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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威海市有幼儿园317所,在园幼儿7.38万人;小学92所,在校生11.84万人;初中8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6所),在校生8.56万人;普通高中18所(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2.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8所,在校生1.94万人;高等院校11所,在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生8.8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生478人。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以上,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为100%,小学和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均为100%。

【教育综合改革】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市级统筹、县域共进原则,将重点转向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内涵发展上,强化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完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巩固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0%左右;强化区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的经费保障。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机制,印发《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特色高中培育计划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目标任务,重点加大特色高中培育力度,大力支持学校聘用校外专业人士开设特色课程、与高校联合育人、创建省级试点示范校等工作。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8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等4个方面的项目库建设。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创新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22项政策举措和目标任务。

【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中小学校建设,年内规划新建、改扩建的26所学校全部开工,新增学位9750个,其中列入解决“大班额”问题项目的5所学校全部竣工,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指标。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各区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省级评估。承办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现场推进会,威海市经验做法在全省予以推广。评选出第5批市级特色学校10所,总数达58所。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在东部滨海新城建成并投入使用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一中新校区),与中国航天十二研究院合作举办省内普通高中唯一获得冠名的“钱学森班”,合作建设“钱学森纪念馆”。在省教育厅2018年公布的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学生家长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评价中,威海市小学、初中、高中整体评价满意度分别为99.7%、99.4%和98%,位居全省前列。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8〕174号文件切实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特别是配套幼儿园整治、财政保障等工作,有针对性地规范和部署。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年内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23所,增加普惠性学位6150个,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面向100名骨干园长、98名骨干教师、550余名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教师优质课、教学能手评比中,学前教育实现单列。组织全市公办幼儿园开展226次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服务幼儿家长1.9万余人次。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全面推进以实训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2枚银牌、2枚铜牌,在全省比赛中获得3个一等奖、17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加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力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全面推进“一专业对接一骨干企业”办学机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规模,新增“三二连读”专业21个,全市中高职“三二连读”、中职高校“3+4”、中职高职“五年一贯制”专业总数44个,招生总数达2700余人。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印发《威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从“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普特融合”等4个层面,明确特殊教育发展方向。科学测算特殊教育需求和存在的资源缺口,建立威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库,2018—2020年全市计划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2个,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前部2个,新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6个,在普通学校新建资源教室64个。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库建设,坚持月调度的原则,督促各区市、各学校落实管理责任。2018年,全市有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973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64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397人,送教上门学生112人。扩大全市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体系。

【规范和鼓励民办教育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18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规范办学行为,在区市年检的基础上,市级对区市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抽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并由教育、公安等部门对各区市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年内新审批99家,取缔、关停无证机构1225家,完成整改407家,拆除门头、牌匾和广告牌1000余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信息公示制度,在教育部门网站专门设立动态公示平台。培育教育培训领域放心消费示范机构,制定教育培训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定标准、评估程序、激励措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组织各区市推进实施。

【素质教育】 深化育人机制改革,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强化学科德育实施力度。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在全省率先绘制完成《威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基地版图》;全面启动中小学“图书馆式”学校建设和师生“大阅读”工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省级、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举办威海市家庭教育暨心理健康教育广场咨询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册。推进体卫艺教育改革,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开展中小学体育联赛、帆船帆板进校园、艺术展演等活动,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评选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所、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2所、健康学校21所,创建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12所。综合治理学生课外学业负担重问题,规范校内办学行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5个方面,推进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市及各区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每月查处机制,全市排查出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1628家(其中无证无照985家、无证有照643家),对违规培训机构分类处置,新审批33家,完成整改1092家。

【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全市参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2人,通过11人;参评中专正高级讲师3人,通过3人;参评高级讲师25人,通过21人。深化教师队伍选拔管理机制建设,修订全市英才计划中教育人才选拔计划,扶持资金由每人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实施以标准课时量为切入点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交流轮岗工作力度,指导环翠区、乳山市争创全省“县管校聘”示范县(市、区),年内交流教师1287名,占应交流人数的35.3%,其中骨干教师399名,占交流总数的31%。年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教师培训达3万人次;修订《威海市教学能手与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评选威海市第12届教学能手199名、威海市第七届学科带头人118名、威海市市直普通中小学教学能手100名。加大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农村学校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助力培训“双助工程”和“质量下乡百校行”活动,年内培训农村学校校长、教师9000人次以上。

【教育教学研究】 开展高中新课程培训与新高考研究,应对高中新课程改革,提高高考备考指导能力。采取教研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初中学业考试专项调研培训、初中学业考试研讨培训会等,加强生命化课堂研究、中考教学指导与培训工作,高质量完成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5个学科统编教材的培训工作。开展阅读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师生大阅读工程的研究与专业指导。完成142项市级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完成43项省级课题的申报立项和84项省级课题的结题工作,推荐14项成果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12项获奖,获奖率位居全省第1位。开展各项重点课题研究,开展科研培训活动。全面推进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段“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课题研究,完成初中和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实施建议编制工作。

