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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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岗
位5.2万个(次),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占90%,城镇登记失业率1.7%,
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小城镇就业促进
合作项目正式启动,为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加快城市化进程进行了积极探索。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职业资格鉴定范围进一步扩大,技工教育走出了三年徘徊
的局面,当年招生2335人。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普
遍建立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劳动报酬与岗位技能、劳动贡献紧密挂钩,统计范围内
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10%。 规范了企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制度,公布了劳动力市
场工资指导价位,审核兑现了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了对
拖欠工资的查处力度。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5.2万份,国有和县
以上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8%、89%、
59%和89%。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1065户24.3万人。集中查处了企业存在的“三不”
(不为职工办理招用备案手续、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和大批放长假职工劳动关系不理顺的问题,强化了劳动保障管理基础工作。劳动争议
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在先”,依法调解仲裁,全年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450起。

【劳动就业】坚持市场取向的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和劳动
者择业自主权, 大力培育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全市建有7个县级以上劳动
力市场和1个镇级劳动力市场, 大多数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形
成了覆盖全市、连接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全市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劳动力市场
提供就业岗位5.2万个(次) ,到劳动力市场招工的单位3814个(次),进市场求职和洽
谈的人员17.22万人(次) ,达成就业意向的1.99万人,办理就业手续的1.49万人。当
年就业、再就业的人员中90%以上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自主择业。
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实行下岗失业登记、转业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失业救
济“一条龙”服务,推行空岗报告制度、即时就业服务制度、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制度
和网上招工求职, 提高了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选择了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2
3个专业(工种),免费开办再就业和创业培训班146期,培训失业职工5692人(次)。全
市在就业服务机构实行档案托管、 代理社会保险手续的自谋职业和自由职业人员达
1.47万人,其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8817人,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297人。
拓宽就业渠道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职工比上年增加2.1万人。 协调各有
关部门大力拓展社区就业和劳服企业就业,安置了一批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无
技术特长的就业困难人员, 中心市区街居经济组织就业人数达1.5万人,其中吸纳下
岗失业职工4500人。 全年需就业、再就业的3.5万名城镇劳动力,已找到工作岗位的
2.7万人, 其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为75%,失业职工再就业率45%,就业
局势较为稳定。
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小城镇就业促进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下发了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已经配套,城乡统筹就业的障碍被打破,
转移培训工作开始起步。科技、劳动保障、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全年培训农民
2.5万人次, 其中有转移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新转移到非农岗位的1.1万
人。

【职业技能开发】先后确认公布了23个职业培训基地、30个再就业培训基地,进一步
健全了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连续三年实施了“万人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劳动预备制
人员4067人、 在职职工3.2万人次。严格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
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技术岗位(工种)实行持证(职业资格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扩
大了职业资格鉴定范围,全年进行职业资格鉴定7309人(31个工种)。全市技师以上职
工789人、高级工2250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0人、327人,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
人4.58万人。 技工教育走出了三年徘徊的局面,当年招生2335人,比上年增长67%,
在校生5122人。

【工资分配管理】一是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
定工资分配水平。全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普遍建立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劳动报
酬与岗位技能、 劳动贡献紧密挂钩。二是规范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制度。6月份,公布
了14个行业的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降低劳动消耗、
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依据。三是完善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抽取企业样本
302户职工8万人,通过测算公布了248个工种(职位) 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
是继续做好企业经营者收入审核工作。对企业经营者收入加强了管理,市直企业经营
者工资收入连续四年实行“一薪(经营者年薪) 、三奖(利税大户奖、出口创汇奖、减
亏大户奖) ”,连续二年实行了“虚拟职位配股激励(按15%的虚拟职位配股,对尚未
改制的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市直审核的56户企业经营者的人均年薪收入为1.76
万元; 年内,获利税大户奖的10户,人均3.4万元;出口创汇奖1户,人均5万元;减
亏大户奖4户, 人均1万元;虚拟职位配股奖励5户,人均70万元。五是做好最低工资
保障和清欠工作。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70元。对拖欠工资的除随举报随
查处外,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政发〔2001〕50号),年内集中进行了检查,跟踪落实工作转入次年实施。

【劳动关系调整】一是从基础入手,推进劳动关系契约化。将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范
围由国有、集体企业向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扩展,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5.2万份。
全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为98%,镇办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为89%,
私营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为59%,外资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为89%。签订集体合同的企
业达到1065户,涉及职工24.3万人。二是抓突出隐患,推进劳动关系规范化。集中抓
了企业存在的“三不”问题和大批职工放长假劳动关系没有理顺的问题。先后三次组
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指导和督促, 全市“三不”问题涉及的职工2.53万人,200 1年
底,有8144人补办了招用手续,1.38万人补签了劳动合同,1.27万人补办了社会保险
手续。市直企业“有劳动无关系”涉及的8332人,有64%补办了招用备案手续,83%补
签了劳动合同,76%参加了社会保险,存在“三不”问题的单位由184个减少到29个。
为解决市直企业放长假人员的“有关系无劳动”问题,先后两次派出21个工作小组,
对市直58个企业放长假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个企业帮助研究解决的办
法。经过努力,市直原有的5400名放长假人员,有4900多人理顺了劳动关系、接续了
社会保险关系。三是强化执法,推进劳动关系法制化。劳动争议处理坚持“预防为主、
调解在先”的原则,依法调解仲裁,市及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接待处理职工咨询、
上访6556人次; 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50起,涉及职工815人,结案423起,结案率
94%。 开展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检查、民工流动情况检查、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检
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6次。 劳动年检审核企业
2375个,涉及职工29.45万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417个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下达责令
改正通知书325份,追缴养老保险费1838万元、失业保险费564万元。
(宋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