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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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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年,威海市及各区市均成立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召开威海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制定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联络员工作联系等制度,印发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点等文件。制定《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和《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主要工作指标》。组建由67名专家组成的威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咨询专家库。威海市司法局、威海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部门制定《落实“六治融合”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市域治理法治领域相关工作。开展数字法治、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环境等调查研究,配合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开展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印发活动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建立示范创建长效工作机制。

2月27日 , 中共威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市司法局举行 威海市司法局提供

【行政立法工作】 制定威海市2019年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强化精致城市、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制度供给。建立行政立法联系点制度,选择22个基层单位为行政立法固定联系点。依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咨询专家库,组建行政立法专家咨询队伍,收到论证咨询意见20余条。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工作;对2019年度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进行翻译审定,完成2018年威海市出台的2部地方性法规、2部政府规章和6件重要政策文件约6万字的翻译、审定、汇编和印刷工作。2019年,提出地方性法规案2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5件,出台政府规章3件。

【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威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审核主体和审核程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稿9件,审查市委、市政府涉法性文件草稿75件,提出审查意见356条。对威海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90件,保留750件,修改21件,废止146件,宣布失效73件,破解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制度障碍。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备案登记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74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 应用网上管理系统,收到272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送审的合同4597件,比上年增长25.3%。其中,通过审查4501件,退查96件,完成合同备案2226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报告468份。合同总金额超过78亿元。办理威海市政府合同批办件10件,提出修改意见112条,审查土地回收合同39件,涉及金额达57.89亿元。

【行政执法监督】 威海市各级执法部门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和审核流程图,配备专(兼)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425人,审核各类重大执法案件3100余件。全市各级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威海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运行,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网上留痕。依托威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4万余条,实现“三统一”(统一公示平台、统一公示范围、统一公示标准)模式。审核确认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266个,全市清理不符合条件行政执法人员近4000名,对符合持证条件的4271人进行资格认证。荣成市被确定为告知承诺制试点市,在2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各类威海市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43项,对市直执法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备案审查5000余项。

【行政复议应诉】 2019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0件,新收行政应诉案件529件。其中,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1件,新收行政应诉案件114件。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78件,按时办结率100%;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审结391件,其中市本级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98%。威海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51.7%,比上年上升15.6个百分点。威海市司法局联合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威海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制定《威海市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实施意见》和《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工作程序规定》,明确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工作流程、配套机制等,涵盖5个原则、6项制度、7类案件、8个流程,从政府法律顾问团和驻威海高校中遴选专家、律师35名,建立和解主持人名册,并完善薪酬规定。化解行政争议42件,化解纠纷数量占同期行政案件受理总数的25%。制定“百人旁听庭审”培训计划,开展出庭、旁听、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全市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11次,观摩人数达800余人次。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汇编》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3000册,发放至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