必须从以
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抓好落实,在加快招商引资和开发区
建设上抓好落实,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实施富民强村上抓好
落实,在扩大开放上抓好落实,在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市场建设上抓好落实,在科教
兴市、实施人才工程上抓好落实,在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抓好
落实。副市长孟昭章主持会议,副市长孟广金、牛志春、魏春香、毕玉惠出席会议。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驻莱企业负责人及两区区长参加会议。

[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10月14日,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贯
彻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要求各
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
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希信在讲话中指出,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抓早、
抓紧、 抓好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征收
力度比较大,在今年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仍取得了较好成绩。在今后的工作
中,要加大新兴税源充足行业的征收力度,加大城市经营收入入库的力度,大力增加
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副市长孟广金就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市政府常务会议] 1月20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
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 会议研究了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的 《政府工作报告》
(讨论稿),要求政府办公室根据所提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报经市委同意后印发市人
大代表及有关方面征求意见。
二、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研究了力夺首季开门红问题。
会议要求,各位市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现首季开门红的重大意义,按照
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突出
重点,迅速行动,努力做到抓早、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二
三产业增加值、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财
政收入、金融等指标都有较大的增长,实现开门红,为全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打下坚实的基础。
2月18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莱芜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莱芜市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由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进一步征求各
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市农业局、计生委、教育局、环保局等
四部门的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支出预算方案,要求市财政局根据所提意见
作进一步调整、修订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莱芜经济开发区实现跳跃式发展目标的议案,
要求政府办公室会同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所提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研究
同意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3月1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水利局关于雪野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的
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
情办好。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并提前介入,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把
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水利部门要精心运筹,妥善解决工程施工和灌溉放水的矛盾,
既要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又不能影响抗旱工作;莱城区要积极配合,做好
有关工作。要加强用水管理,提高群众节水意识,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会议决
定成立领导小组,并在市水利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林业局关于汶河、孝义河莱城段风景林带建设的意见。
(1) 从今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将汶河、孝义河莱城段建成乔、灌、草合理配置,
带、片、点相结合的风景林带。今年主要完成大汶河长勺路至高接高路段和孝义河长
勺路至姜庄桥段。 (2)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认真搞好规划设计,特别是对树种
要充分搞好论证,既要有景观效果,也要兼顾群众经济利益。开发区要按照已有的规
划认真抓好落实。(3)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市里由孟昭章、王育革同志牵头,建委、
林业局、水利局、莱城区、经济开发区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
落实,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任务。(4)要强化管理,制定政策,加强检
查监督,努力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总工会提出的评选市级劳动模范的实施方案,要求市
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的汇报,原则
同意所提出的贯彻意见。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要真正理解、关心和支持国
土资源工作,创造干好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环境。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该
优惠的优惠,该卡紧的卡紧,该垄断的垄断,该堵死的堵死,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工
作做活做好。
五、 会议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1)会议确定,于希信同志赴京开会期间,
政府工作由刘宗元同志负责。 (2)关于政府提速问题,会议要求各位市长要督促分
管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 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切实抓好落实。(3)按照今年的工
作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
红。
4月29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莱芜市行政审批实
施办法》,讨论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2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确定在部
门自报的595项审批事项中, 合并保留202项,占33.9%;取消393项,占66.1%。会议
要求将改革方案尽快按有关程序发布施行,并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切实规范行
政审批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
会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会议听取了市外经贸局《关于应对入世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的意见》,要求
按会议所提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研究。
