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市人民法院忠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受理各类案件7.13万件,办结7.69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5.6%和16.9%。其中,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6926件,办结7354件(含旧存),分别增长11.6%、24.3%。
【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92万件,标的额103.9亿元。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审结一审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5608件,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341件,依法处置22家“僵尸”企业,重整成功企业13家,4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化解不良资产4.2亿元,切断担保圈3.4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6.87公顷,审判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113件,审结涉外、涉中国港澳台案件77件,办理司法协助62件。
【服务平安威海建设】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威海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33件,判处罪犯3830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恶案件全部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6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3人,判处罚金1717万元,对3人没收个人财产,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8条,依法追究保护伞人员刑事责任2名。一审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89件,涉毒品犯罪案件148件,醉酒危险驾驶等案件1817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1件42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特赦参加过对外作战等服刑罪犯55名。
12月27日,全市法院对 9 起 110 人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服务精致城市建设】 制定服务措施13条,审结一审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案件2756件。通过调判结合方式妥善解决21个闲置项目纠纷265件,采取破产重整等手段推动盘活“半拉子”工程8个,停工4年的某工程完成房屋交付1100余户。支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审结一审环境污染、非法占地、非法捕捞等案件24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判决被告承担环境资源修复费用1008万元。
【民营经济发展保障】 制定服务保障措施22条,发布“企业经营法律知识100条”,与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审结一审案件1.39万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出台在执行程序中保护民营经济意见7条,审慎采取保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为100余家履行生效裁判的企业修复信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鼓励支持市场交易行为,3件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一审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44件,追究刑事责任119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制定民间借贷案件裁判指引,严格把握借贷利息标准,审结一审案件3981件。建立金融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一审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等案件4203件,追回不良债权7亿元。
【群众合法权益维护】 构建新型诉讼、解纷和便民机制,两级法院全面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一站通办”立案、保全、调解、申诉信访等各类事项。全面推行网上立案,除刑事公诉案件外,各类案件均可在网上立案、缴费、阅卷、申请保函,网上立案率达100%。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与劳动、保险、医疗等53家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对接,邀请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纠纷4406件,威海市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将办案变成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过程,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78万件,调解撤诉率59.2%,经过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收案比上年下降24.2%。高度关注民生诉求,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行政争议妥善解决】 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9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04件,其中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的53件,促成双方和解后原告撤诉120件。建立区、市两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等担任和解员组织和解,化解行政争议36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4%;推行基层法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审结跨区划行政案件50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执行难基本解决】 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8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4.5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7.4%。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暖心冬日”等涉民生、涉金融、涉民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11次,拘传拘留451人,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3人,查询房产、车辆517万次,冻结款项7.2亿元,网拍变现2.9亿元,追回“血汗钱”、抚养费等1809万元。持续强化联动惩戒,限制高消费1.16万人次,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2884个。加大救助力度,建立执行保险救助机制,向221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款367万元。
【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 坚持监督和放权相结合,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重点办理群体性、疑难复杂等4类案件,院庭长办案占全部案件的40.3%。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二审拟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一律报专业法官会议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把关,改判、发回重审率比上年下降2.9个百分点。拘留、罚款、延长审限等事项一律层报本院院长审批,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减少90%。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压缩非审判业务机构,遴选增补员额法官20名,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法院建设】 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担当作为”警示教育,对基层法院开展明察暗访、审务督察,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9期305人次,组织民商事法律适用、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应用等专题培训470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集体4个、个人19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刘美玲被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届十大“齐鲁最美法官”。
(周芳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