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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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威海市有朝鲜族、满族、佤族、蒙古族、回族等46个少数民族。全市有少
数民族常住人口1.46万人, 暂住人口5000余人,流动人口2.8万人左右。少数民族人
口分布为散居。 年内为31名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出具了证明,为8人更改了少数
民族成份。威海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宗教活动场所15处。
有市级宗教团体4个: 威海市天主教爱国会、威海市基督教“三自”(自治、自传、
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威海市基督教协会、威海市佛教协会筹备委员会。县级宗教
团体1个:文登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10月份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威海市成立了由市委、
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 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10月9日,市
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区分管市(区)长、民族宗
教办公室主任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
做好新世纪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要求。10月27日,市宗教办在环翠楼广场举行了大
型广场宣传活动, 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在整个宣传月
活动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报道
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报道33
篇次, 其中威海电视台摄制并播出专题片4部。各市(区)新闻媒体播发有关民族团
结进步的宣传稿件40多篇。市宗教办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农村,通过走访、座谈
等形式,了解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
开展了“送温暖、送政策、送知识”活动。走访了部分少数民族贫困户,送去了慰问
金和生活用品,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少数民族贫困户传授农业实用
技术,引导他们勤劳致富,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党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温暖。

【建立民族工作联系人制度】 市宗教办结合民族工作的实际,聘请了22位民族工作
联系人。这些联系人既有科技、文教、卫生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企业的
管理人员和农村生产者,还有从西北和东北等地来威经商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他们
来自朝鲜族、回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都是该民族中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代
表人物。通过联系人,一是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反映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三是传知识、传信息、传技术,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勤劳致富,促
进两个文明建设;四是便捷民族工作部门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广交少数民族朋友,
促进了全市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 2002年第一季度,市宗教办根据省宗教局的工作部署,认真
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活动。研究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实施方案》,并按照
有关宗教法规,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各活动场所严检细查,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
依法建制,以制管理,从而确保了年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 1月份,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
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学习会、开展知识竞赛、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
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 在全市抽调8名懂政策、熟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宗教
干部组成宣讲队,深入信教群众中开展“教堂讲法”、“炕头讲法”,取得明显效果。
针对全市韩商多数信仰宗教的实际,及时将宗教政策送到韩商手中,使他们进一步了
解中国的宗教政策。 活动月期间,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举办培训班6期,受教育
群众达3万余人。

【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在组织建设上,针对各宗教团体的现状,积极物色宗教界的
优秀人选,充实到各宗教团体中,确保了威海市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
的宗教界人士手中;在思想建设上,先后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主要
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教育,以《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为
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教育,全面提
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制度建设上,积极协助各宗教
团体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翟贵宾 高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