三、会议听取了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调整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汇报,原则同意
根据省里有关政策提出的征收标准,要求尽快按规定上报。具体的实施方案,待省里
批复调整标准后, 再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6月29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了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军转干部、城镇退役
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市人事局、民政局提出的安置意见,同意近期召
开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一并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军转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安置计划,加大公开安置力度,继续深
化安置工作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
二、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关于解决硫酸厂学校有关问题的意见。鉴于硫酸厂是
莱芜市的特困企业,其学校已不具备办学条件,同意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钢城区政
府负责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由钢城区接收并统一调配,教师工资
待遇由市政府按现行标准通过财政体制一次性予以解决;现有学校的校舍、房产等权
属不变。
7月21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三限”政策的汇报,原则
同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借鉴其他市地的做法,从今年起实行高中计划外招生“三限”
政策,即限人数:每个教学班在省规定班额48人的基础上,最大班额不超过65人;限
分数: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学校正式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限钱数:择
校生除正常缴费外, 3年内一次性交纳3000至8000元的培养费。会议要求,市教育局
要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指导各校制定切实合理的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审核、
批准后实施。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
业发展的决定》,市科技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有关程序审
定印发。
三、会议研究了市城市信用社与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济宁市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
问题。会议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入世的要求,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壁垒逐渐消
除,金融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实现强强联合、跨区域协作,是各家金融机构特别是中
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市城市信用社与外地金融机构合并重组,有利于
壮大自身实力,增加抗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会议原则同意
市城市信用社的合并请求,具体的合作条件,待三家金融机构审计结束后再作进一步
研究。
四、会议听取了市建委关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原则同意
所提贯彻意见。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规定,认真做好现有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的冻结、资产清理、审计认定、资产移交等工作,并按有关程序成立莱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
作。
五、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市建委提出的《关于加快住房货币化分配搞活住房二级
市场的通知》,要求市建委召开有多方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加
以修改完善,尽快发布实施。会上,还传达了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
推进流通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莱芜市实际,认真
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搞好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流通
现代化, 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9月22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了市建委关于莱城供水问题的汇报,一致认为,面对莱芜市连年干
旱、城市供水严重不足的实际,解决莱城供水问题迫在眉睫。综合分析市内现有主要
水资源情况,利用雪野水库水源,新建水处理厂向莱城供水,不仅是解决目前莱城吃
水短缺问题的应急措施,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莱城供水问题的长久之计。会议同意市建
委提出的向莱城应急供水初步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打破常规,抓
紧做好工程的征地、设计、施工等各项工作,采取向上争一块、内部筹一块、财政拿
一块、银行贷一块等多种渠道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确保实现春节前向莱城供水的目标。
二、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利与渔业局、环保局提出的关于加强雪野水库饮用水源地
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由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所提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
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会议强调要突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关于网箱养鱼
问题。从现在起一律禁止新上网箱养鱼。目前已有的吃食性鱼类网箱,今年年底前要
削减一半,明年年底前要控制在30亩以内。同时,逐步压减滤食性鱼类网箱,控制大
水面放养,进一步净化水质。二是关于采砂问题。从现在起一律禁止新上采砂船只,
未发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只, 坚决取缔。对现有采砂活动,今年先在水库大坝500米
水域范围之外划定采砂区,严格限制开彩范围;明年年底前将采砂活动全部迁到水库
上游水域。同时,逐步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山体采砂。三是关于旅游问题。今年
年底前水库内所有的旅游动力船只要全部退出,并严禁新上旅游动力船只,严禁新上
各种可能造成污染的其他旅游项目。四是关于餐饮业问题。从现在起,严禁在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内新建宾馆、饭店等排污项目。水库周围现有宾馆、饭店要建设统一的排
水管网,将污染物排到水库下游集中处理;不能进入统一管网的,要自行运出界外;
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一律关闭。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
力协作,狠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网箱养鱼、采砂问题由莱城区负责,其他有关部
门全力配合;旅游船只、餐饮业问题分别由市旅游局、市环保局负责,莱城区和市里
其他有关部门搞好配合。
三、会议听取了市建委关于加强莱城城市节水工作的汇报,原则同意所提出的节
水措施,由市建委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会议要求,全市各
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供水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莱城供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
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千方百计惜水、节水;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节约用水
