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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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全市法院加大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各
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年内, 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605件,审结14579件,结案率为
99.7%;受理执行案件10511件,执结10902件(含旧存),执结率为103.72%。

【刑事审判】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受理一
审刑事案件1403件, 审结1402件,判处犯罪分子1992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
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的491人,占24.7%。依法审理了金军哲、金光革抢劫等一批严
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大案要案。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了黄炎光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案等一批经济犯罪案件, 受理走私、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市场经
济秩序以及贪污、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案件67件,判处犯罪分子96人,维护了国家、
集体利益和经济安全。

【民商事审判】 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债权
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一审案件5907件,维护了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
特别注重保护好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审结
购销、借款、企业破产、农村承包、房地产纠纷一审民事案件3689件,为依法保护市
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了涉军案件的审判,维护军人
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了信访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了人
民内部的安定团结。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行政审判】 年内,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1件,审结128件(含旧存)。依法保护了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别是通过积极审理因城市拆迁、
农民负担、企业改制、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引发的敏感性行政案件,及时化解行政
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

【审判监督】 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187件,审结18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的36
件,占19.4%。市中级法院受理二审案件1122件,审结1130件(含旧存)。其中,改
判发回重审的186件,占16.5%;调解和撤诉的175件,占15.5%;驳回和作其他处理的
77件,占6.8%;维持原判的692件,占61.2%。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加大执行体制改革力度, 健全执行机构, 进一步强化了
“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
率,实行了执行权分立、执行异议听证等制度。变执行事前收费为事后收费,实施了
债权凭证制度。对跨辖区的案件,实行委托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抵制和克服
各种干扰,维护法律尊严。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0511件,执结10902件(含旧存),执结
率为103.72%,执结标的额12.97亿元。加大对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执结金融案件379
件,标的额5.42亿元。

【法院改革】 积极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审判管理日益规范。深化了以公开审判为重
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规则,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及庭前证据展示,
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 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合理配置了司法资源,促进了审判质
量和效率的提高。深化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完善了立案与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
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快捷、公正、文明、高效的服务。深化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全市法院顺利完成了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卞传忠 赵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