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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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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威海市委编制办公室围绕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党政机构改革 8月,提请成立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20名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聚焦市县机构改革重点任务,征集市级领导、区市(开发区)党政负责人、市直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一把手”意见建议700余条。研究提出市级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并与省委机构改革工作专班反复沟通完善,按时按程序提报研究后报省委审批,12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威海市机构改革方案》。12月23日,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级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提请市委办公室印发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关于制定市直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夯实改革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市直部门机构改革主要任务和具体步骤,建立改革调度台账,推动改革有序实施。指导区市开展改革调研,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于12月24日集中报省委审批。提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鲁厅字〔2018〕33号文件做好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12月27日印发各区市(开发区),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积极争取省委编制办公室将环翠区张村镇纳入省新一轮经济发达镇改革范围,指导荣成市成山镇、环翠区张村镇制定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时报省政府审批。
环保体制改革 会同环保部门研究制定《威海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出台《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理顺工作职责,明确职责边界,优化机构设置,调整各区市(开发区)环保机构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设立环境监控、生态环境督查指挥等机构,为环境执法支队、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等核编、增编49名。
威海南海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印发《中共威海市委南海新区工作委员会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明确威海南海新区在党的领导、建设、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配置,实行“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威海南海新区党工委、管委综合设置10个职能机构,设立4个产业服务中心,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放管服改革】 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削减 年内,两批次提请市政府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87项,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56项、下放3项、整合减少37项,包括取消“外国(地区)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等18项行政许可事项,市级审批事项已累计压减56%。对外公布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梳理事项情况,推动实现同一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站式办结”,切实为企业群众增便利。5月,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保留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47项,一并公布关联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对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
“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5月,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首批划转26个部门196项行政权力事项。8月,在市、区市级及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部署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9月,研究拟定《威海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经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复,确定将142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划转比例50.7%。统筹推进区市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由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151项。至12月29日,市、区市、市属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部挂牌运行。配合有关部门,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方式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一次办好”改革 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威海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行咨询导办贴心帮办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积极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暨“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规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事项梳理和“三同一”工作,7月,公布《威海市市级“一次办好”事项实施清单》,确定市级“一次办好”事项2079项。积极争取省职能办公室将威海市列入全程代办服务试点市,提请市编委批复设立市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贴心帮办、全程代办服务。

【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牵头制定《2018年威海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确定4类16个具体改革任务,明确改革路径、责任部门,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清单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在2017年全市21家公立医院和2家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2018年4月,会同组织、卫生计生、财政等8个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威海市实行法人治理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威海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威海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保障监事会(监事)履行职责工作规定(试行)》等配套文件,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组织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直向35家A级事业单位颁发荣誉奖牌,兑现经费补助64.5万元,对C级事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举办单位督导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与市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社会信用评价挂钩,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机构编制管理】 中心工作机构编制支持 调整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教育工委、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机构管理体制,设立威海一中新校区,强化统计普查工作的编制配备;围绕医疗卫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民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整加强网络安全及保卫机构,提升信访稳定、基层卫生事业编制支持力度。2018年市级通过调增、核定、调剂等多种形式,累计调整行政编制、事业编制397名,支持重大工作、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发展。在省编制办公室批复威海市2018年用编进人计划2271名的基础上,8月,省编制办公室追加用编进人计划520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急需人才。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复核、登记管理机关指导服务的责任分工,全市核准登记和授权管理的1400多家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开展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合格率达99%以上。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将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全部纳入抽查范围,按照2%的比例实地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履职行为。简化优化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可“零跑腿”的“不见面审批”,全市依法进行设立登记51家、变更登记266家、注销登记59家。完成省委编制办公室部署的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网站挂标工作任务。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根据2017年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对各区市(开发区)的重大改革推进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执行等进行全面评估,做到工作成绩考实考准、存在问题查清查深、后续整改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把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政策规定通过文件形式印发各部门。开展实地检查,严禁部门以项目审批、考核督查、评比表彰等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切实增强杜绝“条条干预”的自觉性。对市总工会、团市委等4家群团机关开展机构编制评估,选择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等10个部门的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跟踪问效,指导有关部门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管理。
(宋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