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威海市有证券、期货机构22家,其中证券分公司1家,证券、期货营业部31家。至年底,实现证券交易额4699.93亿元,全市有证券从业人员(不含证券经纪人)400余人。
(窦永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前身是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2011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15年9月,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主要负责管理中泰证券威海市的证券营业部,并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等业务。公司下设6个部门,并在威海市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荣成市石岛管理区设立证券网点8家。2019年年底,公司有员工135人,投资者开户人数逾16万户,托管客户资产120亿元,全年实现证券交易(A股+基金)1982亿元,为辖区企业实现融资20余亿元,上缴税金980万元。
(王 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山街营业部】 营业部始终遵循“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坚持“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品牌,多次被山东省证券业协会评选为优秀证券营业部。营业部代理沪深A股、B股、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权证、债券及回购、三板确权等交易品种,采用自助委托、驻留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交易手段。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多元化融资组合产品,实现速度快、期限灵活的融资服务。营业部凭借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平台,为客户提供场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金融服务,开展直播形式的投资者咨询业务。2019年,投资者开户人数增加3244户,全年实现交易量694.61亿元。
(李 璨)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威海营业部】 2019年11月,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威海营业部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威海营业部。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承销与保荐等业务。2019年年底,营业部有员工15人,完成交易总额(A股+基金)270余亿元。
(梁 琰)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威海文化东路营业部】 中信万通证券威海青岛北路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09年8月,2014年4月15日更名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威海青岛北路证券营业部。2016年5月,营业部迁址至威海市文化东路-33-8号,更名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威海文化东路营业部,有员工28人。营业部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介业务等。2019年,营业部沪深A股、基金交易总额347亿元,营业收入588万元,上缴税金175.21万元,客户总数2.15万户。
(王彤彤)
编辑 李传强
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小知识
金融企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金融机构或组织除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申请办理业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一般工商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一些投资管理、财富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等机构, 打着养老项目、消费返利、教育培训、股权投资等旗号,虚构项目、借钱放贷、以钱炒钱,行非法吸收资金之实。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便关门停业、携款“跑路”,参与人往往损失惨重,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由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 “保本高收益”“低 投入高收益”是忽悠,售后“返租、返利、返本”是噱头,“借债投资”是幻想;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高利息伴随高风险,你贪人家的利息,人家图你的本金。凡是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投资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
按当前法律规定,投资类公司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注册时无门槛、无实缴注册资本要求。投资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只需根据自身意向,列出投资范围,由登记注册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审核后,即可注册。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许可,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一旦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则由相关部门分别依法进行处置。
防范消费返利式非法集资,小心高收益建在泡沫上
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 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 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购物返利形式的非法集资宣传全新的发展理念迷惑群众。很多该类公司向公众宣传“消费就是赚钱,花钱就是赚钱”的理念,宣称这是一种全新的消费投资方式,误导大家相信这种投资模式可以取得高额回报。获利平台向加盟商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商家投资加盟该平台, 平台靠加盟费、广告费获得大量投资款。同时,以高出商品价格的3~5倍销售给会员,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全额返还。默许或鼓励虚假交易。为了追求投资收益,误导或默许消费者和加盟商家刷空单,实际并未有购买商品的真实交易。
利用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平台无实体经济作为收益支撑,返利资金不是来源于经营本身,而是要求会员引诱他人继续发展其他人加入,在邀请和被邀请者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和消费金额作为上线人员计酬依据。整个群体结构呈金字塔型的传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