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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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2002年,全市广泛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发放各类“四
五” 普法书籍15万册,组织各部门办班和引导政府和民间合作办班136期,培训普法
骨干1.2万人, 组织了2000名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加大了新闻媒体普法力度,市
普法办与威海电视台联合创办的“法制时空”栏目于下半年正式开播,围绕党和政府
主要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市(区)在有关新闻媒体开设了定期法制宣传栏目。广泛开展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
建设,依法建制、依制治村工作逐步展开。加大法学教育工作力度,新开设了山东大
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专升本班次、律师函授律师专业专升本班次。年内,党政干部法
律专业131名学员、律师函授45名学员顺利毕业,新招收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员173人、
律师函授专业学员102名。

【公证工作】 以“诚信服务、创公证品牌”为主题,广泛开展了诚信建设活动。利
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知识,介绍公证在建设“诚信威海”活动中的重要作
用,增强公证机关的知名度,促进公证工作的开展。开展争创文明公证处活动,推行
政务公开,实行挂牌上岗,强调文明用语,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开拓公证领
域,新开辟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公路建设招投标等社会公证项目。年内,市公证
处为在威海召开的全国少儿艺术大赛决赛和“住在威海”大型宣传抽奖活动无偿进行
了公证。市公证处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称号。2002年,全市公证
机构办理各类司法公证3.2万件, 比上年增长46.9%, 其中涉外公证1.05万件,增长
2.7%。

【律师工作】 进一步加大了律师机构、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
全市28个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违规执业的律师事
务所和律师进行了严肃查处,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和法律服务市场; 加强了律师事务
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县域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山东昆嵛先锋律
师事务所建设经验。广泛开展了律师业务理论研究,组织全市律师撰写论文40多篇,
有6篇论文分别获全省理论研讨一、 二、三等奖。年内,全市律师办理诉讼事务4358
件,比上年增长28.6%;非诉讼法律事务1458件,增长32%。

【人民调解】 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
解工作的意见》 、 《人民调解文书统一格式》、《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实施办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文件。7月份,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
对改革较好的22个村进行了现场观摩评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
两个规定颁布后, 制定了《威海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 ,对人民调解庭
(室)的标志、刊板和桌签,调解程序、书面调解协议的制作和各项制度进一步进行
了规范, 全市有85%的村(居)实行了合议制调解。威海市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得到了
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 年内,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1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6%,防止
纠纷激化引起自杀11件16人,防止民转刑40件8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8件。

【司法所建设】 围绕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问题,指导各市(区)统一印制了“案件登
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等,将统
一制作的司法所职责、业务范围等制度进行了公示。加强司法所管理,各市(区)每季
度集中司法所长汇报业务工作1次, 市司法局每半年组织人员到各司法所检查指导业
务工作1次,全市司法所的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基层法律服务】 年内,印发了《威海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加强了基层
法律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了教育整
顿,取缔擅自设立的法律服务站点4处,清理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7人,进一步规范了
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注销基层法律服务所3个,新成立3个,26个所和117
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年检注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为1520个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代理诉讼案件2817起,代理非诉讼事务1918起,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87万元,业务
收入110万元。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2002年,组织对全市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针
对发现的问题,与市公安局、看守所及有关监狱加强了协调和联系,将刑释解教人员
纳入了管控范围,对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底数清、去向明、管得住、帮教好”。
年内, 全市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2人,其中,刑满释放81人,解除劳教21人,安置率
达90%以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123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 年内,建立了服务承诺、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值班登记、 服务到家、 内部配套联动、 统计汇报、信息反馈、流动“148”、空中
“148”播放、情况分析和案件分流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148”值班、接
访和空中“148”、流动“148”等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接访和调处案件中发
现的不安定因素,提出预防纠纷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4月1日,与威海电信部门协
调, 开通了“12348”全国统一法律服务专线,并广泛宣传了专线新号码。至年底,
全市各级“148”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群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4.18万人次;各级电视台
播出有关“148” 宣传稿件632期,各级广播电台播出“148”宣传稿件1334期,各级
报纸刊登“148”宣传稿件595期。

