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市物价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着力推动清费减负,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持续优化价格公共服务,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18年,威海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比上年上涨2.4%,涨幅比上年扩大0.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除1月、2月受春节假期影响,CPI分别上涨1.1%和1.2%涨幅较大,3月、11月受天气和节日假期影响因素减少,CPI分别下降1.0%和1.1%外,其余8个月基本围绕“涨跌临界点100”窄幅波动,高低只相差0.5个百分点。从同比看,除1月、2月受春节错月影响CPI波动较大外,其余月份CPI基本呈现平稳上涨,窄幅震荡走势。
从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看,居住类价格累计比上年上涨3.4%,对CPI上涨影响最大,影响程度为30.2%;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1%,影响程度为25.4%;衣着类价格上涨3.7%,影响程度为14.0%,住、食、衣价格上涨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最主要的三方面因素。其他五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1.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2.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0.1%。
【依法治价】 结合新修订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威海市市级、县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明确界定市级、县级政府定价权限。对建局以来的部门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累计清理文件125个,确保现行价格政策规范合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规定,为依法治价提供强力支撑。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价格法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全省优秀组织奖,一等奖获奖人数创全省地级市之首,物价干部的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企业用能成本降低】 落实全省电价改革方案,先后4次调整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小时累计降低7.52分,全部实现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加上取消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热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全年减轻工商业用电负担2.78亿元。向省物价局争取荣成八河水库海水淡化项目优惠电价政策,每年可减轻电费负担97万元。落实全省上网电价调整方案,地方公用机组全部降至燃煤标杆电价。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出台《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办法》,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开展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应急保障工作,适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避免大规模排队抢购现象。适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动态平衡供用双方利益。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评估工作。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开14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严格实施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备案告知等制度,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医疗项目监管。针对制约威海市医疗企业创新发展的价格瓶颈问题,落实有利价格政策,每年可为威高集团增加销售收入5000多万元。
【民生价格政策理顺】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政策。对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全面落实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确定市区房产交付后配套和绿化未达标的收费方式以及空置物业收费等政策。有序降低国有景区门票,自10月1日起,刘公岛景点门票价格由107元降至99元。
【涉企收费监管】 实施涉进出口环节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适时动态调整。认真落实上级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年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通过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发放“明白纸”以及开展排查、专项检查、专项督导等方式,规范转供电单位电费收取方式,确保各转供电单位将国家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价费专项检查】 组织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检查水暖气企业28个,对3家市级电信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并随机抽查电信网点84个,对6所学校供暖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制定印发《2018年涉企收费检查方案》,重点对住建系统和商业银行领域的18家单位进行检查。部署开展中介服务行业收费检查,对抽取的8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殡葬服务收费、停车收费、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以及电力专项检查,立案5件,收缴罚没款110多万元。
【市场价格监管】 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为重点,制定节日期间价格监管方案,突出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供暖和天然气、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5方面,通过政策宣传、提醒约谈及集中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措施,开展市场价格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巡查经营单位400余家。对大型商超和旅游景点等烟酒专柜进行实地巡查,组织开展房地产价格巡查,联合旅游、工商等部门对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公平竞争审查】 研究出台威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细则,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典型案例,为相关单位提供政策指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市政府文件清理内容,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完成地级威海市建立以来至2017年以前出台的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督促78个市直单位完成存量政策清理,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威海市营商环境。
【价格“放管服”改革】 全面梳理证明盖章类事项和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价格领域“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方便群众办事。坚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取消2项行政权力。建立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台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顺利通过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和省政府“一次办好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组对威海市相关价格工作督查。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落实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价格政策,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有3批54个项目通过省里审核享受谷时段奖励电量,为环保攻坚提供有力政策支撑。配合省物价局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
【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完成2017年常规调查品种成本及收益情况等8个农本调查任务,强化成本数据分析运用,为上级决策服务。对市区出租车、刘公岛景区、热电集团等进行成本监审,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先后对港华、北燃管道天然气成本和公共管网供水及污水处理成本实施定期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1.8亿多元。
【威海特色价格指数编制】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营原则,指导荣成市开展“荣成海鲜·海带价格指数”编制工作。8月15日,顺利通过省级专家评审。10月17日,在省价格指数发布平台正式运行,成为威海市首支在线运行的地方产品价格指数,同时也是山东价格指数体系中第一支海鲜系列产品价格指数。
【涉税价格认定】 印发《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操作细则》,为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供技术保障。2018年,办理涉案涉纪价格认定案件56件,标的额1.25亿元。积极推动乳山市、文登区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试点工作。
【价格信息服务】 全市设置146个价格监测点,及时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上报,全年上报、审核各类常规监测报表600余份。通过新闻媒介每日发布市区100余种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每周编发工农产品和生活用品等主要商品市场价格情况,公布27种水产品价格和生猪、玉米价格。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极端天气对商品价格影响,实施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开展“价比三家”活动,不断提升价格影响力。
【价格举报查处】 实现“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与“12345”政务热线的并联运行,认真执行举报程序规定,价格举报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全年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咨询107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通知要求,10月,威海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2018年10月份登记在册的7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0多万元,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林晓飞 兰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