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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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法制化】一是狠抓老年法规政策的落实。全年为老年人免除“两工” (积
累工、义务工)1500万元,免缴“三提”(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即乡
镇统筹费,是指用于该乡镇范围内的镇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
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 费用3580万元。二是大力加强地方性老年法规建
设。根据《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精神,重新制定了《威海市优
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区)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
达标标准,各市(区)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村(居)委会老龄工作达标标准,并以各级人民
政府的名义下发执行。

【兴建综合性老年公寓】 乳山市投资400万元改建的老年公寓于老人节正式开业;文
登市投资1200万元兴建的老年公寓主体工程竣工; 荣成市投资160万元将法院拍卖的
一所宾馆改建为老年公寓;市和环翠区合建的老年公寓前期资金基本到位,前期准备
工作已经完成。

【老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以江泽民总书记“重视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题词
和《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重点,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
老年人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重视老龄工作和敬老养老、老有所为
先进典型。在宣传形式上,坚持把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宣传领导与宣传
群众相结合,把新闻媒体宣传和本单位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和方式,收到很好的效果。
在宣传对象上,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敬老养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美
德教育、“爱心献老人”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助老工程;在老年人中广泛宣传老年法规
政策和老有所为典型,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调动了老年人继续
为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