管理规定》,严格城市供水的计划管理和水费征收,认真搞好各项节水措施的落实,
扎实有效的的搞好节水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切实提高广
大市民的节水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11月8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山东省对莱芜市2001年所得税、营业税基数返还情
况的汇报,研究并原则同意市对两区和经济开发区2001年所得税、营业税基数返还方
案,要求市财政局会同两区和经济开发区根据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2002年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非师范类毕业生初步
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所提接收安置意见。会议确定,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原
则上要采取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会议提出,做
好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置工作,是实施“人才工程”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社会普遍关
注的一个热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大力支持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程序,严密操作,
确保接收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三、会议听取了市体育局关于莱芜市体育代表团参加山东省第二十届运动会情况
的汇报,同意近期召开大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会议确定,表彰奖励除执
行《莱芜市参加山东省第二十届运动会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莱政办发[2001]
6号) 外,同时分别为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记集体或个人二等功,具体的受奖
单位和个人,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并按有关程序报批。
会议还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作了安排。要求全市
上下一定要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动力,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狠抓落实,以此统
一全市人民的思想,鼓舞全市人民的斗志,扎扎实实的抓好当前工作,努力维护社会
政治稳定,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
好的发展。
11月30日,于希信同志主持召开第6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听取了市计委关于莱芜市2003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有关安
排意见。会议认为,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工作非常重要。为此,各位市长一定要按
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好”的总体要求,根据明年的计划安排,抓紧组织有关部
门做好任务分解和工作衔接,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任务目标落
到实处。要立足于开好头、起好步,及早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尤其要认真组织好一月
份和一季度的工业生产,力夺首季“开门红”,为全年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会议听取了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汇报,原则同
意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会议确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水资
源费。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的实际,对城市生产经营性活动供水一律征收水资源费,并
由市物价、水利、财政、城建等部门研究具体的征收办法及标准;对其他供水暂不征
收,待有关会议再作研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莱
芜市水资源费执行取用地表水0.30元立方米、 地下水0.65元/立方米,属省规定的最
低标准。会议提出,征收水资源费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
约和保护的重要措施,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
定要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费足
额征收。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水利与渔业局提出的关于乔店水库、葫芦山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施工计划。会议认为,搞好乔店水库、葫芦山水库除险加固,是根除水库隐
患、提高工程效益的治本措施。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国家计委、水利部
已经正式批复两个项目,大家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会议提出,按照两座
水库的施工计划,明年主要是进行水下工程及其他有关急需工程建设,水利等有关部
门要按照计划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当前要抓紧进行招投标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务
争春节前开工, 确保水下工程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用
好国家、省国债资金的同时,要千方百计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对其他后续工程,也要及早拿出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四、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莱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下发施行。

[2002年市政府印发的重要文件]2002年,市政府共印发文件64份。
(1) 2002年3月19日,莱政发[2002]1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200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2) 2002年2月27日,莱政发[2002]2号文件,印发《关于对出口创汇企业实
行奖励的通知》。
(3) 2002年1月14日,莱政发[2002]3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
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情况的报告》。
(4) 2002年1月25日,莱政发[2002]4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山区人畜吃水
资金的请示》。
(5) 2002年1月25日,莱政发[2002]5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经济开发区建
设周转资金的请示》。
(6) 2002年2月20日,莱政发[2002]6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残疾人
事业“十五”计划的通知》。
(7) 2002年3月12日,莱政发[2002]7号文件,印发《关于刘宗元等十位同志
赴韩国招商引资的请示》。
(8)2002年3月4日,莱政发[2002]8号文件,印发《关于搞好汶河、孝义河莱
城段风景林带建设的意见》。
(9)2002年3月7日,莱政发[2002]9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自然灾害救济款
的请示》。
(10) 2002年3月19日,莱政发[2002]10号文件,印发《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11) 2002年3月22日,莱政发[2002]11号文件,印发《关于公开拍卖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请示》。
(12)2002年4月1日,莱政发[2002]12号文件,印发《关于下达2002年重点项
目名单的通知》。
(13)2002年4月1日,莱政发[2002]13号文件,印发《关于实施农业标准化工
作的意见》。
(14)2002年4月8日,莱政发[2002]14号文件,印发《关于设立莱芜市高新技
术开发区的请示》。
(15)2002年4月15日,莱政发[2002]15号文件,印发《关于国道205线莱芜至
新泰公路建设用地的请示》。
