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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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83万件,审结1.88万件(含旧存),结
案率为103%。法院工作实现了审判流程管理、执行、人民法庭三项工作创全省一流的
目标。 环翠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 全市法院有1人被评为全国
“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4个单位和13名个人受到山东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表彰和记功奖励。

【刑事审判】年内,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190件1706人,审结1280件,判处犯罪分
子1832人。重点惩处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重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
分子, 共审结此类案件5721件,判处犯罪分子818人。同时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加强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共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挪用资金、侵占、诈骗、非
法吸储公众存款等案件85件,判处犯罪分子114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9万
元。

【经济审判】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177件,审结3280件(含旧存),结案标
的额16.74亿元。在经济审判工作中,重点加强了四类案件的审理:1.金融纠纷案件。
共审结一审借款案件588件,标的额8.3亿元。2.涉及流通领域的案件。共审结一审购
销合同纠纷案件139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65亿元,维护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和交
易秩序。3.涉及企业改革的案件。共审结企业破产、联营、租赁等纠纷案件55件,促
进了企业改革的深入开展。4.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236件,标的
额715万元。

【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26万件,审结1.22万件,化解和消除了大
量民间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除传统民事案件外,还审判处理了一批名誉权、姓名权等
纠纷案件,扩大了民事审判的范围,加大了维护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不断强化民
事审判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功能。 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66件,房屋买卖、租赁和房地
产开发、土地转让、商品房预售等案件428件。

【行政审判】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3件,其中城建行政案件44件,治安行政
案件20件, 土地行政案件18件,交通、卫生、民政等行政案件61件。审结136件,其
中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48件,撤销和变更26件,撤诉29件,驳回和移送13件,作其
他处理的20件。有效地支持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审查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行政案件386件,执结463件(含旧存),用
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

【审判监督】重点抓了两项工作:1.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审判质量考核体系。制定了审
判质量考核办法,把审判质量各项指标进行了量化,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形成了从市中级法院到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的考核网络,从制度上保证了审判质量的
稳步提高。2.大力强化了二审、再审监督,确保让确有冤情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市
中级法院审结二审案件1342件, 对263起案件进行了改判和发回重审;全市法院审结
再审案件244件, 对69起案件进行了改判和发回重审,纠正了执法中的偏差,维护了
司法公正。

【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核心,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执行工作步入了收结案平衡的良性循环轨道。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07万件,执结1.25
万件(含旧存),标的额11.7亿元。首先,建立了执行工作管理新机制。在市委及有关
部门的支持下,全市法院普遍成立了执行局,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全市法院实
现了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特别是把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纳入了
执行局的统一管理,改变了执行工作管理分散的状况,在机制上为解决“执行难”问
题奠定了基础。山东省高级法院充分肯定了威海市法院的做法,并召开了现场会予以
推广。其次,积极开展突击执行活动。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市规模的集中执行活动,集
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未执行案件进行突击清理,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健康
发展。第三,讲究执行艺术,力求执行实效。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的有机统一,既保证维护法律权威,又要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没有发生一起因
执行措施不当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问题。同时,开阔思
路,积极探索,全面推行了财产申报、公告执行、开庭执行、债权转股权、所有权转
租赁经营权等方法,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集中清理积案】 5~10月份,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在摸清底数的基
础上, 实行督办、催办和办案责任制度,对299起经批准延长和未经批准延长的超审
限案件进行了清理,到10月底,除99起因公告期未满、法医鉴定未完成等法定事由中
止审理外,全部清理完毕,有效解决了久拖不决的问题。

【法院改革】2000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法院改革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新
突破:1.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坚持以公开保公正。所
有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做到了公开审判,并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判决
理由和结果,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为确保公开审判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陪审制度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全面推行大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对诉讼和执行
案件的立案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统一排期,跟踪监督,
切实加强了从立案、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法院各部门实现了各司
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审判管理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3.
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通过考试考核、公平竞争,筛选出素质较高的法官
相对固定地担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 全市法院选出审判长、独任审判员120人。同
时,规范了审判长与院长、庭长及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落实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法官的事业心、责任感、审限观念、廉政意识
和学习业务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有了可靠保证。

【参与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综合治理】首先,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
司法保障和服务。健全完善了《关于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为
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措施。针对金融单位起诉的贷款案件较多的情况,组成专门
合议庭和执行组,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为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经济良性运行发挥了
重要作用。 其次,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全市法院接待人民来访1.9万人次,处
理人民来信1680件次,同时积极参加了“五长”(见《政治·市委·信访工作》)联合
接访活动。通过落实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信访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切实做到了事
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第三,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 召开宣判大会、新闻发布会13场次,以案讲法131场次,为有关部门开设法制
讲座23次,跟踪帮教监外执行人员192人次。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深入612
个企业和村庄,帮助完善合同1012份,指导解决纠纷824件,提出司法建议135条。同
时,深入60个企业和40个村庄开展了调查研究活动,对全市劳动争议状况进行了调查
摸底,提出了依法生产经营、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司法建议,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
实效性。

【法庭建设】2000年,全市法院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突破口,明确要
求法庭工作要争创全省一流。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加强对法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
法庭人员的素质上,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基础设施,使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明显提
高。全年人民法庭审结民事、经济案件1.11万件,占全市法院一审民事、经济结案总
数的70.2%。6月份,召开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了人民法庭工
作与建设的成绩与经验。 9月下旬,组成有市领导参加的考察团,对基层法院和人民
法庭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促进了基层建设
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邓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