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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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全市城镇就业3.87万人,再就业人数9283人,年末有城镇登记失
业人员7648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1.7%。全市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4.05万人,签订劳动
合同的职工达26.7万人。全年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9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费2.8亿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1375万元。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1万人,
全年征收失业保险费4258万元。 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达29.32万人,收缴医疗保
险费2.17亿元, 收缴生育保险费1587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988万元。全市技工学校
年内招生3200人。 进一步强化了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由370元提高
到410元。 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宣传、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统计、劳动保障信访、
职业技能鉴定等各项工作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单位。

【就业再就业】年初,市委、市政府把促进就业、控制失业列入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
确定了全市“当年再就业人数大于新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的任
务。一方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控制企业裁减人员问题的意见》(威政发〔2002〕
6号),强调企业富余人员首先通过分流进行安置,困难企业裁员超过10%的要严格审
批程序,尽量减少推向社会的数量。年内,全市有7168名职工转向社会失业,比上年
下降10%。 另一方面,坚持以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大搞
招商引资、大搞来料加工、大搞民营经济,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就业4000人,
民营经济扩大就业2.3万人, 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4.05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
多人,就业形势稳定。
开展创建“再就业先进社区”活动 市、市(区)、街道办事处层层召开了就业
工作会议,把就业工作摆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实行了目标责任制,
逐级落实了增加就业的任务指标。强化了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市镇、
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172名。举办了镇劳动保障专管人员培训班,
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再就业先进社区”活动,提出
2002年底使有就业愿望的“4050”(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阶
段性目标。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系统每个科室、每个单位均联系一个社区,每个职工
联系一个重点帮扶对象, 对623名长期失业职工逐一登门探访,送岗送计送温暖,区
别不同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需要。到2002年底,市区的“4050”人员除48名无就业
愿望外, 均实现再就业。全市再就业9283人,当年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7%,实现了再
就业人数大于新失业人数的计划目标。
落实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 按照全国全省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调研,先
后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企业放长假人员状况和外来务工
人员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11部委的配套文件,
研究制定了威海市配套意见。 年内, 市级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300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再就业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
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当年实现再就业人员中,自谋职业的占到54%。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年初制定下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进一步取消了对
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镇级就业服务机构由47个增加到66个。全市劳动力市场保持了
供求两旺的态势, 全年通过劳动力市场招用人员的单位达3209个(次) ,提供岗位
5.34万个(次),进场求职人数达到16.4万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87万人,比上年增加
1535人。 在劳动力市场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中,农村劳动力占到了47%,全年培训有
转移要求的农村劳动力1.2万人。 全市年末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648人,城镇登记失
业率1.7%,达到了控制目标。

【劳动关系调整】 全市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到26.7万人,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及
改制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外资企业达到95%,乡镇和私营企业职工合同
签订率分别由上年的57%和53%提高到79%和65%, 年内全市新鉴证劳动合同6.3万份。
同时,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1173个,涉及职工28万
人。以实施《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为契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10月份,
成立了由市劳动和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共同组成的威海市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会议制度,为维护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
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直接与职工群众沟通联系的大信访服务机制。开通了劳动保
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 5282111),成立了市劳动保障咨询信访服务中心,信访、
仲裁、监察、行风热线“四位一体”,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提
高了政策的透明度,提高了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到12月底,“中心”成立
4个月接待群众来访2045起(其中集体来访10起),立案查处166起,处结率95%以上,
群众满意率90%以上。市及市(区)两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3件,接待来访
820多起,涉及职工1690人,年度结案率93%。

【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按市场需求,调整增设了服务行业的专业,调整巩固了制
造加工业专业,扩大了机电一体化专业规模,技校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2002年招生
3245人, 相当于1996年的全部在校生规模,1600名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98%以上。职
业培训坚持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 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连续3年实施
再就业“万人培训计划” , 年内培训各类人员近4万人, 其中培训劳动预备制人员
4291人,再就业培训5567人(失业人员免费培训65批2388人),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
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了4次全市统一鉴定,考核鉴定了43个
工种(比上年增加12个) 、6098人次(比上年增加235人),有5100人取得职业资格
证书,鉴定合格率83.6%。

【调控企业收入分配】 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
监控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和最低工资保障“四项制度”,公布了2001年度全市14个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
平和234个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10月1日,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
370元提高到410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1. 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分流安置人员待遇不落实、个别企
业恶意裁减人员、拖欠职工工资、劳动合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建章立制入手,逐
一研究解决办法,化解了一大批案件。2.针对拖欠工资问题,年初、年中、年末进行
了三次集中整治。11月份重点集中整治了建筑、养殖等行业的企业及往年有拖欠工资
的企业,检查了1362个企业,对其中74个欠薪企业(欠薪4409万元),能兑现的督促
兑现,不能马上兑现的定出清欠计划,到12月底,有58个企业兑现了拖欠的工资3500
万元。全市因欠薪引起的信访案件比上年下降28%,没有发生集体上访。3. 为切实解
决企业军转干部集体上访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助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
开展工作,在社会保险、兑现工资、保障就业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军转
干部“无失业、无欠薪、无欠发退休养老金、无应保未保”,为1293名企业离退休军
转干部提高了养老金待遇99.5万元,为57名未参保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手续,清理企业拖欠军转干部工资84.2万元,每月为72名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
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费2.03万元。全年检查用人单位3456个(次),年检审核用人单位
3315个, 比上年增加200个,涉及职工25万人。促缴社会保险费2482万元,清退非法
用工1700人,清理欠薪4280万元,依法清退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335万元。