(16) 2002年4月18日,莱政发[2002]16号文件,印发《关于2001年度环境保
护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17) 2002年5月17日,莱政发[2002]18号文件,印发《关于毕玉惠等三位同
志赴法、德国参加项目设计联络会及洽谈的请示》。
(18) 2002年5月20日,莱政发[2002]19号文件,印发《关于提高行政效率优
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19) 2002年5月21日,莱政发[2002]20号文件,印发《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
前发布的部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的决定》。
(20) 2002年5月20日,莱政发[2002]21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洪
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1) 2002年5月20日,莱政发[2002]22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依
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2) 2002年5月29日,莱政发[2002]23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科技交流
团赴台交流考察的请示》。
(23) 2002年5月31日,莱政发[2002]24号文件,印发《关于实行质量工作和
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24) 2002年5月30日,莱政发[2002]25号文件,印发《关于对全市政府专项
借款检查情况的报告》。
(25)2002年6月8日,莱政发[2002]26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市场与土
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26) 2002年6月12日,莱政发[2002]27号文件,印发《关于对我市矿产资源
勘查开采秩序整顿情况进行达标验收的请示》。
(27) 2002年6月12日,莱政发[2002]28号文件,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
批事项改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
(28) 2002年6月17日,莱政发[2002]29号文件,印发《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
用税征收范围的请示》。
(29) 2002年6月21日,莱政发[2002]30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30) 2002年7月10日,莱政发[2002]3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31) 2002年6月29日,莱政发[2002]32号文件,印发《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32) 2002年6月29日,莱政发[2002]33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行
政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33) 2002年7月23日,莱政发[2002]34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自然灾害救
济款的请示》。
(34) 2002年8月20日,莱政发[2002]35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35) 2002年6月18日,莱政发[2002]36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农
村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的通知》。
(36)2002年7月9日,莱政发[2002]37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重点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37) 2002年8月26日,莱政发[2002]38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住房货币化
分配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
(38)2002年9月4日,莱政发[2002]39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度
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39) 2002年9月21日,莱政发[2002]40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莱城供水工
程建设资金的请示》。
(40) 2002年9月25日,莱政发[2002]41号文件,印发《关于发布全市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方案的通知》。
(41) 2002年9月23日,莱政发[2002]42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42) 2002年9月30日,莱政发[2002]43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行政
服务中心各类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3) 2002年9月30日,莱政发[2002]44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莱城
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
(44) 2002年10月9日,莱政发[2002]45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45)2002年10月21日,莱政发[2002]46号文件,印发《关于表彰全市下岗再
就业先进个人的决定》。
(46)2002年10月24日,莱政发[2002]47号文件,印发《关于征用土地并将土
地使用权划拨给中国人民解放军96101部队的请示》。
(47)2002年10月24日,莱政发[2002]48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48)2002年10月30日,莱政发[2002]49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
(49)2002年11月1日,莱政发[2002]50号文件,印发《关于将220KV莱山线迁
移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
(50)2002年11月2日,莱政发[2002]51号文件,印发《关于迁移71770部队靶
场的请示》。
(51) 2002年11月7日,莱政发[2002]52号文件,印发《关于请求省政府帮助
协调迁移71770部队靶场的请示》。
(52) 2002年11月8日,莱政发[2002]53号文件,印发《批转市残联关于召开
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的通知》。
(53)2002年11月11日,莱政发[2002]54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自然灾害救
济款的请示》。
(54)2002年11月18日,莱政发[2002]55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顺
河大街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55)2002年11月20日,莱政发[2002]56号文件,印发《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
96101部队建设用地的请示》。
(56)2002年11月20日,莱政发[2002]57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农业税灾歉
补助资金的请示》。
(57)2002年11月21日,莱政发[2002]58号文件,印发《关于表彰参加第二十
届省运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58) 2002年11月25日, 莱政发[2002]59号文件,印发《关于尽快改造迁移
220KV莱山线高压线的通知》。
(59) 2002年12月2日,莱政发[2002]60号文件,印发《关于2001—2002年度
环境保护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60) 2002年12月3日,莱政发[2002]6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OO二年
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61) 2002年12月1日,莱政发[2002]62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水
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62) 2002年12月1日,莱政发[2002]63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
