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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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年,威海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民政厅相继在威海市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全省儿童福利工作推进会,推广威海市经验。殡葬改革经验入选民政部全国36个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威海市获批2020年度全省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市,是全省3个地级市之一。荣成市获批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市。威海市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园党建工作经验被评为全国基层社会组织党建优秀创新案例。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获批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荣成市敬老院整合工作被评为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实践案例。在省民政厅对16地市的综合评估中,威海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市委、市政府的考核中,市民政局连续5年获评优秀单位。
(史明辉)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印发《威海市民政局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从15个方面明确重点、压实责任。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写《农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样本,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在全市农村逐村编印。与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城市社区服务大厅建设运行规范》《威海市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运行规范》,将城市社区28项、村21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基础目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印发《威海市信用“进社区”工作推进方案》《威海市“海贝分”(社区)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稳妥推进信用进社区工作。开展幸福社区、最美社区工作者、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推荐活动。
(刘朋日)
 
【社会救助】 自2019年10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城乡低保比例达1.3∶1以内;将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900元和620元,城乡集中护理标准按照自理程度分别为每人每年10990元、5495元和3297元。全市城乡低保保障1.09万户1.52万人,发放保障资金615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1053户1442人,发放保障资金924.7万元;农村低保保障9858户1.37万人,发放保障资金5229.4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08万人,发放保障资金9430.2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83人,发放保障资金21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06万人,发放保障资金9217.2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学生235人,发放教育救助资金39.7万元。临时救助人次542人次,救助资金114.8万元。
(毕 巍)

【养老服务】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养老领域问题整改。全市养老机构基础达标率100%。将全市农村幸福院的排查情况录入山东养老信息平台,并对其进行分类整改,修缮房屋58处。改造升级农村幸福院为老年食堂31处,改造升级为村级养老机构6处。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全市三星级养老机构达31家,其中5星级以上机构5家。探索积分养老新模式,“12349”积分中心办理积分养老服务卡5269张,对接异业联盟单位12家,举办各类积分活动138场、参与群众5000余人次,活动积分累计29.98万分,兑换各类积分5.4万分。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增加养老床位2446张,护理型床位1126张。举办全国旅居养老合作洽谈会暨第4届G100中国旅居养老合作会议,国内大中型养老机构200余家近400人参会。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和城乡食堂建设,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处,累计服务社区老年人6万余人次。推进全市307处日间照料中心规范运营。以环翠区为试点,建设社区食堂10处。结合乡村振兴,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助餐点40处。落实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印发《威海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全市607处老旧小区中265处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占比43%。
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落实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和老人关爱服务。及时足额为全市8726名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77.60万元。委托“12349”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对全市199名留守老年人进行定期电话回访、关爱。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246名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在威海市慈善总会设立1000万元的威高集团情系老兵关爱老党员慈善基金,为200余名服务对象提供每人每月1000元的机构住养服务或每人每月450元的居家助餐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东西部协作扶贫养老护理员培训、依托培训学校培训等方式,培训1120人。9月,威海市获得山东省第3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三等奖。

10月,社区老年人在社区食堂就餐 威海市民政局提供

(曲桂贤)

【社会组织管理】 2019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至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151家,其中社会团体6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34家、基金会7家。威海市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园获批国家、省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苑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在全国两新组织“唱响初心”活动中获得特等奖。推进“市—区市—街道(镇)—社区”4级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16处,总数24处,在全省率先实现街道级全覆盖;建成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示范点8处,总数10处;建成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室72处,总数194处,覆盖80%的城市社区,带动公益类社会组织集群发展。开展公益创投,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关爱儿童等领域开展社会服务,对50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给予181万元资金扶持。聘请省级第三方团队,对扶持项目给予“陪伴式”全程督导,激发社会组织服务热情,提高其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责令全市115家社会组织整改,注销62家、撤销14家,对6家拒不落实整改的社会组织列入曝光台;依法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2个。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编制收费清单向社会公示。全市168个行业协会商会应收取会费1838.97万元,实际收取1221.4万元,减免617.57万元。威海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民政系统2人受到先进个人表彰。
(柳 琳)

【社会事务】 殡葬改革 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殡葬改革经验入选民政部36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全市先后投入资金7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18—2035)》,近期(2018—2025)全市公益性公墓数量由4012处规划为2152处,远期(2026—2035)减至230处。印发《关于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由5项增加至8项,覆盖范围由特定人群扩至所有户籍人员及驻威海部队、外来务工等人员,居民跨区市火化遗体由原来的户籍地报销改为殡仪馆直接免除。全年全市火化遗体2.49万具,火化率100%;为2.21万具遗体免除殡葬服务费2496.14万元,为809具节地生态葬遗体发放补贴79.28万元。
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完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威海市入选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活动全国4个试点之一,全省儿童福利工作推进会在荣成市召开,推广威海市经验。全市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5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待遇予以保障。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2019年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至650元,为12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82.8万元。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队伍建设,对市、区市、镇(街道)、村(居)4级儿童福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现困境儿童关爱保障队伍培训全覆盖。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配备救助车辆,增强基层救助能力。开展“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接待热心市民和爱心人士7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全年为59名流浪乞讨人员寻找到亲属,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045人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全市婚姻登记机构实现场所建设规范化、服务设施信息化、服务内容拓展化,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4月1日,将涉外、涉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及海外华侨婚姻登记权限由市级调整至县级,并在新闻媒体上提前进行公告。2019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1.42万对,离婚登记6332对,补领结婚登记5208对,涉外登记127对,登记合格率100%。
(梁锦江)

【区划地名】 2019年,命名市区道路32条,对4条道路的起止点进行调整,注销道路1条;命名住宅小区38个,对3个住宅小区进行范围调整,对1个住宅小区进行更名。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与烟台市民政局签订《2019年度两市共创平安边界协议书》,指导两区两市签订《行政区域界限管理责任书》。对环翠—牟平线、文登—牟平线和文登—荣成线3条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全面完成威海市第2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全市地名普查档案归档862卷(其中业务类770卷,成果类档案52卷,其他类档案40卷),成果图38幅。
(王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