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工作,各项工作都
有新进展。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的“三五”普法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进
一步提高。强化了对律师机构、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广泛开展
了“公证质量年”活动,公证质量明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机
构建设日趋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保持了较高的调处水平。 “148”法律服务专线软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维
护社会稳定的又一道防线。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工作的新路子,法学教育正在向高层次
发展。1999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被省委、 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称号。 全系统有1人被司法部授予
“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人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1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
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3人被省司法厅记二等功。
【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1999年,市司法局在
市广播电台开通了“空中148” 节目,在威海有线电视台开设了“警世钟”节目,在
威海图文电视台开设了“148” 法律服务热线,在《威海日报》开设了“人与法”等
普法宣传栏目。 全市所有的镇和50%的村建立了闭路电视普法宣传网,充分利用各种
新闻媒体和现代化宣传工具进行普法教育。6月份,市司法局创办了《威海法治通讯》,
进行综合普法宣传。威海市法律艺术团定期送法下乡,巡回演出,对人民群众进行生
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在全市1983个法律顾问单位落实了普法宣传责任制。开展了高标
准、高质量的“普法宣传一条街(路)”建设,农村和城市的覆盖面分别达到80%和50%。
继续开展大规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发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普法,
形成了全面推进的新格局。年内,市普法办举办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12期,
培训1051人,市和各市(区)普法办先后与土地、工商、统计等10多个部门联合举办各
类专业法培训班135期,培训1.6万人。同时,对全市9829名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年度普
法考试。科以上干部持普法考核证上岗率达96%。
【律师工作】1999年,全市律师工作,以鼓励律师机构向高层次、规模型发展为总的
工作思路,以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为重点,积极实施素质战略、上等级战略和优化组
合战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律师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高。1.制定了《关于鼓励律师机构向高层次、规模型发展的规定》,并认真
组织实施。律师机构发展到27家,出现了以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规范型)、凌云志律
师事务所(专家型)、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规模型)为代表的一批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发展到226人,比上年增长33%。2.先后制定了《关于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关于外地在威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律师培训
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办法》、《关于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
师会费收缴办法》、《关于严禁滥设分支机构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大要案报告制度
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而使律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了律师管理上的主观性、
随意性。3.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研究制定了国资所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山东威
海卫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同时,继续开展了律师机构上等级评选活动,加大了对违
法执业人员的查处力度。至年底,全市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并实现了“三个延伸”:
一是向高层次延伸,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涉及知识产权案件12件,标的额1000
多万元;二是向外延伸,办理涉外案件50多件,涉及标的额6000多万元;三是向农村
延伸, 为1600多家农民家庭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律师代理各类法律事务3.4万件,为
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
【公证工作】1999年,全市公证系统认真贯彻《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证系统广
泛开展公证质量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了“公证质量年”活动。1.加大宣传力度。
6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市7个公证处40多名公证员深入到市区、街头,广
泛宣传公证知识、公证的作用和意义,扩大公证影响。2. 强化规范化管理。对全市7
个公证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了
公证员错、假证责任赔偿追究制度,对错、假证人员进行查处。坚持司法公开,增强
了公证工作透明度。 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对全市各公证处1998~1999年3.3万份公
证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制定了整改措施。年内,
全市公证系统办理各类公证1.8万件,其中,国内公证1.5万件,涉外公证3565件,涉
及金额9.3亿元,比上年增长21%。
【法学教育】1999年,全市全面开展法学教育工作。成立了法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了对法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物资投入,设立了教学用房,增置了摄像机、
VCD、 大屏幕彩电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工作的新形式、新路子,
促进全市法学教育向高层次发展,在继续办好原有班次的基础上,开办了党政干部第
二学历大专班。11月份,派人赴南方,对广东、福建等地的法学教育工作进行了考察
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筹办了“专升本”班次。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
质量等措施,提高了辅导站的信誉,增强了吸引力,生源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全市
法学教育实现了“五个延伸”,即向基层、学校、部队、大中型企业、政法部门延伸。
年内,招收各类学员600多人,其中党政干部第二学历学员148人,毕业、结业专科、
本科学员81人, 有5人取得了律师资格。中华律师函授中心威海辅导站,被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
【基层工作】1.积极推进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改革。针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精简后的
实际,按照“两不四自” (不要编制、不要经费、自收自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我完善) 的要求,本着“立足乡镇、服务农村”的原则,加强法律服务所建设,促
使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至年底,合作、合伙制法律
服务所发展到35个,从业人员200余人,累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万多件,为当事人避
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2.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抓住村委会换届的机会,调
换基层人民调解员3000多名,一批懂法律政策、群众威信高、年富力强的人被充实到
调解队伍中,调解员队伍平均年龄由55岁下降到50岁。为提高广大调解员队伍的素质,
加大了培训力度,全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举办各类知识培训班215次,培训8000多人。
