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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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卫生监督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面担负起医疗卫生、
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建设项目卫生、学
校卫生、消毒卫生、放射卫生、海港卫生监督执法职责。调整和优化卫生监督执法运
行机制,实行“局所一致”,将卫生局的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直接由卫生监督所承担。
实行“综合执法”, 将需依法审批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所有事项,都由卫生监督所
以“卫生局”名义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日常监管。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区域化卫
生监督覆盖网络。

【卫生法制建设】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清理行政审批事项44项,取消、合并、转化
18项, 缩减率达39%。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统一受理审批,全年办结各种业务3389件。2002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6个窗口
中综合考核第一,被市行政审批中心评为“群众最满意窗口”单位。二是建立24小时
全天候举报查处体系, 将举报受理与日常监督有效结合,全年受理群众举报435起,
全部进行查处并建立档案。实行科学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各类档案9632份。制定“卫
生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培训卫生监督员1256人次,实施行政处罚112起,处罚206项
次,罚款11万余元,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对各类生
产销售经营业户5326人次进行了卫生法制培训, 在各类媒体发表卫生法制宣传稿件
132篇(次) ,与威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卫生监督质量日报》固定法制宣传
栏目, 每周1次,每次10分钟,对卫生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广泛的宣传。四是实行卫生
监督质量公示制度,在《威海日报》、《威海晚报》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示“卫
生质量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对132个企业的220余种健康相关产品进行了公示,
曝光了5个生产企业7种不合格产品。

【医疗卫生监督】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
内的500多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状况、 人员执业资质及医疗设施、管理、
相关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实行规范化、科学化档案管理,全年发
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9个, 建立完善医疗业户管理档案191份,办理医师执业档案
2736份,护士首次注册个人档案3099份,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诊疗行为。依据《医
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700多个各类美容院所进行全面排查监督,对120个
无医疗美容资质的生活美容院所予以责令整改, 进行行政处罚13个,罚款2万余元。
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各种性病广告的整顿规范,
对8个不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规定,超范围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依法进
行了查处,11个医疗机构违法发布的性病广告全部停播。全年取缔无证行医62起,实
施行政处罚26起,罚款10.99万元。

【食品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了食品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出动卫生监督员2万人
次, 监督车辆3500台次,监督业户4.5万户次,换发卫生许可证2.01万个,吊销卫生
许可证4个,实施行政处罚287户次,罚款25万余元,依法取缔街头、集贸市场食品商
贩230个, 抽检各类食品4316份,监督从业人员4.76万人。二是对全市68个桶(瓶)
装水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依法取缔了11个不符合卫生规范的企业,并通
过新闻媒体对桶装饮用水卫生质量进行了公示,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对全市3个冷饮食品、10个乳制品、5个啤酒生产企业开展了整顿规范,并指导其
实行HACCP管理(危险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取缔1个不符合卫生规范的冷饮食品生
产企业。四是对8个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26个批发总经销的企业进行了整顿和规范,
查处并没收不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的保健食品1230盒。五是开展了城区中小餐饮单位
整顿规范工作,对城区1100多个中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消毒状
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789条,取缔不合格餐饮单位27个。

【职业卫生监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展了对使用苯及
其化合物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的整治工作。全年举办职业病法制电视宣传9期,
发放《职业病防治手册》2200多册、各种宣传材料1.2万多份,制作宣传标语600余条,
制作宣传栏400多期,出动宣传车辆52次。全年培训职业卫生监督员320多人次。加大
职业病危害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全市职业病监督管理档案,建立职业卫生
监督管理档案165份, 对64个存在苯及其化合物职业危害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治理,
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 制作现场监督笔录15份,对4个无通风设施的生产企业责
令改正, 对2个苯及其化合物浓度超标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监
测, 对全市436个生产企业的2341个有害作业点进行了监测,合格率为67.28%。开展
职业健康监护,对市直部门1.35万名劳动者进行了健康查体,受检率86.93%。对3065
张尘肺片进行了阅诊,其中甲级片占39.38%。

【饮用水卫生监督】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25个集中式、自建水
厂的卫生许可状况进行了检查,合格率达到100%。抽检出厂水21份,合格率达到90.5
%,管网末梢水49份,合格率达到93.9%,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30种,合格率达到66.7
%。

【化妆品卫生监督】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43个商场、批发市场、专卖店、
美容院的141种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 内容包括化妆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
明书及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99%。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宾馆、洗浴、游泳、理
发美容等场所进行了基础卫生设施配置、消毒设施运转、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等方面的
监督检查,检查公共用品280件,合格率99%。查处违法经营30户(次)。

【消毒卫生监督】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对全市18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41个乡
镇级医疗机构进行了院内感染的监督监测工作, 采样1235份,合格率达82%,对全市
20个商家销售的11个品种的152份一次性消毒用品样本进行了抽查,合格率达94.74%。
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21个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办理了卫生许
可证。

【放射卫生监督】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
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开展了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对2个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8个射线装置
应用单位进行了预防性卫生监督,合格率达100%;对26个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进行
了防护监测, 合格率达100%;对162个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了防护监测,合格率达
98%;对全市54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学校卫生监督】 依据《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
规, 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156个学校食堂、99个学校商店进行了监督,查处学校
及周边食品卫生违法经营摊点743户(次) ,销毁不合格食品2293袋(听)、散装食
品100多公斤。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分3次对全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工
作进行专项检查, 对697所学校的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55所学校的23处食品
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学校周边食品商贩892户(次) , 实施行政处罚67户
(次),取缔非法业户5户,罚款8000余元,没收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3338袋。
(张可友)
责任编辑 闫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