【养老保险】 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效率,建立了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机制。
按照政府提速的要求,市直于3月底设立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五险(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一,既方便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也
提高了征缴效率,解决了用人单位“重此轻彼”、“想缴就缴,想拖就拖”等问题。
下半年,各市(区)也陆续实行了“一票征缴”。2002年,社会保险征缴额明显增加,
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99亿元, 收缴率98.2%,比上年增加6593万元,增长19.77%,
完成省定计划117.7%。 为3.5万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保险金3.19亿元, 当年结余
8074万元,滚存结余5.83亿元,位居全省前茅。加大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力度,
重点抓了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参保,同时注重了企业离岗人
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全市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24.36万人,在国有、
集体、改制企业失业人员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参保人数仍比上年增加2732人,参保率
98.19%。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增加1429人,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3354
人。市职业介绍中心为2507名自由职业者办理了档案托管,其中2297人接续了养老保
险关系。年内按期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了待遇,企业离休、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
分别达到1381元、692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43元、8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
财政兜底,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7.73万人,
年收缴养老保险费2.8亿元, 比上年增加6443万元,增长29.87%。为1.84万名离退休
人员(比2001年增加901人) 支付养老金2.99亿元。市(区)两级调剂兜底资金2711
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在巩固提高上下工夫。2001年下半年到2002年上半年,开展了投
保缴费清查核对工作。深入镇、村企业2697个,重新核实登记并换发新证3640本,纠
正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差错8964本,核对人数25.97万名,完成核对人数99%以上。
通过清查核对,追缴集体补助6.78万元、政府截留30.68万元。至年底,全市所有镇、
村均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参保农民25.08万人,占适龄人口的51%。当年收缴保
费1375万元,有1.48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283万元,累计积累基金2.18亿元。

【失业保险】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1万人,参保率99.29%。全年征收失
业保险费4258万元,比上年增加861万元, 增长25.35%,收缴率达到93%,比上年提高
了26个百分点。 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到1.12万人,比上年增加381人,增长
3.5%。 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费2897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增长30.78%。
当年结余1908万元,滚存结余7266万元。

【医疗保险】 解决了中央、省属单位的参保问题。中央、省属24个单位,6982名职
工全部按属地参加了医疗保险。通过推广荣成市采取灵活措施因地制宜扩大参保面的
经验,加强了荣成、文登、乳山三个县级市的“扩面”工作,这三个市企业职工参保
率由40%左右提高到75%以上。 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29.32万人,参保率90.62%,
比上年提高了9.4个百分点。 其中,企业参保职工19.43万人,参保率80%,比上年提
高了7个百分点。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9.89万人,参保率99.5%,比上年提高了0.6
个百分点。对威海市区实行“基金统筹、统一结算”,解决了环翠区职工医疗保障水
平偏低的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测算,出台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提高了
公务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把弱势群体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出台了档案托管人员、
自谋职业人员参保办法, 解决了300多名退休时未享受医保待遇人员的问题。企业离
岗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有3018人接续了医保关系。全市医保基金继续保持收支平衡、
略有结余。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2.17亿元,比上年增加5219.1万元,增长31.7%,收缴
率98.81%。其中,企业收缴1.06亿元,比上年增加2648.1万元,增长33.43%,收缴率
98%。机关事业单位收缴1.11亿元,比上年增加2571万元,增长30.09%,收缴率99.6%。
支出1.84亿元(企业85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9892.6万元),比上年增支4635.4万
元(企业21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2474.7万元) ,增长33.57%(企业33.82%,机关事
业单位33.36%)。当期结余3240.8万元(企业20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1222.2万元),
其中统筹基金结余953.8万元(企业9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44.5万元)。

【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参保24.26万人,参保率98.51%,收缴生育保险
费1587万元, 收缴率97%,比上年增长3.2%。为3342名企业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1095
万元, 当期结余492万元, 滚存结余1135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21.06万人, 参保率
92.75%,收缴工伤保险费988万元,收缴率96%。比上年7~12月增加571万元(2001年
7月1日工伤保险正式启动)。认定工伤事故1035起,进行伤残鉴定294人。112人享受
了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93万元,当年结余595万元,累计结余1042万元。
(宋厚振)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02年9月20日,威海市编制委员会以威编〔2002〕37号文件
批准设立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在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文登、荣成、乳山三市设立六个管理部,负责各自区域内住房
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发放和资金管理工作,全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10
月份,在原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了新的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
逐个市区进行了审计、移交,至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改革工作基本
完成。
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 2002年1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
政府研究同意,将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由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提高到8%。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争取社会各
界对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采取逐户排查的方法,摸清了全市征缴
基本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针对不同情况,进一步强化征缴措施。至年底,全
市有18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69%,当年公积金归集额
达到2.13亿元, 比上年增长53.44%; 累计归集额6.99亿元,增长48.8%;累计提取
6991万元,公积金归集余额6.3亿元。
贷款服务 一是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贷款期限从
10年延长到20年,方便了不同层次职工群众的购房需求。二是在确保防范风险的前提
下,重新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简化了贷款手续(详见《附录·威海市个人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并积极提供中介服务,降低服务费用。三是推行“政务公
示制”、“首问责任制”、“服务质量承诺制”,全面强化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服
务意识,把贷款审批时间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15天压缩到10天以内。全
年发放公积金贷款750户,贷款金额7568万元,比上年增加7000余万元,支持职工购、
建房5万多平方米。
(周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