调解人员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调处疏导民间
纠纷, 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年内,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1.2
万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4件59人,促进了基层的社会稳定。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
教工作有了新突破。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公
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镇、村都层
层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完善了帮教网络。全市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
小组、 安置帮教办公室7个,安置帮教工作站78个,安置帮教小组2500多个,帮教工
作人员5000多人。至年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为96%。
【“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1999年,全面加强“148”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至年
底,全市开通“148”专线电话70部,设立“148”值班室95间,专用微机55台,值班
人员200多人。市和各市(区)“148”指挥中心全部配备了广播录音和传真设备。为便
于人民群众拨打“148”,由原来各市(区) 单设号码统一更改为“98090148”。在运
作形式上,经过积极探索实现了“五个延伸”:一是向“空中“延伸。市和各市(区)
先后在广播电台、 电视台开通了“空中148”专栏,通过空中电波和图文等形式把法
律送到千家万户。二是向“上”延伸。各“148”指挥中心普遍创办了《“148”信息
反馈》,并直接进入党委、政府的最高决策,为及时化解一些重大社会矛盾和纠纷,
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向“下”延伸。“148”指挥中心,普遍实行与系统内的法律
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及时受案,
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的法律服务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是向“外”延伸。与信访部门一起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一些重大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是向城乡集贸市场延伸。 开通了“流动148”法律服务专用车,为人民群众寻求法
律帮助提供了方便。年内,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线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5万件,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192件, 化解矛盾和纠纷7110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900件,减少
信访案件2.5万件,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
【法律援助工作】 3月19日,三市一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成立。至年底,全市成立法
律援助中心6个, 工作人员20名,其中,有编制人员13名,执业律师18名。各级援助
中心普遍建立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威海市法律援助试行
办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对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下发
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法律援助行为。年内,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机构
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13件, 解答法律咨询4630人次,减免收费41万元。市法律援助中
心与市残联、市老龄委、市妇联、市信访局等部门建立了协作关系,并与市残联制定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工作意见》,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
电话,向市区150名老年人颁发了法律援助服务卡。
(傅广木)
司法行政
视图
【概况】199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工作,各项工作都
有新进展。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的“三五”普法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进
一步提高。强化了对律师机构、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广泛开展
了“公证质量年”活动,公证质量明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机
构建设日趋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保持了较高的调处水平。 “148”法律服务专线软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维
护社会稳定的又一道防线。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工作的新路子,法学教育正在向高层次
发展。1999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被省委、 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称号。 全系统有1人被司法部授予
“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人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1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
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3人被省司法厅记二等功。
【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1999年,市司法局在
市广播电台开通了“空中148” 节目,在威海有线电视台开设了“警世钟”节目,在
威海图文电视台开设了“148” 法律服务热线,在《威海日报》开设了“人与法”等
普法宣传栏目。 全市所有的镇和50%的村建立了闭路电视普法宣传网,充分利用各种
新闻媒体和现代化宣传工具进行普法教育。6月份,市司法局创办了《威海法治通讯》,
进行综合普法宣传。威海市法律艺术团定期送法下乡,巡回演出,对人民群众进行生
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在全市1983个法律顾问单位落实了普法宣传责任制。开展了高标
准、高质量的“普法宣传一条街(路)”建设,农村和城市的覆盖面分别达到80%和50%。
继续开展大规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发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普法,
形成了全面推进的新格局。年内,市普法办举办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12期,
培训1051人,市和各市(区)普法办先后与土地、工商、统计等10多个部门联合举办各
类专业法培训班135期,培训1.6万人。同时,对全市9829名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年度普
法考试。科以上干部持普法考核证上岗率达96%。
【律师工作】1999年,全市律师工作,以鼓励律师机构向高层次、规模型发展为总的
工作思路,以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为重点,积极实施素质战略、上等级战略和优化组
合战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律师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高。1.制定了《关于鼓励律师机构向高层次、规模型发展的规定》,并认真
组织实施。律师机构发展到27家,出现了以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规范型)、凌云志律
师事务所(专家型)、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规模型)为代表的一批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发展到226人,比上年增长33%。2.先后制定了《关于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关于外地在威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律师培训
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办法》、《关于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
师会费收缴办法》、《关于严禁滥设分支机构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大要案报告制度
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而使律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了律师管理上的主观性、