(63)2002年12月26日,莱政发[2002]64号文件,印发《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
96101部队建设用地的请示》。
(64)2002年12月30日,莱政发[2002]65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中小学教
职工编制方案的请示》。

[政府法制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
草、受理审查、论证把关、协调会商等项工作,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全年共起草、修
改规范性文件18件, 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6件;审查修改一般性文件20多件。同时,
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撰写起草说明和备案报告,及时代市政
府向省政府进行了备案。
行政复议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化解了一批行政纠纷。年内,市政
府法制办共受到复议申请12起, 立案8起,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100%。对已审结
的案件,没再发生诉讼和其他争议。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莱芜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共审查各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
门备案文件60多件,审查了一批违章建筑拆除、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案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0多次,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执法监
督投诉电话,公开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监督检
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对全市机构改革后725名新充实的执法人员进
行培训考试, 颁发了执法证件,对调整的512名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配合交
通、国土资源、药品监督等部门举办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班10多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按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市有行政审批事项的45个部门,共自报行政审批事项884
项,经过清理,保留333项,占37.7%,其中审批104项、审核65项、核准107项、登记
24项、备案33项,精简取消551项,占62.3%。市政府出台《莱芜市行政审批实施办法》,
对行政审批的内容、条件、审批环节、时限、审批方式及有关的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
明确规定。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各单位共自报收费项目1004
项, 经审查,合并为511项,保留372项,占72.8%,取消139项,占27.2%。
文件清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进
行了全面清理。对文件的制定依据上级已明令废止的,主要内容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不一致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所代替的,由于机构改
革职能调整行政管理主体变更以及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
92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其中市政府文件74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8件),予以
废止。对市级表彰奖励方面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1993年以来由市委、市政府联
合或市政府单独进行的表彰奖励方面的长期执行的文件共46件进行审查,确定保留18
个方面的奖励事项,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表彰奖励行为。
(陈义尚)

[行政审批服务]为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8月份组建行政
服务中心,10月份正式启动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
“中心”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指导“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作。“中心”集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
投诉与督查、信息与咨询等职责为一体。主要分为“中心”机关和服务窗口两部分:
“中心”机关设综合科、督查科、网络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
理和考核以及对项目办事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
为的投诉;“中心”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各类审批收费项目。首批进入“中心”
的有29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有审批职能的单位27个,审批事项232项,收费项目117项,
窗口工作人员86名,设立窗口38个。“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备了电子查询
触摸和大型显示屏、指纹考勤机等比较先进的办公设施,各窗口都配置了微机、打印
机和直拨电话,审批项目均通过网上操作,具备了“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
按承诺日办结”的基本条件。“中心”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
务”的运作体系,建立健全了四大管理系统:一是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后择优确定,上岗前进
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在“中心”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期间,
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工作期满后,由“中心”出具考核材料,
送达派出单位,进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和晋升的依据。“中心”对窗口工作人
员严格管理,每天四次指纹考勤,并建立了日考勤、周抽查、月考核、年终总评制度。
“中心”设立了窗口工作人员监督台、意见箱,并发放征求意见卡,接受服务对象的
评议、监督。“中心”每天对各窗口至少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过局域
网络进行通报。二是窗口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
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六件”管理以及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
理制、负责办理制、跟踪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六制”办理办法。“中心”设立了微
机总控制室,可随时检查、调度、汇总业务办理结果。三是窗口收费管理系统。“中
心”实行“扎口叫费制”,大厅的所有收费由结算中心(工商银行)代收。四是行政
事务管理系统。“中心”对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行政事务制定了规章制度,形成
了比较完善的行政事务管理体系。
截至2002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5656件,共办结5539件;
即办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95%;累计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347.3万元,
逐步走上了正常运行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审批程序明显简化,办事效率明显
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一是公开内容,阳光操作。“中心”
实行“六公开”和“六制办理”制度,通过服务项目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大型显示屏
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项目审批条件、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提高了办事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规范办理,高效运作。坚持按