【司法鉴定】 加大了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威海市司法鉴定机构管
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司法鉴定机构收费标准(试行)》以及文书、档案、财
务、 工作纪律等6个规范性文件。2002年,新成立了科真司法鉴定所。全市司法鉴定
机构3个,办理各类案件365件,涉及司法鉴定业务12项,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
失1500万元, 义务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件,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实施法律援助
案件20余件。

【监狱管理】 年初,威海监狱正式通过了山东省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的验
收。3月5日,第一批犯人由青岛北墅和烟台监狱调拨威海。5月9日,开始收押本市司
法机关审判的5年(含5年)以下刑期罪犯。监狱坚持“法德结合,文明改造”,建立
了一整套监狱改造、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了对服刑人员的系统性、规范化改造。
年内,有18名犯人获得减刑或假释。
(傅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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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

【成功侦办“一一一四”特大非法经营案】 2001年下半年,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了打击倒卖外汇犯罪的专项斗争。2001年11月1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赵盛宣、林
倩等,追缴倒汇22万美元。经初步审讯发现,该案是一起跨国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
倒汇网络庞大,案情十分复杂,遂成立“一一一四”专案组,由公安部经侦局、山东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挂牌督办, 威海市公安局主办。经过5个多月的监控,掌握了以赵
盛宣、 唐毅东、杨岐丽为首的3个倒汇窝点的活动情况。同时,发现威海市海滨路附
近部分商行、土特产品商店存在非法交易外汇的犯罪活动。2002年4月17日和6月5日,
采取两次行动,抓获倒汇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缴获倒汇美元33万余元,韩币8000
余万元,人民币50余万元,冻结倒汇账户人民币168万余元。
经审讯,发现本案犯罪嫌疑人从2000年即开始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该团伙网
络庞大,涉案人员众多,分工明确,涉及中国威海、烟台、青岛、广州、延吉、沈阳
等地及韩国,案情极其复杂。为彻底查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专案组成员对延吉、
沈阳、青岛、烟台、威海等地用=于倒卖外汇的账户进行全面查证,证实涉案犯罪嫌
疑人从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5日期间,非法倒卖美元4000余万元。
该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名,没收倒汇资金及非法
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700余万元。

【环翠区“六七”特大抢劫杀人案】 6月7日,威海市环翠区菊花顶小区发生一起特
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将韩国釜山市人朴某、中国吉林省延吉市朝鲜族妇女金某杀害,
并实施抢劫。该案系建国以来威海市首例涉外凶杀案件,市公安局非常重视,成立专
案指挥部,迅速调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技侦、外管等部门精干警力,协同作
战, 全力查缉犯罪嫌疑人。参战干警辗转青岛、威海两市,历经9个昼夜艰苦工作,
于6月15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将犯罪嫌疑人金军哲、 金光革缉获归案,起获被劫赃物,
成功破获此案。

【“九二四” 长途汽车站抛尸案】 9月24日16时许,市长途汽车站行李托运处发现
一装有女尸的包裹。接报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环翠分局立即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
全力展开侦破工作。专案侦查员以尸体包装物和运送尸体的车辆为侦查线索,深入各
周边地区调查走访。同时,对嫌疑车辆仔细排查,获取了大量破案线索。10月22日,
在莱西市将犯罪嫌疑人丁绍坤抓获,成功破获该案。
(温培杰 陈 东)

【毕海泉杀人案】 被告人毕海泉,男,1983年6月4日生于威海市环翠区,汉族,小
学三年级文化。 2001年9月29日,被告人毕海泉打算“十一”期间去济南游玩,苦于
无钱, 遂产生抢劫其姥姥之恶念。同年9月30日上午,毕海泉携带事先购买的安眠药
来到其姥姥家中,骗姥姥吃下安眠药,趁其昏睡时,采用塑料袋、枕头堵嘴和鼻子等
手段, 致姥姥窒息死亡。之后,毕海泉劫取其姥姥人民币150元,铂金、黄金戒指各
一枚,金手镯一个,金项链一条,现金及物品折款人民币5984元。威海市中级人民法
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毕海泉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且致人死亡,应依法严惩。2002年4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赵 芳)
责任编辑 宋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