随意性。3.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研究制定了国资所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山东威
海卫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同时,继续开展了律师机构上等级评选活动,加大了对违
法执业人员的查处力度。至年底,全市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并实现了“三个延伸”:
一是向高层次延伸,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涉及知识产权案件12件,标的额1000
多万元;二是向外延伸,办理涉外案件50多件,涉及标的额6000多万元;三是向农村
延伸, 为1600多家农民家庭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律师代理各类法律事务3.4万件,为
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
【公证工作】1999年,全市公证系统认真贯彻《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证系统广
泛开展公证质量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了“公证质量年”活动。1.加大宣传力度。
6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市7个公证处40多名公证员深入到市区、街头,广
泛宣传公证知识、公证的作用和意义,扩大公证影响。2. 强化规范化管理。对全市7
个公证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了
公证员错、假证责任赔偿追究制度,对错、假证人员进行查处。坚持司法公开,增强
了公证工作透明度。 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对全市各公证处1998~1999年3.3万份公
证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制定了整改措施。年内,
全市公证系统办理各类公证1.8万件,其中,国内公证1.5万件,涉外公证3565件,涉
及金额9.3亿元,比上年增长21%。
【法学教育】1999年,全市全面开展法学教育工作。成立了法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了对法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物资投入,设立了教学用房,增置了摄像机、
VCD、 大屏幕彩电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工作的新形式、新路子,
促进全市法学教育向高层次发展,在继续办好原有班次的基础上,开办了党政干部第
二学历大专班。11月份,派人赴南方,对广东、福建等地的法学教育工作进行了考察
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筹办了“专升本”班次。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
质量等措施,提高了辅导站的信誉,增强了吸引力,生源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全市
法学教育实现了“五个延伸”,即向基层、学校、部队、大中型企业、政法部门延伸。
年内,招收各类学员600多人,其中党政干部第二学历学员148人,毕业、结业专科、
本科学员81人, 有5人取得了律师资格。中华律师函授中心威海辅导站,被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
【基层工作】1.积极推进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改革。针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精简后的
实际,按照“两不四自” (不要编制、不要经费、自收自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我完善) 的要求,本着“立足乡镇、服务农村”的原则,加强法律服务所建设,促
使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至年底,合作、合伙制法律
服务所发展到35个,从业人员200余人,累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万多件,为当事人避
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2.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抓住村委会换届的机会,调
换基层人民调解员3000多名,一批懂法律政策、群众威信高、年富力强的人被充实到
调解队伍中,调解员队伍平均年龄由55岁下降到50岁。为提高广大调解员队伍的素质,
加大了培训力度,全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举办各类知识培训班215次,培训8000多人。
调解人员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调处疏导民间
纠纷, 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年内,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1.2
万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4件59人,促进了基层的社会稳定。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
教工作有了新突破。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公
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镇、村都层
层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完善了帮教网络。全市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
小组、 安置帮教办公室7个,安置帮教工作站78个,安置帮教小组2500多个,帮教工
作人员5000多人。至年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为96%。
【“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1999年,全面加强“148”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至年
底,全市开通“148”专线电话70部,设立“148”值班室95间,专用微机55台,值班
人员200多人。市和各市(区)“148”指挥中心全部配备了广播录音和传真设备。为便
于人民群众拨打“148”,由原来各市(区) 单设号码统一更改为“98090148”。在运
作形式上,经过积极探索实现了“五个延伸”:一是向“空中“延伸。市和各市(区)
先后在广播电台、 电视台开通了“空中148”专栏,通过空中电波和图文等形式把法
律送到千家万户。二是向“上”延伸。各“148”指挥中心普遍创办了《“148”信息
反馈》,并直接进入党委、政府的最高决策,为及时化解一些重大社会矛盾和纠纷,
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向“下”延伸。“148”指挥中心,普遍实行与系统内的法律
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及时受案,
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的法律服务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是向“外”延伸。与信访部门一起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一些重大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是向城乡集贸市场延伸。 开通了“流动148”法律服务专用车,为人民群众寻求法
律帮助提供了方便。年内,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线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5万件,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192件, 化解矛盾和纠纷7110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900件,减少
信访案件2.5万件,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
【法律援助工作】 3月19日,三市一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成立。至年底,全市成立法
律援助中心6个, 工作人员20名,其中,有编制人员13名,执业律师18名。各级援助
中心普遍建立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威海市法律援助试行
办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对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下发
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法律援助行为。年内,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机构
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13件, 解答法律咨询4630人次,减免收费41万元。市法律援助中
心与市残联、市老龄委、市妇联、市信访局等部门建立了协作关系,并与市残联制定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工作意见》,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
电话,向市区150名老年人颁发了法律援助服务卡。
(傅广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