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市物价局围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化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用好价格杠杆,创新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全力助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和谐稳定。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17年末,威海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3%,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比全省、全国分别低0.2、0.3个百分点。综合全年看,CPI基本呈现温和上涨、窄幅震荡走势。全市CPI涨幅峰值在1月,上涨2.5%;峰底在3月,上涨0.2%。从累计比看,CPI涨幅从3月份开始连续10个月保持在1.1%~1.4%的水平上小幅波动,走势比较平稳。居民消费价格呈现七升一降态势。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4.4%,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0.2%、1.2%、1.5%、2.4%、2.0%和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7%。对CPI上涨影响最大的是医疗保健类,影响程度为25.3%,交通通信类和居住类影响程度分别是23.7%和22.9%,食品烟酒类影响程度为3.4%。
【利用价格杠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全省输配电价改革方案,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按2016年用电量计算,年可减轻威海市工商企业电费负担1.5亿元。及时下调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50多万元。改革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降低非居民用气购销差价,及时启动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先后4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年减轻用气企业负担3000多万元。先后3次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动态地平衡供热、用热双方利益。
【涉企收费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省收费减免缓政策,及时取消或停征15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4600多万元。下调威海市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由原每平方米2800元下调至2000元。编印《威海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的主要涉企收费和价格政策汇编》,制定公布威海市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探索涉企收费行为清单制度,填补了涉企收费事中管理的空白。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调查,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铁路货运、环境评价等行业领域的100多家单位。坚持边查边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价格机制改革】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顶层设计,推动威海市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规划威海市价格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状,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部署的28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先后5次在报纸、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全方位宣传解读实施意见。对全市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威海市价格机制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得到省物价局督导组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公平竞争审查】 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规范,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先后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健全联席会议规则,制定工作方案;多次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印发研讨文章和典型案例;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各单位进展情况,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威海市落实落地。在市政府、物价网站及《威海日报》等媒体、平台,宣传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攻坚】 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下发落实鼓励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等文件;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执行单独的阶梯气价政策,并将独立采暖第一阶梯气量扩大到1800立方米;取消第三阶梯,利用价格杠杆推进“煤改气”工作;将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列入《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在全省率先通过地方性法规建立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注重加强对各区市的指导和督导,推动环保综合整治工作涉及的价格任务全部完成,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阶梯价格制度,完成两部制热价改革,将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
【威海特色价格指数编制】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原则,积极开展“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提高威海市优势特色产品价格话语权。经过充分的准备和有效的工作,并历经5个月封闭调试运行,11月17日,“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在山东省价格指数发布平台上开始试运行。
【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编发《威海市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版),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项目价格监管,探索扩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自主权的有效途径。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深入推进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新增中医优势病种3个、西医病种167个。
【价格信息服务】 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增设专门科室。对400多个规格代表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逐周、逐月对主要商品市场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利用物价网站、市民网和微信等新媒介,每日公布200余种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每周发布工业品、水产品、农副产品等主要商品价格;完善“价比三家”活动,每周对61种民生商品进行比价。积极做好生猪、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常规调查和农户种植意向等专项调查以及海带特色成本调查,做好相关信息分析发布工作。
【成本监审】 创新成本监审方法,在天然气成本监审等工作中引入第三方监审,为科学合理制定价格政策发挥重要作用。做好资源性、垄断性和公用公益性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对高中学费等实施成本监审,核减各种不合理成本1.27亿元。
【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省物价局统一部署,采取事前提醒告诫、事中整改规范、事后跟踪监管的方式,开展医疗和药品、电力、商品房销售等专项检查3次,先后召开政策提醒会4次,对30多家单位进行检查,制裁资金220多万元。
【市场价格监管】 制定完善和优化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行网格化“监管+服务”模式。完善定期检查调度通报制度,落实巡查台账制度。加强事前防范,先后召开涉及电商、烟草、液化天然气等政策提醒告诫会5次。组织召开餐饮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暨明码标价推进会,推广刘公岛景区的餐前价格确认制度。加强联合检查,市物价局与旅游、盐务、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7次。先后对20家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巡查,对全市食盐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对16家收费站、事故停车场进行检查,开展专项市场巡查10余次,巡查单位200余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300余份,签订价格自律承诺书100多份。
【价格应急处置】 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继续实行旅游旺季、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周报制度,完善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全年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826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林晓飞 兰红玲)