【招生考试】 2018年,组织各类招生考试25次,入考考生29万人。其中,夏季高考报名1.1万人,春季高考报名1353人;美术统考报名783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次报名3.2万人;研究生初试报名7542人;初中学业考试报名5.7万人,其中初四学业考试1.68万人、初三学业考试1.87万人、初二学业考试2.11万人。普通高中录取9223人,普通中专学校录取6965人,其中“3+4”师范本科316人、“3+4”高职本科86人,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五年制师范专科2062人,普通中专4501人。成人高考报名6984人,其中专科升本科4257人、高中起点本科306人、高中起点专科2421人。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355人。组织高教自学考试2次,8853人次报考2.37万科次;办理毕业证书438人,其中本科423人、专科15人。组织各类社会证书考试8次,报考人数11万人。其中,组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2次,2811人报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次,1.99万人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次,5.12万人报考;初中信息技术考试1次,1.97万人报考,1.87万人获得C级以上等级;初中英语听说考试1次,1.68万人报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次,1.2万人报考2.42万科次;生物实验技能操作测试1次,1.8万人报考;理化实验技能操作测试1次,1.7万人报考。组织城区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1次,6773人参加;市直高中美术特长生专业考试1次,559人考试。

【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落实“城市国际化”战略,批准设立威海永仁韩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总数达2所,可同时容纳1400名学生在校学习。新增具备接收国际学生资格中小学校20所,总数达86所,全市具备接收国际学生就读学校占全市中小学校的37.7%。主办“城市国际化战略背景下的教育创新与实践”高峰论坛,搭建深化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平台。

【校园安全】 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区市和局属单位工作机制,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多部门校园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等活动,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对校舍安全、消防用电安全等8个方面,对照安全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排查,发现隐患1245项,指导各学校抓实整改。开展学校安全综合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开展春季开学后、秋季开学后综合大检查及防汛、防溺水、校车安全运营等专项治理活动。

【学生资助和精准扶贫】 年内,发放各类资助资金2913.68万元,受助学生2.99万人次。其中,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752.13万元,受助学生1.25万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71.1万元,受助学生5647人次;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1254.65万元,受助学生8365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335.8万元,受助学生3358人次;全年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和免学费资金5868.77万元。以实现“应贷尽贷”为目标,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全年为523名贫困大学生办理贷款金额448.39万元。开展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活动,筹集捐款389.42万元。拓宽社会资助渠道,联合威高集团设立“威高助学金”,为2018年考入高校的66名本、专科学生发放助学金55.5万元。加大精准扶贫力度,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资助资金156.70万元,资助学生912人次;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直通车活动7次、惠及困难群众885人次,认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微心愿”34个、捐赠物资2.11万元;完成面向枣庄市、重庆市云阳县的年度扶贫协作任务,完成面向青海省门源县的年度对口支援任务。

【教育经费】 2018年,威海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收入98.16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长2.4%;地方教育总支出98.53亿元,增加3.02亿元,增长3.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88.62亿元,增加2.52亿元,增长2.9%。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 普通高等学校由1.44万元提高到1.59万元,增长10.7%;中等职业学校由3.45万元提高到3.47万元,增长0.6%;职业高中由3.39万元提高到3.48万元,增长2.7%;普通高中由4.10万元下降到3.86万元,下降5.9%;普通初中由3.54万元下降到3.53万元,下降0.2%;普通小学由1.68万元提高到1.72万元,增长2.3%;学前教育由6467.54元提高到7297.22元,增长12.8%。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 普通高等学校由5689.52元提高到6836.61元,提高20.1%;中等职业学校由1.88万元下降到1.66万元,下降12.0%;职业高中由1.05万元提高到1.07万元,增长1.8%;普通高中由2.18万元下降到1.94万元,下降11.1%;普通初中由1.84万元下降到1.77万元,下降4.2%;普通小学由6939.46元提高到6940.6元,增长0.02%;学前教育由4502.51元提高到4891.02元,增长8.6%。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公用经费 普通高等学校由2094.86元提高到2167.95元,增长21.3%;普通高职高专学校由2094.86元提高到2116.5元,增长3.5%;中等职业学校由3297.93元提高到3319.49元,增长0.7%;普通高中由1047.01元提高到1071.67元,增长2.4%;普通初中由1813.48元提高到1822.24元,增长0.5%;普通小学由1389.57元提高到1403.4元,增长1%;幼儿园由649.2元提高到842.76元,增长29.9%。
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 威海市教育部门及其他部门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拨款支出88.62亿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11亿元,占总支出的49.8%,比上年提高1.40个百分点;公用经费支出44.51亿元,占总支出的50.23%,降低1.40个百分点。

【教育督导和行政审批改革】 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市政府成立威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春季开学、秋季开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推动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研究细化对区市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制定对区市教育工作的差异化项目考核标准,指导各区市落实省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教育专项)相关工作。深化“一次办好”和行政许可事项“一链办理”改革,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便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