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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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 年内,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8件,其中,贪污案48件、贿
赂案16件、其他34件,大案要案77件;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通过办案,为
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狠抓办案质量。加大对
基层检察院所办案件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继续抓好“追逃”工
作,抓获网上通缉的携款潜逃犯罪嫌疑人3人。

【刑事检察】 年内,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147件16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28件1476
人, 批捕人数比上年减少93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36件2324人, 经审查提起公诉
1248件1808人,起诉人数比上年增加61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一是突出打击重
点,对“三类”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侵犯财
产性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年内,批捕“三类”重点案件
犯罪嫌疑人704人,起诉919人。二是强化质量意识,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证据核心
和质量第一的意识,对个别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年内,批捕、起诉案件准确
率均达100%。

【诉讼监督】 一是强化侦查监督职能。纠正了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公安机
关立案52件60人,追捕漏犯7人。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提出刑事抗诉5件9人,
法院改判1件2人;追加被告人3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案件48件5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
判决。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大了对各看守所和威海监狱的监督检察力度,
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检查80次,派驻检察室自行检查1166次,发现安全隐患33件,提出
书面及口头检察建议29件,都得到采纳,有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
进行了审查, 及时发现并纠正脱管失控现象,建议收监执行7人。四是强化民事行政
审判监督职能。 全年受理民事申诉187件,审查后提起抗诉36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
议17份,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5件, 法院判决33件,改判24件,改判率为72.7%。年
内,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18起,涉案金额1486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防止5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2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 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受理来信来访783件次,都做了妥善处
理。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市检察院被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
进集体”。

【检察工作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检察业务改革。将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
广到侦查监督等业务部门,对主诉、主办检察官进行了动态管理。通过理论考试和综
合考评,在公诉、侦查监督部门选拔了33名主诉、主办检察官。在审查批捕环节,继
续坚持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审查起诉环节,对66件起诉案件实行庭前
证据开示、 普通程序简化审。年内,对106件案件在起诉书中提出了量刑建议。二是
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精减人员,优化组合,改善了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
专业知识结构。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流程管理规范》,
规范了检察工作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办法,保证了依法、公正、廉洁、文
明办案。市检察院被山东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文登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
集体一等功,并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科技强检示范院。

【职务犯罪预防】 坚持打防结合,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针对发案规律和行
业特点, 与44个部门和单位签订预防经济犯罪协议,联合举办法制讲座100多场次,
加强了系统预防。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小组,参与了政府采购、招投标、重大工程
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强了专项预防。在办案中,坚持以案说法,对发案单位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制约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加强了个案预防。7月份,召
开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胡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