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不予办理,对符合规定的事
项,即办、快办、特办。“中心”的成立,打破了部门界限,消除了行业壁垒,合并
了相关职能,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企业和群众只需进“一家门”就能把事情
办成,实现了高效运作。三是相互联动,通力合作化。29个部门单位对“中心”的运
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互相配合的审批事项,有关部
门都从大局出发,快速办理,形成了互相配合、协作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保证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严格内容管理。制
定了17项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坚持平
时调度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利用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同时,对进“中心”的审批收费项目实行跟踪督查,杜绝了窗口单位“体外循环”的
现象。严格考核奖惩,对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日考勤、周
抽查、月考核、年终总评”制度,检查考核得分及时公布,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季度
评选一次“文明窗口”,颁发流动奖牌,营造了窗口单位之间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改革部门原有的内部运
行机制,实现了与“中心”新的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积极协调各部门处理好前方服
务窗口与后方职能科室的关系,做到后方服从前方,后方支持前方,形成共建“中心”
的合力。加强各窗口之间的协调配合,凡涉及到几个部门的联办事项,及时组织召开
联审会议,保证了重大项目的顺利办理。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对“中心”
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莱芜日报》和莱芜电视台分别开辟专栏,各部门主要负责
人都对支持“中心”建设作出了承诺。首批进入“中心”的项目通过各种渠道向全社
会进行通告,进一步扩大了“中心”的影响,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抓好窗口
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公仆意识教育,使“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
树立公仆意识,自觉遵守“中心”制定的行为规范,增强了观念服务,提高了服务质
量和水平。组织开展了“中心是我家,关系你我他”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增强了工作
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中心”的凝聚力。
(吕永华)

[人事工作]立足为经济建设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以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为总抓手,进一步简化评审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了专业技术
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狠抓培训质量,深入开展了以《学会面对入
世》 电视讲座为主要内容的WTO基本知识普及培训,覆盖面拓展到中央、省驻莱单位
及个体私营企业, 参与人数超过2万人。认真搞好专家服务工作,为管理期内的专业
技术拔尖人才进行了免费体检。加快人才信息资源库和网络化建设,开通了“莱芜人
才网”,实现了与全省人才供求信息互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擅自刊播招聘广告、
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环境。通过举办人才交
流会、网上推介等形式,促进了人才合理流动。积极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在继续做好
为非公有制单位服务的同时,加大了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代理力度,为加快企事业单
位用人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引进各类急需人才160余人,
引进外国专家2人,执行引智项目2个。加快农业引智示范园建设,着力抓好三个重点
引智推广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认真做好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文章,拓宽服
务领域, 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引导549名机关干部离岗投
身民营经济,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着眼于能力建设,认真贯
彻落实《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积极推行全方位全员培训,公务员
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全面开展了
WTO基本知识普及培训。 开展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依法行
政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报名工作。着眼于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改进考试
内容和方法,严格标准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2162名社会人员和在基层工
作的选调生中招考录用77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对竞争
上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探索实行考试考核、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提
高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通过推行公示制、岗位轮换、任职回避制度,完善考核
办法,积极开展行政表彰,进一步促进了干部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
搞好试点,分类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了新路子。按照点上突破,面
上拓展,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抓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调市教育局、市卫生
局制定出台了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部分单位推行了全员聘用制。教育、卫生、
水利、 体育等6个部门新提拔的98名科级干部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实行聘任制,实现
了动态管理。对专业技术职务,坚持以推行聘用制为核心,突出抓好科学设置岗位、
公开竞争上岗、严格聘用程序、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把推行聘用制同岗位管理
结合起来, 进一步转变用人机制。年内,28个单位组织479个中高级岗位实行竞争聘
任, 部分单位实行了全员竞争聘任,落聘人员达到158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已经形成。
围绕大局,强化措施,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巩固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
查,指导两区认真搞好人员选配和分流工作,确保区、乡机构改革按期完成并取得实
效。部署开展了市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认真组织开展
机构改革自查工作,针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
形式进行了适当调整,化解了矛盾,理顺了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城市规划、行政服务、民营经济管理、开发区机构等问题进行科
学论证,合理界定职能、设置机构、选配人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部署开
展了事业单位登记和法人登记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完成
了专利法律事务所的脱钩改制。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坚持分类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较好地控制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长,巩固了机构改
