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讲政治】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讲政治、讲大局放在首位,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结合起来,先后召开20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形成《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等决议决定,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增强政治自觉,带头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先后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通知、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作出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按照市委“六位一体”监督考核要求,组织对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和南海新区进行集中督导,实地视察50多个重点产业项目、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情况,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有力地促进工作开展。创建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是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威海市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围绕促进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从规划布局完善、服务环境优化、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区域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强化政治责任,持续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加强阵地建设管理,提升宣传引导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凝心聚力、加油鼓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坚决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分2批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干部150名,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开展培训,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围绕推动全市重点工作及人大制度实践创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研,形成30多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发挥积极作用;出台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评议办法,建立起20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流程,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地方立法】 坚持以立法引领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威海市立法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有关做法在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进行典型交流,并在全国人大立法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介绍。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与管理,组织对《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排污口设置、亲海活动等实践举措上升为法规规范,明确界定海岸带范围和部门管理职责,为科学用海、生态护海提供了法治保障,这也是全国设区市中率先推出的海岸带保护专项法规。为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市委的领导下,主持起草《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等10类行为予以规范,规定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措施,建立起不文明行为多元化处置机制,做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作为海洋大市,海上安全保障意义重大,及时对制定《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初审了《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审议意见。
统筹推进立法工作 立法项目选择上,围绕市委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发展需要、社会关注、急需先立”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筛选出14件列入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科学性。立法起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及时了解督促起草进度,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格局。法规草案审议阶段,发挥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和常委会集中审议的职能作用,对重大问题或争议较大的条款专题研究、集中修改,有效保障地方性法规的审议质量。
健全开门立法机制 统筹整合立法资源,加强立法咨询委员会和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委托26名立法咨询委员和2家立法服务基地的专家学者,深度参与每部法规的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坚持立法为民、问计于民,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增补16个基层单位作为第二批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30个,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符合实际。同时,每部法规草案都通过主流媒体和人大网站及时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反映民意。在《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过程中,坚持多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大讨论、发放问卷专项调查、市民网络投票和实地调研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征集意见,为条例制定和实施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重点监督】 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找准履职结合点、着力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树亮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依法理财治税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力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领先发展。听取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要求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力度,不断提升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首次启动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两次作出关于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注重发挥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审查监督实效。为深入推进海洋强市建设,组织对全市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要求进一步突出规划引领,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行业监管,推动现代海洋牧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眼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把金融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监督议题,派出专门考察组,到浙江省温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威海市实际提出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对策措施,市政府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改进意见,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组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领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生态是威海市最宝贵的财富、最靓丽的品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以“关注河流生态、保护绿水青山”为主题,持续开展威海环保世纪行活动,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群众信访反映突出的环保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和“回头看”检查。形成的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推动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取得较好成效。组织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深度调研,督促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协调共治的工作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开工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围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服务发展能力,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视察,针对校企合作不够紧密、实训水平还不够高、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助推威海市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提升内涵、办出特色等方面下功夫、上水平。围绕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组织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水利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抢抓机遇,加快谋划和推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破除制约城市发展瓶颈,使之成为拉动威海市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引擎。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同时,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0件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着力推进法治威海建设 把推动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作为着力点,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组织对“两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强调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司法队伍建设,切实促进审判检察职能优化、办案质量提升。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对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等21部法律法规进行检查、调研,对“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和工作落实。特别是上年全国“两会”前夕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常委会直接检查与委托区市人大检查相结合,以中小微企业和化工、矿山等高危企业为重点,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广度、深度和成效较往年都有大幅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规章事前审查机制,依法做好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和对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工作,接收报备和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代表工作】 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履职基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和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分批次组织驻威海市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轮训和专题学习,指导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扎实推进“双联”工作,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机制,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渠道,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专题活动300多人次,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创新活动载体,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不忘初心、履职有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激发履职热情。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出台《威海市人大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总结推广基层代表工作站试点经验,推动代表联系选民常态化、长效化。全市已建成代表工作站56个,接待群众1000多人次。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 总结试点经验,指导区市和镇两级870多名人大代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有效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职行为的监督,保障和扩大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代表各项履职活动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建议督办机制 主动搞好对接协调,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着力增强办理实效,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邀请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促使一些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批民生实事得到及时落实。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提出的8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人大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于云龙)
编辑 闫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