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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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都有新的发展。年内,受理诉讼和
执行案件24039件,审(执)结23262件,审(执)结率96.8%,标的额47.9亿元。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继
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打”方针,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674件2493人,在发生法律效
力的2276名刑事被告人中, 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的507人, 占
22.3%,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审结诈骗、非法经营、走私等破坏市
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9件, 判处犯罪分子6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7万
元,为全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民商事审判】 妥善解决纠纷, 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年内, 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12183件,审结11488件。加强了调解工作,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多调少判原则,着力
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审判,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合同纠纷案件5378件,
标的额15.9亿元,维护了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了破产案件的审判力度,审结破
产案件48件,涉及资产总额5.27亿元,审判中既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又注意保
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 年内,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6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依
法行政,有效地预防了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稳定事件。特别是通
过及时审理城市拆迁、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行政案件,有力地保障了依法行政,维
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监督】 市中级法院通过二审监督、案件评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质量分析
等形式,保证了基层法院审判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基层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年
内, 市中级法院受理的二审案件,改判107件,发回重审65件,共占上诉案件的16.4
%。监督指导基层法院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受理检察机关抗诉66件,审结50件,其中
抗诉理由成立依法改判的12件。市中级法院受理再审案件100件,审结98件(含旧存)。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通过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严厉制裁妨碍执行行为以及开
展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年内,受理执行案件8821件,执结8734件,
执结率99%,标的额15.9亿元。执行案件通过做工作自动履行和达成执行和解的6081
件,占执结案件的69.6%。执行工作继续保持了良性发展,为全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
良好市场环境。

【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 加强诉讼调解, 指导人民调解。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多调
少判原则,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
5962件,占51.9%。执行案件通过做工作自动履行和达成执行和解的6081件,占执结
案件的69.6%。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加强了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完善了指导人民调解制度。基层法院通过定期培训、聘请部分调解员参与陪审和组织
调解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全市法院培训人民调解员
729人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旁听327人次,聘请人民调解员参与陪审75人次。
年初,市中级法院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荣成市法院石岛法庭
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市中级法院民一庭被山东省高院授
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8月,省高级法院在威海市召开了调解工作
现场会,推广了威海市两级法院调解工作经验。

【法庭建设】 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开展了争创“五化”(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
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法庭活动。市中级法院制定了“五化”法庭
具体标准,召开了争创“五化”法庭动员大会,对全市法庭人员进行了培训。活动中
推广了荣成市成山卫法庭、文登市宋村法庭的先进经验。年底,市中级法院对全市法
庭进行了考核验收,14个法庭达到了“五化”法庭标准,达标率为84%。
(马绪福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