革成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坚持把军转干部安置
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圆满完成了省分配给莱芜市30人的安置任务。认真做
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5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按标准核定了退役金,
协调有关部门理顺了发放渠道、医疗保险、户口、组织关系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
级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值班调度和教育疏导,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
定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帮扶救助政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军转干部解
决实际困难,为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简
化就业和落户手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拓宽了就业渠道。通过举办民
营经济人才招聘专场、扩大自主创业典型宣传等形式,引导毕业生面向多种所有制单
位就业,自愿到非国有制单位就业的人数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严格执行政策,完成了
14776人次工资、津贴审核审批工作,根据2001年度考核结果,为11237名考核等次为
称职或合格以上人员发放了一次性奖金。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合理划分
权限,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审批权划归人事部门、将企业干部退休审批交由劳动
保障部门承担,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进一步健全考试工作机构,充实了人员,实
现了人事考试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住关键
环节,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了25项9291人次参加的报名和考试任
务。按照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人事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中暴露出
来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干部学历、学位情况集中检查清理活
动和人事系统“四五”普法、人事信访法规宣传活动。
(郑希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就业再就
业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努力从政策促进、信息引导、服务推动
等多方面入手,大力改善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和服务环境,促进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
的开展。2002年,全市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各类城镇人员11377人,完成年计划的142.2
%, 其中劳务输出1357人,完成135.7%,截至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500人,城镇
登记失业率为3%, 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把民营企业和新办企业作为扩面重点,进一步加大社
会保险依法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02年,全市共有127255人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96791人, 机关事业30464人),共收缴养老基金27606万
元(企业21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640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5%,共为19970名企
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17077万元, 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全
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756人(其中企业参保96201人) ,共收缴失业保险基金
2065万元, 占年计划的129%,为符合条件的3582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547万元,失
业职工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51315人,参保职工总数达到
83315人,扩面任务完成全年任务的285%,收缴医疗保险基金6166、8万元,及时足额
划拨个人帐户金4555万元,拨付率达到100%;制定出台了《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
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莱芜市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暂行办法》,并在全省率先实行离
退休人员医疗费社会化统筹。 农村养老保险,为303人办理了投保续保,收缴农村养
老保险基金170.98万元, 发放养老金84.68万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
达到25431人、 63127人,收缴保险基金85万元、310万元,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两
次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待遇,人均月增110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751元,离退休干
部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工作日趋规范。指导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年内,协助52
户企业与8460名职工及时续签了劳动合同。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共受理劳动争
议案件52起,结案50起,结案率达96.2%。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检查用人单位449
户次,立案查处举报违法案件84起,结案率98%,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1家,
责令停止职业中介活动机构6家, 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其它业务工作继续巩固提高。全年共组织鉴证劳动合同21127份,审查集体合同8
份。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77人。办理职工流动496人次。妥善安置96名转业退伍军人及
44名驻(随)军家属。市技校完成招生670人,占全年计划的134%,747名毕业生就业
安置率达到100%,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按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到
目前共考核发放职业资格证书3522人。加强市属企业工资调控力度,企业职工工资最
低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40元。积极稳妥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进一
步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处理社会复杂事件取得成效。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要求, 妥善处理企业职工集体上访案件。围绕企业改制,先后组织7个工作
组,抽调21人次,对市肉联厂、物资行办、农机公司、华冠布鞋厂、和兴公司、商业
大厦、东方大世界等单位破产改制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对企业拖欠军转干部工资、
社会保险费、医疗费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有关企业优先进行偿还,对企业拖欠军转干
部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采取个案补缴措施,保证他们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上
级要求,及时为企业离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耿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